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貪玩設性侵局 官判列市少年無罪

加拿大都市网

■卑詩法官根據社交媒體短訊,裁定列治文高中男生被設計成性侵者。星報

根據一系列社交媒體Instagram的發文證據,表明一名男孩被女同學故意設計引誘後,卑詩省級法院法官無罪釋放了一名涉嫌性侵的少年。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陳姓法官(Patrick Chen)在判決書上指出,被告H.S.S.是一個剛移民加拿大的寂寞學生,而據稱原告(受害者)有很多朋友。
16歲的原告女孩作證時說,男孩(也是16歲)在2019年5月一個上學日早晨約她在洗手間見面時,她不知道會發生甚麼事。
根據判決書內容,女孩稱在洗手間時H.S.S.未經同意就親吻她,還將手放在她的臀部和胸部,甚至向她展示生殖器。但男孩說是兩人都有熱情接吻,當她觸摸自己的生殖器時,他才將手放在她的身上。
事後男孩有對女孩發短訊說:「是我的錯。對不起。我真的很抱歉。」
女孩證詞矛盾難以入信
但是陳法官發現該女孩對於所謂的性侵害說法缺乏真實面。因為在事件發生前的幾天,原告和被告兩人交換了2,000封的Instagram短訊。受害者認為這些短訊與她的主張「無關」後,還將其刪除。法官說:「在我看來,即使是從申訴人的證據,也不可避免地得出結論,即被告確實被『設計』了。」法官又寫道:「證據展現了申訴人、她的姐姐和朋友們明顯對欺騙和操縱他人感到『有趣』。」
法官根據社交媒體短訊紀錄稱:「從整體上看這些信息,似乎表明了雙方的共同熱情……為了性交而見面。」法官也說,無論在社交媒體上做出甚麼承諾,受害者可能仍會改變主意而不同意發生性行為,只不過這名女孩有太多令人難以置信又充滿矛盾的證詞,令人對所謂的性侵事件產生嚴重的擔憂。
法官還提到事發之後,男孩發現女孩的態度改變,令他變得恐懼,所以「他認為最好道歉……儘管他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法官寫道:「女孩似乎不在乎男孩的感受,她和她的朋友只把男孩的感受當作有趣好玩而已。」
由於兩人都是未成年,根據《青少年刑事司法法》的規定,涉及的學生和學校名稱都不能揭露,只知道審案地點是在列治文。

星島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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