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一位在安省咸美頓市工作的地產代理向媒體稱,最近2個潛在客戶聲稱,懷疑帶這2個客戶「睇樓」期間,雖然業主不在放盤樓房內,卻能完全掌握他們在屋內所說的一言一句,她相信業主在屋內不起眼位置安裝了保安監控系統,擷取了潛在買家的言行,調整售樓攻略。
她舉例說,有一潛在買家,在業主沒有身處樓盤期間,在樓房內提到他們可以負擔得起此售價,並指樓價相當「划算」,即使屋價再貴一些也願意購置;結果賣家忽然抬價,令客戶失了預算,雖然之後雙方成交,但事件令買方心中有刺。
另一個案是她的一名潛在置業客戶,到業主不在的樓盤視察期間,欲試用其中一座家居電器,地產代理指這事只有自己及客戶知道,但之後業主聯繫買家,提到潛在買家欲試用其家電一事,令買方感到相當愕然。
該地產代理稱,她與該2名受影響潛在置業者,有理由相信業主在屋內裝置了保安監控系統,即使她帶客「睇樓」時業主雖不在場,物業也可完全掌握他們的的對話與一舉一動。
該地產代理表示,雖然業主有權在物業內安裝保安監控系統,但當樓房正處於給予潛在買家視察期間,買家私隱也應該獲得保障;她指出當潛在買家與地產代理身處內密談交易內容時,不會想到會遭賣方竊聽,即使她深信賣方並非有意利用保安系統竊聽,但至少應該讓潛在買家及地產代理,清晰知道物業內安裝了保安監控系統。
她建議安省消費者服務廳應該在樓房買賣雙方現有機制與規條下,設定針對放盤樓房內安裝保安監控系統設施條例,並由安省地產業議會(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嚴格執行。
安省消費者服務廳長秘書胡利(David Woolley)回復CBC查詢時表示,樓宇買賣雙方,都必須嚴加遵守本國私隱法,絕對不可在其中一方不知情下,擅用擷取得來的視像或聲音,進行與商業利益有關的行為。
安省地產業議會的Kelvin Kucey則在聲明中表示,他同意放盤一方應該將可供地產代理隨時帶客「睇樓」的房屋標列項目內,表明屋內安裝了監控攝錄與錄音系統;他指出現時家居監控攝錄系統相當普遍,部分樓房裝置了這些系統不足為奇,但賣方有必要讓買方清楚知道有此系統,以免將來導致爭拗。
律師指說明符雙方利益
私隱律師湯遜(Kirsten Thompson)形容事件可說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因為物業仍屬於放盤業主,其有權在自家樓房中安裝任何監控系統,業主可將此視為保障自家財物的措施;但在潛在買家來說,的確會感到私隱遭侵犯。
她認為立例要求放盤業主必須在樓盤標列中,特別提及家中安裝了監控系統的建議,是一個相對能切合雙方利益的做法,當局或有必要認真考慮此提議,以符合樓房買賣雙方利益。
本報綜合報道
以往地產代理帶買家到放售樓盤視察時,業主多在家中等候,潛在買家也變得慎言,但現在經紀帶客視察樓盤,業主或不在屋內,潛在買家就會暢所欲言;有安省地產經紀「踢爆」,有樓盤業主在屋內安裝監控系統,待買家離開後聽買家說過甚麼,再按買家所言調整賣屋策略,有經紀促請當局就此立例保障買家私隱。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一位在安省咸美頓市工作的地產代理向媒體稱,最近2個潛在客戶聲稱,懷疑帶這2個客戶「睇樓」期間,雖然業主不在放盤樓房內,卻能完全掌握他們在屋內所說的一言一句,她相信業主在屋內不起眼位置安裝了保安監控系統,擷取了潛在買家的言行,調整售樓攻略。
她舉例說,有一潛在買家,在業主沒有身處樓盤期間,在樓房內提到他們可以負擔得起此售價,並指樓價相當「划算」,即使屋價再貴一些也願意購置;結果賣家忽然抬價,令客戶失了預算,雖然之後雙方成交,但事件令買方心中有刺。
另一個案是她的一名潛在置業客戶,到業主不在的樓盤視察期間,欲試用其中一座家居電器,地產代理指這事只有自己及客戶知道,但之後業主聯繫買家,提到潛在買家欲試用其家電一事,令買方感到相當愕然。
該地產代理稱,她與該2名受影響潛在置業者,有理由相信業主在屋內裝置了保安監控系統,即使她帶客「睇樓」時業主雖不在場,物業也可完全掌握他們的的對話與一舉一動。
該地產代理表示,雖然業主有權在物業內安裝保安監控系統,但當樓房正處於給予潛在買家視察期間,買家私隱也應該獲得保障;她指出當潛在買家與地產代理身處內密談交易內容時,不會想到會遭賣方竊聽,即使她深信賣方並非有意利用保安系統竊聽,但至少應該讓潛在買家及地產代理,清晰知道物業內安裝了保安監控系統。
她建議安省消費者服務廳應該在樓房買賣雙方現有機制與規條下,設定針對放盤樓房內安裝保安監控系統設施條例,並由安省地產業議會(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嚴格執行。
安省消費者服務廳長秘書胡利(David Woolley)回復CBC查詢時表示,樓宇買賣雙方,都必須嚴加遵守本國私隱法,絕對不可在其中一方不知情下,擅用擷取得來的視像或聲音,進行與商業利益有關的行為。
安省地產業議會的Kelvin Kucey則在聲明中表示,他同意放盤一方應該將可供地產代理隨時帶客「睇樓」的房屋標列項目內,表明屋內安裝了監控攝錄與錄音系統;他指出現時家居監控攝錄系統相當普遍,部分樓房裝置了這些系統不足為奇,但賣方有必要讓買方清楚知道有此系統,以免將來導致爭拗。
律師指說明符雙方利益
私隱律師湯遜(Kirsten Thompson)形容事件可說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因為物業仍屬於放盤業主,其有權在自家樓房中安裝任何監控系統,業主可將此視為保障自家財物的措施;但在潛在買家來說,的確會感到私隱遭侵犯。
她認為立例要求放盤業主必須在樓盤標列中,特別提及家中安裝了監控系統的建議,是一個相對能切合雙方利益的做法,當局或有必要認真考慮此提議,以符合樓房買賣雙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