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專欄:C-6公民法案通過並且部分措施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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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長達一年多的等待,C-6加拿大新公民和入籍法案終於在6月19號通過御准,正式成為法律。但需要注意的是,C-6法案中的某些措施在御准通過當天即可生效,而另一些內容預計要到今年秋天才會生效。相比過去保守黨推出的C-24法案,新入籍法能夠使加拿大永久居民和他們的家人更快速地成為加拿大公民,並且在獲得公民身份後能夠享受同其他公民一樣的權利和應有的尊嚴。

目前已經生效的新措施中大家比較關心的包括以下幾點。首先,擁有雙重國籍的加拿大公民將不再被政策性地視為二等公民。過去C-6法案中規定的二等公民如有重大犯罪或參與恐怖活動情形者將被取消公民身份的措施被徹底取消。另外,與C-6不同的是,新入籍的公民也沒有繼續居住在加拿大的絕對義務,加拿大人理應有權利決定和安排自己的長居地。18歲以下的兒童也可以以獨立的身份遞交申請,而不必像以前那樣必須隨父母一起入籍。這保障了未成年加拿大永久居民的入籍權利,即便未成年人的父母被查出有犯罪記錄等剝奪他們入籍權利的情況,孩子們也不必受到牽連。

在新入籍法中,申請人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從過去的六年內住滿四年修改至五年住滿三年,其中有4年的每一年需要住滿183天這一要求也被徹底取消,這也就意味着申請人能夠更有彈性地選擇和安排適合自己的居住地。另外,申請人在成為永久居民前的居住時間(例如以學簽,工簽等有效身份在加拿大居住)也可以折半算在入籍申請所要求的時間內,但是最長只能算作365天。這也就意味着,對於大部分留學生們來說,在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後,他們只需要連續居住兩年就可以申請入籍了。

在語言考試這一方面,強制申請人提交語言成績的年齡區間從過去的14歲至64歲改為18至54歲。這對於以投資移民方式移民加拿大的中年人來說是一項重大利好。然而比較遺憾的一點是,以上大家比較關心的對於居住時間和入籍申請人語言考試的相關要求要到今年秋天才可能生效。

新入籍法中同時也對過去沒有明文規定的一些模糊地帶做出了確切的法律條文。例如在過去,沒有條款明確的標示被判社區服務等輕微判決的正在服刑的人員是否有權利入籍,並且他們在社區服務之間的居住歷史是否能夠被計算在居住時間要求內。如今的C-6法案明文規定目前正在服輕微刑的人員將被禁止申請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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