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428422_875220710346487_364171752228422720_n](https://dushi.singtao.ca/vancouver/wp-content/uploads/dushi_vancouver/../master_sandbox/2024/03/324428422_875220710346487_364171752228422720_n-696x258.jpg)
![](https://admin.dushi.singtao.ca/vancouver/wp-content/uploads/dushi_vancouver/../master_sandbox/2024/03/324428422_875220710346487_364171752228422720_n.jpg)
【星島綜合報道】由於第二間浴室無法使用、發霉問題和窗戶破損,列治文一名房東被勒令向前租客支付超過14,000元的賠償金。
據列治文新聞(Richmond News)報道,Spirit Musicorum和Sharise Petty兩人於2020年底,向Narinder Rai租了一套位於Thompson社區的住房。他們被告知,下層一間未完工的浴室將在他們搬進去後幾周內完成。
但浴室直到2022年7月才完工,漏水問題導致浴室發霉。
房客的一名室友住在樓下,但由於發霉和未完成的浴室,他們最終搬了出去。
最終,由於發霉問題,整個下層單位都無法使用。
住宅租務審裁處(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在2月的聽證會後做出了對租戶有利的裁決。
租戶因未完工的浴室獲得了1,855元的賠償,並因無法使用下層而獲得了10,600元的賠償。房東還因樓上浴室破碎的窗戶吹入冷空氣而被勒令支付1,192元,並因違反租約的「安靜享受」而被勒令支付500元。
500元的賠償金額是基於租戶的證詞,指稱房東Narinder Rai從2022年7月開始「恐嚇」他們,「威脅要讓他們的兒子搬進來並終止租約」,而且修繕工作尚未完成。
針對未能支付部分租金的租戶,也單獨發出了一項命令,但該決定沒有具體說明未支付多少租金。作為未付租金協議的一部分,租戶沒有收到損壞押金。
圖:Facebook
V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