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髮視頻媽媽洗澡意外走光 抖音難辭其咎

加拿大都市网

近日,一段名為《小學生在家發抖音媽媽洗澡被直播》的視頻在網上大範圍傳播。

經查證,該視頻是用戶於6月19日22:06發佈,視頻遠處背景有意外走光內容,23:46視頻被下線,播放量216次,並非直播內容。抖音強調,時隔兩天後,這條短視頻在網絡上突然被大規模傳播,明顯有人惡意推動。僅在手機百度上,視頻的播放量就高達89萬次。

抖音表示,此行為不僅嚴重侵犯用戶隱私,也對當事家庭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抖音將進一步完善平台的審核機制,同時也希望商業競爭不要傷害到普通用戶。

澎湃新聞疏理髮現,6月11日,抖音公布對違規賬號及內容的處罰通告,2018年5月份累計清理26356條視頻、永久封禁21786個賬號。

記者了解到,類似「意外走光」的視頻在短視頻平台上並不鮮見,就在近日,還曾出現類似的「女孩鏡子前錄抖音拍到後面妹子換衣服」等視頻。為何此類視頻可以通過審核發佈出來?平台該負有怎樣責任?

抖音回應媽媽洗澡被娃直播走光:有人惡意推動手機百度上,該視頻的播放量就高達89萬次。截屏圖

短視頻平台難辭其咎

這類視頻被發佈出來後,有人認為抖音難辭其咎,應該負審核不力的責任。反對者則認為,抖音已經下架了原視頻,但被其他人保存並傳播,似乎也無計可施。

對此,中國傳媒大學廣告學院教授馮丙奇認為,此事中有三方負有責任,分別是抖音、視頻發佈者、抖音用戶(小學生的家長)。無論是否是有人惡意傳播,如果視頻源自抖音,抖音負有審核責任;看到有不當內容仍然有意散播者,也負有明顯的責任,至少是社會性的責任;小學生家長本應該強化類似個人賬戶的管理,避免沒有恰當獨立判斷力的兒童在沒有監管情況下隨意使用。

在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法律系副主任鄭寧看來,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對此有明確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根據侵權責任法,網絡服務提供者,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條件下需要對侵犯他人民事權利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鄭寧說。

鄭寧告訴記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認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是否「知道」,應當綜合考慮下列因素:網絡服務提供者是否以人工或者自動方式對侵權網絡信息以推薦、排名、選擇、編輯、整理、修改等方式作出處理;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具備的管理信息的能力,以及所提供服務的性質、方式及其引發侵權的可能性大小;該網絡信息侵害人身權益的類型及明顯程度;該網絡信息的社會影響程度或者一定時間內的瀏覽量;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預防侵權措施的技術可能性及其是否採取了相應的合理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是否針對同一網絡用戶的重複侵權行為或者同一侵權信息採取了相應的合理措施;與本案相關的其他因素。

事前審核有何難度

短視頻行業在近兩年呈爆炸式發展,不僅用戶的觀看習慣愈發成熟,出現了更多內容創作者,各平台、機構、廣告主也紛紛加入其中。

據卡思數據顯示:去年短視頻總播放量以平均每月10%的速度增長,在更節目的平均增速已達到每月16%,預計2018年短視頻的廣告規模將達到百億。

有業內人士認為,短視頻覆蓋範圍的極速擴張,對社會的影響力也越來越大,平台在滿足用戶觀看、創作、溝通等需求的同時,也應對平台內視頻負有監管責任,引導用戶形成正確價值觀,這就愈發顯現出視頻審核工作的重要性。

然而,記者嘗試使用短視頻平台發現,拍攝後就可以直接發佈視頻,沒有看到審核過程,有一些違規視頻也是事後刪除處理。

對此,鄭寧說,據她了解,目前短視頻平台的審核基本是智能和人工相結合,但審核機制略有不同,如有的平台的視頻時長只有10秒,用戶上傳後,會自動將視頻切成圖片,可能是10至100張,然後審核人員一眼就能審核完畢,但還是會採取先發佈後審核的策略,後期如果審核不通過,就會刪除,合理的舉報機制也會有幫助。

發佈短視頻是否需要事先審核?事先審核是否存在難度?

「事先審核機制能降低違法風險,但事先審核機制的建立需要具有較為強大的技術支持。」鄭寧說,先進的技術加上人工判斷的成本,如果經過論證,認為事先審核機制收益大於成本,則可以考慮採取。但是指望事先審核過的視頻不出任何問題,也是不現實的,畢竟違法手段多樣、隱蔽,而且信息海量。

在馮丙奇看來,內容的事先審核機制本身就存在難度,尤其是對視頻內容的審核,難度更大。有效又務實的審核方法是:事後追懲機制與事先審核機制整合,視頻內容審核與用戶內容發佈歷史性監管相整合。

明確責任加強審核

「視頻平台不當內容的『公然傳播』,是審核不力與有意放水兩者的綜合結果。前者表明視頻平台視頻審核的力度與方法有問題,後者則是視頻平台為了獲取公眾關注度(即市場)有意置之不理的問題。就像剛才說的,應當把視頻平台的視頻發佈歷史作為主管機構的監管考量因素。」馮丙奇直言。

在鄭寧看來,平台首先要完善視頻審核流程,將機器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提高機器審核的準確度,完善人工審核標準和流程,機器審核初步過濾標題、內容中的關鍵詞,人工審核內容的封面內容;其次,平台應建立舉報機制,為用戶提供舉報途徑,有利於擴大平台監管力度,提高監管效率;再次,平台應對短期內傳播迅速的視頻進行二次審核,針對涉黃視頻短期內傳播量迅速增加的特點,短視頻平台應當建立監測機制,對短期內傳播量異常增加的視頻進行二次審核。

「最後,建立健全對視頻發佈者的認證與審查機制。為維持良好的網絡環境,短視頻平台應當建立視頻發佈者的認證機制,對於發佈低俗、敏感、涉黃信息的用戶建立黑名單,採取強化審核、嚴禁發佈視頻等措施,完善用戶審查機制,避免出現利用新賬號繼續發佈違法違規視頻情形。」鄭寧說。

鄭寧說,如造成不良後果的平台應當承擔的責任,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

「民事責任是指違反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應受的處罰,而行政責任是指違反網絡安全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所需承擔的對應的處罰。」鄭寧說。

「最嚴重的是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了拒不履行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鄭寧說。

來源:綜合法制網、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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