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警員周二於市中心東端拘捕一名35歲素里男子時,曾使用電擊槍和豆袋槍,過程被拍下視頻後,公眾批評警方的行動太具攻擊性。警方發言人艾迪遜(Steve Addison)回應查詢時表示,警員的行動恰當。
不過,警務投訴專員辦公室(OPCC)稱,專員已檢視該段視頻,並以公眾利益着想,展開調查。
警方沒主動通報OPCC
艾迪遜透露,該名男子當時沒有遵守警員的指示,行為表現異常,更企圖毆打警員。此外,最先是附近一間酒店的員工向警方報案指,該男子進入酒店大堂和具有攻擊性,令他們感到不安全。
艾迪遜表示,該男子事後被送到醫院進行檢查,包括心理等,目前仍然留醫。他強調,警員當時表現恰當,只是對方行為有異及拒絕跟從指示,警方將向他提出起訴。
OPCC發出的聲明指,是從媒體的報道得悉事件,當任何人與警員互動後受傷,警方有需要即時通知OPCC,但今次卻沒有這樣做。由於涉及公眾利益,專員將向警方取閱所有涉及有關事故的資料,然後就警員的行為作出詳細調查。
該段長達2分鐘的視頻顯示,一名男子周二早上11時30分左右,在喜士定東街(East Hastings Street)夾登利維街(Dunlevy Avenue)東北角卧在地上,並被多名警員包圍,期間他並不遵從指令,警員初時使用電擊槍,其後向他發射豆袋槍,把他制伏拘捕。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