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女子蘭姆(Julia Lamb)與卑詩公民自由協會(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較早時就本國醫生協助病人安樂死的法例提出憲法挑戰,而蘭姆和該協會要求法院加快審理該宗訴訟。不過,此項申請已被加拿大最高法院否決。換言之,現時患了嚴重疾病,但不屬於末期的國民,需要等到明年11月在卑詩最高法院的審理,才知道他們是否有權尋求安樂死。對此,協會表示失望,指出審理需時,無形中令該類別病人繼續承受痛苦。
芝里華克(Chilliwack)居民蘭姆,患有脊髓性肌肉萎縮症,自6歲起要坐輪椅,她擔心病情惡化,導致她的痛苦持續多年,但是現行的法例又阻止她安樂死。
患脊髓性肌肉萎縮症冀早日脫苦海
根據現行法例,只容許患有末期疾病的病人,尋求醫生協助安樂死,了結生命。至於患有長期疾病或嚴重疾病,但未見到生命盡頭的病人,不能尋求安樂死。有屬於此類的病人表示,病痛帶給他們的苦楚實在無法承受,生不如死。
蘭姆指現行法例不公平,限制她尋求安樂死的權利。
該協會發言人佩特森(Josh Paterson)認為,現時安樂死法例限制太多,意味着如蘭姆的病人可能要承受痛苦多年,但疾病又無法治癒,只能承受痛苦,因為法律規定要符合安樂死的病人,離開人世必須在可預見的未來。
佩特森又稱,儘管已有安樂死的法例,但是該群病人無法根據法律,尋求安樂死,他們繼續受痛若,此宗憲法挑戰的訴訟進行的時間越長,他們陷入困境的時間也越長。
去年,本國有超過2,700人因為疾病尋求安樂死,他們當中大部分大患有癌症。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