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列治文商家稱,市府對戶外禁煙範圍新附例宣傳不夠,距離建築物門口或窗戶由6米擴大至9米意義也不大;有列治文市民則表示不知市府新規,且不同政府設立多重標準令人困擾。
列市一間中餐廳經理表示,去年他們通過新聞報道了解到市府修改附例,將禁煙範圍由6米改為9米,因此該酒樓的禁煙標誌已作出修改。但他稱,市府並未向商家發出通知,令人感到非常突然。
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經理表示,就其所服務的酒樓位置而言,將6米改為9米影響不大,因為酒樓走出去就是一個大停車場,客人比較容易找到符合要求的地點吸煙。但列市有些酒樓出來不遠便是其他物業或商場,要吸煙或要到很遠地方,或構成不便。
他說,列治文一向是一個「有立場」的城市,比如在大麻合法化進程上就非常堅決,不允許在列市開設大麻店,但在禁煙區6米還是9米的問題上,他認為區別不大,「允許」和「禁止」之間才有明顯不同的意義。
標準劃一可更易遵守
列治文市民張先生吸煙多年,他一直以為列治文市禁煙區距離為6米。他說,他已算是常看新聞、關心時政的人,都不知市府何時修改了相關附例。
他認為市府宣傳不夠,相信很多市民都不了解這一變化。
此外,他還認為市府無必要制定與省府不同的標準,加上其他城市各自有不同的標準,令人感到非常混亂及困擾。他希望各級政府標準劃一,令市民遵守起來更加容易。
本報記者王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