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涉槍案第三次開庭:被控四項罪名 本人未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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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著名脫口秀演員周立波在美涉槍一案餘波未消。紐約當地時間昨日9點30分,該案在紐約州Nassau County District Court法院第三次開庭。記者從現場律師劉龍珠處獲悉,周立波在臨時更換律師後,本人並未出庭。當日,法院決定,該案進入「大陪審團」審理程序,這也意味着,未來周立波本人將到庭接受聆訊。

被控四項罪名

今年1月18日深夜,周立波在美國開車「蛇行」,遭路人舉報,並被美國交通執法人員於當地時間19日凌晨,在紐約州萊亭頓攔下。執法人員搜索後發現,周立波所駕駛車輛后座有黑色槍套,以及一把柯爾特野馬手槍。此外,執法人員同時在車內發現兩袋快克古柯堿。隨後,警方立即逮捕周立波,以及坐在副駕駛的麻省理工學院研究人員,周立波好友唐爽。紐約警方稱,兩人被捕時配合警方,並未有拒捕行為。

紐約當地華裔律師劉龍珠介紹,事發後,周立波被控四項罪名,包括非法擁有管製藥物,非法擁有武器,非法擁有槍支以及開車時使用手機。其表示,依據美國法律,如果周立波非法藏毒和非法持槍罪名成立,將最低服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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