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經理被發現無照多年 遭罰12.5萬元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房地產監管機構已命令一名無證物業經理支付 10 萬元的罰款和超過 25,000 元的執法費用,理由是他「公然無視監管制度」。

CTV報道,金融服務管理局(BCFSA)上個月末就坎貝爾(Glenn Richard Campbell)案做出了制裁決定。

坎貝爾案始於 2017 年 10 月素里市一名地方法規官員的投訴。此官員處理與素里房產相關的事宜,他告訴房地產總監辦公室(BCFSA 的前身),坎貝爾在與該物業打交道時承認自己不是持牌物業經理。

此外,根據 BCFSA 首席聽證官 Andrew Pendray 的裁決書,他向附例官員表示,「作為物業經理,在低陸平原地區經營各種物業已有五年」。

當局於 2019 年 3 月收到了第二份關於坎貝爾的投訴。根據裁決,這起投訴來自一名婦女,她在素里租用了坎貝爾管理的一處房產,並指出她認為坎貝爾沒有執照。

Pendray 在早些時候的責任判決中得出結論,坎貝爾和他的公司 Greater Realty Care Property Management 從未在卑詩省獲得許可的物業管理公司,但至少自 2013 年以來一直在提供此類服務。

BCFSA 調查人員要求對坎貝爾處以 10 萬美元的罰款,稱他的行為表現出「對監管制度的漠視」。

裁決書上說:「在我看來,被告願意承認他提供無照的租賃物業管理服務,而且他已經這樣做了很長一段時間,這顯示被告自行決定,儘管他知道需要租賃物業管理服務許可,但他自認沒必要獲得許可。 」

Pendray 命令坎貝爾在 90 天內向 BCFSA 支付 10 萬元的罰款,還要支付 25,805.26 元的執行費用。

圖: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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