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伊頓中心槍擊案重審,被告克斯賓斯(Christopher Husbands)被指可能患有創傷障礙症,但主控官指這並非意味被告沒法控制自己的行為。
主控官表示,評估克斯賓斯的精神病專家,對他是否可能在2012年6月2日在伊頓中心美食廣場開槍時處於人格障礙(disassociative)的狀態存有分歧。
主控官提交法庭的文件指出,其中一名精神病醫生表示,瞄準及射擊的行為,較處於人格障礙的狀況複雜得多。
辯護律師則表示,由於克斯賓斯的創傷障礙症,引致其出現人格分裂的現象,這是案件發生前的數個月,克斯賓斯遭殘酷毆打及被刺傷所引致。
克斯賓斯被控兩項2級謀殺罪,5項蓄意傷人罪;槍擊案引致2名男子死亡,6人受傷,其中一名傷者年僅13歲,該男童頭部中槍。
主控官在法庭上表示,24歲的Ahmed Hassan,當時在美食廣場的地板上中槍死亡;22歲Nixon Nirmalendran因受槍傷引致併發症,9天後亦告死亡。
安省上訴庭於2017年裁定須重審2012年這宗案件,主要原因是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在遴選陪審團程序上犯錯,推翻裁決並下令發還重審。
當時上訴庭的3名法官一致裁定不恰當遴選陪審團,導致原審法官埃瓦斯丘克(Eugene Ewaschuk)宣判克斯賓斯2謀殺罪成,及判處終身監禁,以及30年內不準提出假釋的刑罰均不能成立。
(圖片:CityNews)
(編譯:T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