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認為女性的跨性別人士,要求美容師為她的男性生殖器官脫毛,但是遭拒絕,她憤而向卑詩人權審裁處(BC Human Rights Tribunal)投訴被歧視,但反被審裁處下令,向3名被告每人賠償2,000元。
亞尼夫(Jessica Yaniv)有男性生殖器官,但他認為自己是女性。亞尼夫透過臉書(Facebook)與美容師聯絡,要求提供一種名為「巴西蜜蠟脫毛」(Brazilian wax)的服務,該類服務專為女顧客除去大部分或全部陰毛。
出席聆訊的美容師指出,被控的美容師以多個理由拒絕為亞尼夫提供這類服務,包括宗教原因、個人安全,以及缺乏為男性脫毛的培訓等。
須向3被告每人賠2千元
有專業美容師作證表示,為女性和男性做「蜜蠟脫毛」有很大分別,需要不同的訓練,如果美容師沒有經過適當培訓,有可能導致顧客受重傷。司法倡議組織Justice Centre for Constitutional Freedoms代表5名美容師,對投訴作出抗辯。
該組織成員卡梅隆(Jay Cameron )指出,自認為女性,並不能消除生理上的現實,無論該名顧客如何識別自己的性別,都不應該強迫女性觸碰男性生殖器。
人權審裁處又指,原告亞尼夫行為不當,包括以不誠實陳述誤導審裁處,並作出勒索和惡意攻擊行為。審裁處並注意到,亞尼夫在社交媒體和證詞中說出種族仇恨言論。亞尼夫最終被下令向3名被告各賠償2,000元。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