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案涉款共1300萬 受害人告黃世惠蘇立道

加拿大都市网

蒋易成

卑詩證監會(BC Securities Commission,簡稱BCSC)前年12月裁定移民和金融服務公司東主黃世惠(Paul Se Hui Oei)詐騙投資者罪名成立,永久禁止黃世惠從事證券交易活動。詐騙案的主要受害人之一蔣易成(圖),已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控告,起訴黃世惠及其公司詐騙,並控告當年涉及案件的律師蘇立道和其律師行疏忽和未盡信託管理之責。
蔣易成上月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2009年黃世惠在中國浙江,與包括他在內的七名投資者接觸,宣傳一個結合商業和移民計劃的卑詩省堆肥處理項目,並多次帶領他們到卑詩省參觀。他們知道黃世惠人面極廣,與三級政府官員都有密切來往,黃世惠更引薦時任律師的蘇立道和他們認識,讓他們安心地交出大筆投資款項。
2010年,蔣易成與其他幾個投資者共注資300多萬美元到CRC堆肥項目,黃世惠稱此項目保證獲得移民資格。不過,他們在2013年5月收到通知,提到CRC已經破產。
卑詩證監會裁定黃世惠詐騙成立
蔣易成說,卑詩證監會已裁定黃世惠詐騙成立,但指出並無證據證明蘇立道和其律師行,以及黃世惠一起唱雙簧,所以只能以管理信託失責的名義起訴他,預計明年秋季審訊。
卑詩證監會(BCSC)於2017年收到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黃世惠於2009年開始,指示投資者把資金存入本地一名律師的信託基金戶口,但他私自挪用了部分資金,存在多項欺詐行為。黃世惠涉及63項投資,總額超過500萬元;其名下的加拿大馬努(Canadian Manu)移民和金融服務公司也涉及63項投資,總額相若;另兩間公司分別涉及30多項投資,總額超過500萬元。
黃世惠及他的公司於同年12月被BCSC裁定欺詐指控成立,總涉款超過1,300萬元,而他就從中國投資者騙取超過500萬元。
證監會去年8月宣布,永久禁止黃世惠及他控制的3間公司從事證券交易相關的活動,同時向黃世惠及加拿大馬努分別判以450萬元及100萬元行政處罰,以及歸還約310萬元給投資者。
黃世惠與加拿大馬努其後就證監會的裁決,向卑詩上訴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法院去年12月駁回他的上訴申請。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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