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Trust)(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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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闕建華 /網上圖片

大多數移民來到加拿大,或多或少都會聽到信託這個詞。大家聽到信託可能來自會計師,律師,保險經紀,甚至房產經紀。基本的印象是:信託是一個高大上的事情,而且也帶一點神秘色彩,為什麼?西方世界,近現代好多頂尖富豪家族,似乎都有信託,保護他們家族的財產,世代相傳。感覺好處應該很多,不然這些家族不會幹這個事情。但是仔細深入了解下去,又覺得雲里霧裡,十分複雜。真正要自己做信託,始終下不了這個決心。

下面我盡量用簡單的語言來介紹信託,希望對你理解有幫助。

我們先來介紹一下信託的結構。

信託裏面包含三個主體。

第一個是委託人,英文叫Settlor,委託人是誰呢,就是拿出財產,想建立信託的人。一個人積累了大量的財產,財產本身會帶來很多好處,但也會帶來很多需要解決或者需要預防的問題。建立信託,是解決或者預防這些問題的方式之一。那麼,委託人把財產拿出來,是拿給誰呢?

這就是我們要介紹的第二個主體——受託人,英文叫 Trustee。委託人把財產交給受託人,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管理和分配財產。意願是怎麼體現的呢?在信託合同裏面,委託人會指出:受託人,你應該這麼這麼管理,這麼這麼分配我的財產。受託人是有法律義務遵照執行的。那這些財產該分配給誰呢?

這就是我們要介紹的第三個主體——受益人,英文叫Beneficiary。信託的第二個主體受託人只是管理和分配財產 ,但是不能直接使用財產。受益人接受分配出來的財產,是真正使用財產的人,受益人一般是委託人的配偶或者子女,或後代。總之,受益人一般都是委託人最親的人。

信託,簡單說就是:委託人拿出一部分財產交給受託人,並規定受託人應該怎麼管理財產,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把財產分配給受益人的一個法律合同。

那很多人第一個問題就是:我為什麼不直接把財產給我的受益人。為什麼還要找一個受託人來管理和分配。 是不是多此一舉?

因為在很多情況下,一個人不能夠,或者不放心,把財產直接交給受益人。

比如:自己的受益人是未成年小孩,不可能把財產直接給他,因為他還沒有管理財產的能力。

比如:自己的孩子雖然已經成年,但如果把財產直接給他,害怕他揮霍一空。

比如:把財產直接給自己的子女,但如果自己的子女婚姻發生變化,那自己家族的財產可能被分掉一半。

比如:把財產直接給自己的子女,子女不慎遇到官司,財產可能被追償而受損失。

比如:把財產直接分配給自己的配偶,自己如果身故,配偶再婚。那自己的財產可能被過度給與自己毫不相關的家族。

比如……這樣的例子可以舉很多。

那很多人的第二個問題就是:既然把財產直接給受益人,有可能會出這麼多狀況。那把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管理和分配,受託人甚至和自己毫無血緣關係。難道把財產給他們就放心嗎?

這個問題我們下篇再講。

*本文內容由客戶提供

 

闕建華 Robert Que  家庭財富管理專家
電話:778.996.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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