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里13歲少年把上膛手槍帶到學校 只為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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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綜合報道】素里市一名事發時年僅13歲的少年把上膛的手槍帶到學校,只因為他「認為向人們展示很酷」,目前因該罪行在社區服刑6個月。

據CTV報道,這名少年因年紀的關係在法庭文件中僅顯示姓名縮寫S.G.,他承認在沒有授權或執照的情況下持有已裝填子彈的限制性槍枝。

這名14歲的男孩犯罪時年僅13歲,就讀八年級,去年12月在素里省法院被判刑,但法官的理由直到本周才在網上公布。

卑詩省法院法官薛杜(Satinder Sidhu)的裁決總結了2022年11月18日S.G.將武器帶到學校事件的事實陳述,學校名稱已經過修改。

據裁決描述,男孩的9毫米手槍為Smith & Wesson型號SD 9VE,為他的父親所有,其父在事件發生時合法擁有25支槍。

S.G.在把槍帶到學校的前一天,瞞着父親從他的保險箱里拿走了槍,並把它放在背包裡帶到學校,早上在洗手間拿出來給朋友看。

S.G.還讓朋友持槍拍照,他自己也拍攝了持有武器的影片並將其發佈到社群媒體上。

午餐後,他給朋友發短訊說他開槍了,朋友後來向學校校長提供了一段視頻,視頻中似乎顯示S.G.向空中開槍。

薛杜的裁決書寫道:「雖然承認的事實沒有明確表明S.G.開槍了,……根據法庭掌握的事實,這是可以得出的唯一合理的推論。」

下午2時左右,學校官員得知S.G.持有槍枝後將其帶出了課堂,校長在「背包內袋」中找到了武器。

裁決寫道:「當S.G.被問及為甚麼會把槍帶到學校時,他回答說,他認為向人們展示這把槍很酷。」

S.G.犯罪時持有未成年人持槍證,允許他借用非限制性槍枝並在某些條件下使用它們。他帶到學校的手槍是受管制武器。

事件發生後,S.G.被學校開除,但後來他被允許去素里的另一所學校就讀,在那裡,他的學習成績有了顯著提高。

法官指出,S.G.已對該罪行「承擔全部責任」,並承諾將過上「親社會的生活」。

他的家庭生活良好,與父親關係密切,在案發前他曾與父親在射擊場度過了相當長的時間。裁決書指,雖然他的家人對其行為感到失望,但仍然支持他。

這些細節——加上他早期認罪、沒有任何犯罪紀錄以及遵守保釋條件——都成為薛杜評估S.G.刑期時的減刑因素。

然而,還有許多加重因素。

判決書上寫道:「雖然S.G.將槍枝帶到學校似乎沒有任何惡意或邪惡的原因,但我無法同意這一罪行以及將槍枝帶到學校的決定是衝動的說法。」

法官認為他的行為是故意的,加上攜帶武器到學校的固有危險,學校社區遭受情緒困擾,以及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使槍者,他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安全的。

S.G.被要求拘留6個月,並在社區服刑。

薛杜同意檢方的分析,認為只有監禁才能「實現量刑的目的和原則」。

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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