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鏟雪不是「清除」 溫哥華屋主打贏城市附例訴訟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一名屋主因沒有正確清理人行道上的積雪而被送上法庭,但他最終在與市政廳據理力爭後獲勝。

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事發2022年1月9日,當時一名簡稱為吉爾(Gill)的城市建築工地檢查員,被派往古托維奇(Harold Gutovich)位於溫哥華西16街(W 16th Ave)的家,以回應311投訴,指業主沒有清除他家門前人行道上的積雪。

古托維奇被指控違反城市附例(bylaw),該附例規定房主「應在每天上午10時之前清除貫穿其房產的任何人行道上的冰雪」。

古托維奇於今年5月1日在溫哥華的省法院接受了一位法官的裁決,據法庭文件,檢察官針對他的證據,包括吉爾於2022年1月9日上午10時11分在人行道拍攝的照片。

但法官指出,附例規定必須「清除」冰雪,而不是一定要清除,因此駁回了指控。她說,照片顯示人行道並未完全清理乾淨,但部分積雪已被清除。

但檢察官認為冰雪必須全都清除。

法官在庭審當天的口頭宣判理由時反駁道「並沒有這麼說」,並指「它(附例)只是說,『除雪和冰』……很明顯,雪和冰已經在某種程度上被清除了。」

屋主古托維奇當天並未出席審判,但被判無罪。

檢察官其後提出上訴,但遭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法官布萊克(Lauren Blake)駁回。

法官在她最近的口頭髮言中闡釋判斷的理由:「雖然我承認該附例的目的是公眾安全,但我不能接受該附例的(所謂)正確解釋,是人行道上任何數量的雪或冰都會構成城市危害。」

「官方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讓法官相信人行道不安全,」她說。

溫哥華市未能在截稿前對此案發表評論。

圖:Glob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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