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房租上升 專家質疑過去的30%收入規則是否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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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加通社资料图

【星島綜合報道】如果你曾經申請過社會住房或抵押貸款,甚至試圖了解自己的預算,你可能會遇到這個數字:30%。

據CBC報道,這個數字通常被認為是應該花在住房上的最大收入百分比。但在平均一居室公寓租金高達每月2,787元的溫哥華,這個數字是否仍然現實呢?

這要視乎你問的是誰。一般而言,答案是:可能吧。

加拿大信貸公司(Credit Canada)的首席執行官布賽勒(Bruce Sellery)表示:「這個基準已經不再適用。無論在哪裡,住房成本已經大幅上升。因此,個人需要查看自己的具體情況,並確定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下分配資金。」

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CMHC)從1986年開始採用了這一規則。在郵件中表示:「30%的門檻仍然是一個有用的基準,可以持續衡量加拿大和其他國家,包括美國和澳大利亞的住房可負擔能力。」

然而,該公司表示,它在2020年引入了「住房困難的概念」,以承認對一些家庭而言,將住房成本控制在30%的預算內,仍然不足以支付所有基本需求。

如果你在溫哥華獨自生活,需要一個月9000加元的薪水,即年薪10.8萬加元,才能支付平均一居室的房租,並使其占稅前收入的30%。

與此同時,根據加拿大統計局的數據,15歲及以上的人平均收入為62,250加元。這個數字可能不太相關,因為並非每個人都需要或想要租一居室公寓,但它讓人對差距有了一個概念。

那麼,中低收入階層的人應該怎麼做,以避免在住房上花費過多呢?

信貸諮詢協會的戰略合作與教育總監阿伯爾(Anne Arbour)等財務專家給出的答案是:放棄30%的規則。

阿伯爾說:「這是一個非常困難的數字,而且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都是如此。在當今通脹和高住房成本的時代,它並不總是可行的。」

相反,阿伯爾建議人們整體考慮預算,確定他們的需求和責任,這個任務對於所有家庭可能看起來都不一樣。

她說:「僅僅關注一個數字是很容易的。但你必須整體平衡地看待一切。我們都有不同的需求。我們都有不同的優先事項和不同的責任。」

對於一些家庭來說,這可能意味着在食品雜物上花更多的錢。對於其他人來說,家庭預算的更高比例可能用於學生貸款。

溫哥華的理財規劃師布里奇(Steve Bridge)也表示同意,但他認為30%的規則是一個很好的起點。他認為,「對於很多人來說,這可能不適用,但我認為它仍然是一個好的追求目標。」

與阿伯爾一樣,布里奇建議在制定預算時要總體考慮,確定優先事項。對於那些努力保持預算有序的人,他建議,檢查自己的支出。通常情況下,首先要做的是自由支配的部分,如外出就餐。房租等開支不太靈活,儘管通過找室友可以減少成本,或通過打第二份工來賺更多的錢。

加通社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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