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判刑】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判囚16個月 朱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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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佔領中環事件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合共9名被告,被控公眾妨擾等罪,9人中部分或全部罪名成立,香港時間周三早上10時判刑

各名被告早上9時前陸續到達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判刑,各人手持一幅寫着「不廢江河萬古流」的橫幅。

佔中九子刑決如下:

戴耀廷:16個月

陳健民:16個月

朱耀明:16個月,緩刑兩年

陳淑庄: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邵家臻:8個月

張秀賢: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鍾耀華:8個月,緩刑兩年

黃浩銘:8個月

李永達:8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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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判監16個月  充滿盼望心情欣然面對

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被判監16個月。

戴耀廷判刑前表示,自己很平靜、充滿盼望心情,無論結果如何都會欣然面對,並且一定會就控罪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陳健民判監16個月 吁市民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另一佔中發起人陳健民被判監16個月。

陳健民判刑前說,法官在判詞提到他們相信通過佔領行動可以爭取普選很天真,他反問有何比相信一國兩制更天真,但自己與很多人都相信和願意保衛一國兩制,呼籲市民星期日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不要讓兩制被吞噬。

朱耀明判監16個月緩刑2年  吁市民不要因九子入獄放棄抗爭

另一名佔中發起朱耀明早前被判監16個月,獲緩刑2年。

朱耀明判刑前在法庭外表示,市民正面對香港沉淪的狀況,需要每名香港人努力為自己和下一代創造和諧、生活幸福的社會,不要因為他們入獄而放棄抗爭,讓政府任意妄為、剝削人權和破壞法治,朱耀明呼籲市民不要放棄,要堅持下去。

張秀賢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九子中最年輕涉案時年僅20歲

張秀賢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判刑前,代表張秀賢的大律師潘熙引述感化官報告指,張秀賢在本案中的罪行只涉及低程度暴力,法庭應以幫助他更新為判刑出發點。有見張秀賢過往積极參与社區活動,感化官認為他非常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

潘熙表示,張秀賢願意法庭判處任何時段的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張秀賢是9名被告中最年輕,涉案時年僅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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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家臻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判囚8個月。

黃浩銘就兩項控罪被判囚8個月,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獄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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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達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判囚8個月,獲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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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耀華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判囚8個月獲緩刑兩年,時任學聯常務秘書鍾耀華因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被判入獄8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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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庄需接受腦部手術  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代表陳淑庄的大律師向法庭呈遞3份醫療文件,證明陳因急病須於2周內接受手術。法官陳仲衡批准將陳的案件押後,至6月10日才判刑,此前其保釋將繼續。據悉陳淑庄腦內生有一個4.2厘米的腦瘤,須儘快做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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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周三早上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判刑,在法院外有逾百名市民到場聲援;現場亦有反對佔中九子的人士請願,要求重判九人。

佔中案9名被告分別為:戴耀廷(54歲)、陳健民(60歲)及朱耀明(75歲)、立法會議員陳淑庄(47歲)及邵家臻(49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4歲)及鍾耀華(26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30歲),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3歲)。

 佔中九子均被判妨擾罪名成立
 

佔中九子被裁定罪成的控罪包括: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6罪。

除佔中三子涉及的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以及朱耀明涉及的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不成立外,所有被告均有罪名成立。

(圖片:星島日報、網上圖片)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