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菲律賓總統/星島日報
根據BBC報導,菲律賓眾議院日前已經三讀通過一項法案,強制規定許多「唱國歌」需要注意的規定,例如聲調、節拍、語氣等等,全部都必須符合統一標準,屆時若有民眾違反規定,將會開罰5萬元至10萬元披索的罰款。
除了聲調、節拍、語氣都有強制性規定以外,新法案還規定還規定民眾若在公共場合,聽見國歌播放或演奏時,必須立刻加入演唱,而且得用熱情高聲歌唱,若有藐視、嘲笑等失禮行為都會被開罰,而且還會把違法者名字刊登在報紙上。
這項法案的發起人之一羅格里茲 (Maximo Rodriguez Jr.)表示,國歌為國家的精神象徵,不允許有民眾在唱國歌的時候有任何不尊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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