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踏成吉思汗畫像 判囚一年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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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男子踩踏成吉思汗畫像被判刑一年。互聯網

本報訊

寧夏銀川市一名男子今年5月公然踩踏成吉思汗掛像,並且將視頻發佈在互聯網,造成眾多少數民族民眾的不滿。內蒙古伊金霍洛旗法院12日以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判處該男有期徒刑一年。連日來,在坊間,引起激烈討論。

成吉思汗為歷史上知名的蒙古族部落領袖,蒙古族的中國元朝皇帝忽必烈將其追尊為元太祖。據內蒙古達旗法院微信號報道,現年19的寧夏市民羅男,系銀川市某蒙古餐廳侍應,為了增加自己在互聯網的視頻點擊量,今年5月20日羅男醉酒後,拍攝了一段腳踩成吉思汗畫像的視頻,並上傳到互聯網上。

雖然視頻在兩小時內就立刻刪除,但仍然廣為傳播並引起輿論強烈不滿,部分憤怒的民眾更向警方報案,要求嚴懲涉事人員。羅男隨即被內蒙警方逮捕。12日,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羅男的行為已經涉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嚴重傷害了民族感情,在中國國內造成異常惡劣的政治影響,判其有期徒刑一年。羅男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並且在法庭遞交了懺悔書。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羅某觸犯了中國刑法有關規定。新華社報道說,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法院判處羅姓男子犯有煽動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視罪。但在「侮辱成吉思汗畫像」獲刑一年的消息迅速傳開後,許多人認為羅某做法固然不妥,但是判刑過重。

有批評說,難道這個曾經要把中原變成牧場的成吉思汗成中國的民族英雄了?還有人說,那麼如果有人製作視頻侮辱漢武帝,唐宗宋祖和朱元璋,也會被判刑嗎?為被告喊冤的評論還舉出文革期間有農民拿起槍指毛澤東像被打成反革命,被判刑十年的舊事,說此事荒唐透頂。

支持法院判決的人顯然認為成吉思汗畫像同唐宗宋祖與朱元璋不同,後者沒有被漢族擺上祖先崇拜的聖壇,也未必是他們沒有爭議的民族英雄。那麼誰算是沒有爭議的民族英雄呢?

著名左派評論家張宏良則借題發揮說,許多侮辱誹謗新中國締造者毛澤東的人從來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反而將侮辱一個封建帝王的人判刑入獄,荒謬之極。

還有為踐踏成吉思汗畫像的被告鳴不平者說,在南京大屠殺公祭日傳出這條消息令人匪夷所思。著名的紅二代作者蔡小心為此也在微博上質問:「為什麼侮辱南京大屠殺30萬同胞的只被拘留15天?侮辱鐵木真的就被刑期一年?!」

對於上述報道和爭論,有人指出討論忽略了羅某案件涉及敏感的民族問題,而許多批評者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即中國憲法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中國刑法中也對「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有規定。

中國加入的《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也有類似規定。

中國刑法第249條規定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情節嚴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特別嚴重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顯然法庭認為被告羅某踩踏成吉思汗畫像的行為「情節嚴重」,認為被告把視頻放到網上廣為傳播,在少數民族地區「引起廣大民眾強烈不滿」。

煽動種族/民族仇恨和歧視在西方也是敏感的「政治正確」和法律紅線,許多國家都有禁止種族歧視和種族仇恨方面的法律。在保持多民族和文化多樣的國家中,表達自由與免受種族誹謗和仇恨的自由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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