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削減多倫多議席是否違憲 最高法院今天將裁決

加拿大都市网

(■■安省政府削減多倫多市議會規模,令多市府提出法律挑戰。CBC資料圖片)

聯邦最高法院預計今天(1日),會就安省省長福特在上一次市政府選舉期間,削減多倫多市議會規模的決定是否符合憲法作出裁決。

聯邦最高法院是次裁決,是在安省下一次市政府選舉前大約1年作出。

2018年的市政府選舉進展順利,安省立法機構通過一項法案,將多倫多市議會的議席,由47個減少至25個,與聯邦選區保持一致。

福特認為,這變化可簡化市議會的運作,並可節省2,500萬元開支。但有批評者譴責這做法不民主兼武斷。

安省法院曾判違憲

多倫多市府在安省高等法院提出挑戰獲得成功,法官認為福特的行為違憲。

法官貝洛巴巴(Edward Belobaba)表示,有關法例,透過影響候選人的競選能力,侵犯候選人的言論自由權利,並阻止選民投票,可能導致有效代表的投票,侵犯選民權力。

福特威脅要使用憲法來推動變革;計劃使用的條款令省立法機構與議會,能夠通過立法,超越《權利與自由憲章》中的規定,但期限僅為5年。

最後,福特不必引用該條款,因為省府在上訴期間,贏得了暫緩裁決;而多倫多市府的選舉亦繼續進行,但議會規模縮小。

在向上訴法院提出的論點中,省府表示,有關法律是解決市議會「功能障礙」的「適當措施」,這是由於議員人數過多所造成。

至於安省最高法院在此事上存有分歧,3名法官裁定推翻貝洛巴巴法官的裁決,2名法官維持原判。聯邦最高法院同意聽取多市對上訴法院裁決的質疑,2021年3月份舉行了聽證會。

多倫多市政府在書面陳述中,表示變化對候選人及選民造成嚴重干擾與混亂。且表示,新的選區邊界,令候選人可以在不屬於他們選區的地區進行競選活動;與此同時,選民不能確定候選人是誰。陳述又強調,有關法律違反了「民主的不成文憲法原則」。

但省府表示,不成文憲法原則,不能用作推翻立法;即使可以,亦沒有依據認定他們在本案中受到侵犯。星島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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