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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環球網消息:據央視新聞客戶端8月19日消息,8月18日,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菲律賓向中國公民實施落地簽政策一事發佈了幾點提醒。提醒稱,8月17日,菲律賓移民局在其官網正式發佈通告,為吸引中國公民赴菲旅遊、投資,將向滿足條件的中國大陸居民發放落地簽。這是菲方為促進兩國人民交往所採取的積極措施,多家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中國駐菲律賓使館謹就此提醒擬赴菲中國公民:
一、菲相關落地簽政策實施細則尚未出台,請您持續關注;
二、菲向我發放落地簽需滿足一定條件,並非簡單地持護照直接赴菲入境口岸辦理,請仔細了解相關要求;
三、相信菲落地簽政策的不斷完善將為我公民赴菲帶來便利,但《菲律賓移民法案》第29條所提及的外國公民被拒絕入境的17種情形,您仍有必要了解:
(一)智障人員、精神病患者或有精神病史者;
(二)惡性傳染病患者或癲癇患者;
(三)有犯罪記錄者;
(四)妓女、皮條客或任何不良企圖者;
(五)可能成為社會救濟人員;
(六)流浪乞討人員;
(七)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的踐行者和支持者;
(八)反菲律賓政府人員或支持違反菲憲法活動者;
(九)15歲以上有閱讀障礙者,但不適用於菲公民或在菲合法居留外國公民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
(十)被拒絕入境者的同行家庭成員;
(十一)因精神、肢體殘疾或年幼而被拒絕入境者的陪同人員;
(十二)無父(母)陪同、年齡未滿15歲的兒童;
(十三)偷渡者;
(十四)擬來菲就業的非技術人員(符合菲移民法第20條規定者除外);
(十五)曾因不良行為被拒絕入境或遣返者;
(十六)曾作為「貧困的外國公民」由菲政府出資(菲移民法第43條)遣送出境者;
(十七)入境手續不齊全者。
(上述部分情形經向移民局長申請獲准者可入境。以上條款中譯文僅供參考,最終解釋權以菲移民局為準!)
使館表示,該提醒長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