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竟然3個不同國籍 子女境外出生不獲公民資格

加拿大都市网

■ 錢德勒與妻子及子女合影。CTV

 

星島日報記者張文慈報道

一個加籍白人父親指責,加國《公民法》讓他在中國出生的兩個子女無法獲加國公民資格,一家被迫分隔兩地,如今須改為申請配偶團聚和擔保子女移民加國。有維權人士受訪時指出,其實類似該白人父親情況的人很多,聯邦政府早就應修法解決,但聯邦自由黨政府一直未履行競選承諾,修改《公民法》。

現年30歲的錢德勒(Patrick Chandler)周二接受《星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他的父母是加拿大公民,早年在利比亞工作時生下他。他在2到10多歲期間,都在加拿大生活。他在加國大學畢業後,前往中國教英文,結識中國妻子,並在中國生下一對子女,其中兒子獲得中國國籍,但女兒卻一直未能拿到中國國籍。

以為子女自動成加國公民

錢德勒的兒子4歲,女兒9歲。他解釋,當年認為女兒會自動成為加國公民,所以未辦中國出生登記,也未入中國國籍,後來才幫女兒申請到祖父的愛爾蘭國籍。

他說:「由於知道自己兩孩子無法獲加國公民資格,後來才為兒子辦理中國出生登記,也入了中國國籍。」錢德勒說,9年前他返回加國為子女申請加國公民身分,卻在最後一刻被工作人員告知,因他本人不是在加拿大出生,他的子女無法繼承加拿大公民身分,令他整個人都驚呆了。由於無法為子女申請國籍,如今一家4口兩地分隔已長達7個月,每天只能通過手機視頻看看遠在中國的妻兒。

加拿大國籍原本為世襲制,只要第一代移民取得加拿大國籍,則國籍可以代代相傳。但是聯邦保守黨政府在2009年修改《公民法》,增加兩代國籍規則,即在海外出生的加人(第一代),子女仍為加拿大人(第二代),但第三代則不能自動繼承加籍。

冀渥太華給兩孩子公民權

錢德勒說:「過去9年來,我一直為此努力爭取,希望加國政府立即給我兩個孩子公民權,但政府僅能說抱歉,我認為這非常不公平。」他指出,妻子過去幾年曾帶一對子女,多次拿訪客簽證來加探望我,但因為他們沒有公民身分,既無法留在加國上學,也不能買醫療保險。

錢德勒透露,在聯邦政府建議下,他在去年12月已申請擔保配偶及子女移民,但因進度緩慢,目前還在等消息。

 

維權團體促自由黨 儘快踐諾恢復身分

 

有維權人士批評,聯邦自由黨未履行2015年競選時所承諾修改《公民法》政綱,也有本地移民律師贊成修法,讓他們回加居留3年,就可取得加籍。

■ 查普曼也曾失去加籍身分。 網上圖片

 
多年來為所有「被遺忘加人」(The Lost Canadians)爭取恢復加籍的維權人士查普曼(Don Chapman),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說:「其實類似錢德勒情況的人很多,聯邦自由黨政府過去曾經承諾修改《公民法》,但通過修訂的C-6法案,僅恢復部分被定罪恐怖分子的加國國籍,但是多數失落的加拿大人,卻仍無法取回公民身分。」他說,很多海外出生的公民,甚至都不知道在修改《公民法》下,喪失公民身分。

父赴美工作棄加籍 兒也失國籍

查普曼6歲時因父親移居美國工作並放棄加拿大國籍,因此失去加國公民身分,也是「被遺忘加人」。查普曼在18歲時返回加國居住,才發現自己不是加國公民。他最後申請移民返加居住,並在2005年5月,成功促請聯邦通過新法例,讓與他類似在加國出生人士,可申請恢復身分,也讓他自己成功恢復身分。

溫哥華移民律師王仁鐸受訪時表示,加拿大國籍原本為世襲制,只要第一代移民取得加拿大國籍,則國籍可以代代相傳。但是聯邦保守黨政府在2009年,因為從黎巴嫩撤僑後,發現數以千計黎裔加國公民疏散並需接回加國,但這些人不久又再次回到黎國。有批評認為,愈來愈多加國公民長期在外國居住,沒有承擔對國家的義務和責任,但卻享受作為加拿大人的好處和特權,才修訂通過《公民法》,增加兩代國籍規則。

王仁鐸表示,他贊成修法,讓海外出生子女僅須回加居留3年,就可取得加籍。他說:「錢德勒目前僅能申請擔保配偶及子女移民,未來若取得永久居民資格,還須符合入籍規定,否則還是難以獲得公民資格。」他表示,解決問題,在於政府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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