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馬寶區(Marpole)雙屍案審訊周四繼續。卑詩最高法院法官格羅(Laura Gerow),採納辯方傳召的臨床心理學家說法作為證據,認為被告甘偉南(圖)在案發時可能處於「遊戲意識」,意即在殺害案中兩個死者時以為自己在玩電子遊戲機。
29歲被告甘偉南,否認殺死68歲男子瓊斯(Richard Jones)及其64歲妻子戴安娜(Dianna Mah-Jones)的兩項一級謀殺罪。瓊斯夫婦在2017年9月被發現倒斃在他們位於馬寶區的住所內。
被告作供時承認隨機襲擊並殺死了瓊斯夫婦。然而,被告的律師稱,在殺人時,被告的精神狀態由於沉迷於電子遊戲和漫畫而受到影響,並稱被告無意殺人,而是犯了較輕的誤殺罪。辯方律師又傳召列治文臨床心理學家沈博士(Edward Shen)作證,以證明被告當時的精神狀態。
心理學家曾五度面談
沈博士稱,根據他在去年9月至12月,5度與被告「面談」,認為沉迷電子遊戲和漫畫的被告,以電子遊戲和漫畫的形式把自己孤立在幻想中,這可能令被告難以分辨出現實和幻想。案發時,被告可能一直處於「遊戲意識」之中,在殺死案中夫婦時以為自己在玩電子遊戲機。
沈博士承認,「遊戲意識」一詞並非科學術語或公認的術語。他指出,當一個人處於「遊戲意識」之中時,首要目標是要贏得比賽,而案發時,被告以為自己正在實現某個目標,一如在玩電子遊戲時。
沈博士無法識別到任何可能導致被告進入「遊戲意識」或更改狀態的情況,也不知道何時開始或結束。
控方則要求法官不要接納沈博士的意見作為證據,理由是沈博士沒有提供被告案發時精神狀態的法證資格。
經過仔細考慮,法官認為沈博士用了很長的時間對被告作出評估,並與被告「面談」,而沈博士亦具備資格提供證據,因此接納沈博士在庭上作出的意見為證據。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