本報記者
就安省自由黨政府減低住宅電費25%的措施,安省審計總長警告此舉或令省民在未來30年,將多付40億元利息。她批評政府的會計方式錯誤,令本省的財政及未來合併財務報表不可靠,必須嚴肅處理問題。
安省審計總長利詩(Bonnie Lysyk)撰寫53頁報告,抨擊自由黨政府的公平電力計劃(Fair Hydro Plan)。她關注計劃如省財務問責專員指,自實行以來,在未來29年令本省增加450億元成本,為納稅人節省240億元同時又增加210億元凈開支。
面對省內各區疾呼電費昂貴,省長韋恩實行回扣措施,自1月1日開始,在電費單上綜合銷售稅中免除8%省稅,然後在夏季時額外減低17%。
政府的處理方法是以借貸來支付納稅人費用,即是利用償還抵押貸款,以較長時間低額款項支付核反應堆、天然氣發電廠和風力發電機組。
利詩估計,未來30年將會多付40億元的額外利息開支,因省府並非直接借貸,而是用複雜的財務結構,包括安省電力局及其他公共機構等融資。內部紀錄顯示,高級官員已意識這種借貸方法,最終令省民多付不必要的開支。
畢馬威(KPMG)為獨立電力系統操作(Independent Electricity System Operator)所作的56頁分析,認為政府的會計架構良好。
省府指債務已下調80億
自由黨政府回應稱,當局並不認同利詩報告的主張及結論,這是省府有史以來單一最大減低電費的措施。在實行這項措施時,已考慮一系列方案,並諮詢法律、會計、財政及能源業第三方專家意見,確保順利完成有關工作。
省府強調,此運作是在適當的財務和會計框架下,根據公共部門會計的標準(PSAS),並確保是公平目標的計劃,可達到成本效益。當局反對利詩報告部分基礎假設,指自2003年以來,已投放近700億元在電力系統上,包括超過370億元於確保發電系統清潔及可靠。
省府又指,省內大部分發電機組的運作是20年以下合約,即使該報告質疑運作能否超過合約期,但第三方專家已確定有眾多發電機繼續運作。這意味通過減少發展資金需要,未來對納稅人帶來好處。此外,省府提出公平電力計劃中,所謂長達30年的「繁忙時段債務」,已自3月的280億元下調至約2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