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集團官網掛出實名舉報信 矛頭直指前董事長

加拿大都市网

伊利集团

(圖源:東方IC)

今天(10月24日)的微信朋友圈裡最火的一篇文章,恐怕要屬伊利集團官網掛出來的實名舉報信。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舉報信篇幅超過一萬字,矛頭直指集團前任董事長鄭俊懷。而這一切的導火索,聚焦在一條涉及現任董事長潘剛的傳聞上。

信中,鄭俊懷被指涉嫌指使寫手誹謗潘剛並捏造其「被帶走」的傳聞。更令人咋舌的是,信中指出鄭俊懷挪用2.4億公款,以國家級、省部級官員為保護傘擺脫調查。

不難看出,這場紛爭的矛盾雙方落在了伊利前後兩任掌門人上。更有意思的是,除了潘剛和鄭俊懷,政知道在信中還注意到了其他幾個「重要人物」。

「歸去來」的潘剛

今年3月26日,自媒體「光祥財經」發表文章《公司聚焦:伊利股份董事長潘剛或「失聯」》。文中指出:「潘剛已於近期回國,但很快被有關部門帶走並協助調查。」當天晚間,呼和浩特公安機關接到伊利公司及其董事長潘剛報案。潘剛在書面報案材料中寫道:「不實文章謠傳我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並『失聯』的情況純屬捏造,惡意誹謗。」

實際上,潘剛的前任鄭俊懷在任上曾因涉嫌挪用公款被判入獄,這也是其出走伊利的原因。而幾個月前,潘剛再次被捲入被查傳言,一時間作為亞洲乳業「一哥」的伊利集團落下神壇。而正因其大型國企「身份」,董事長「被查」對於伊利而言負面影響巨大。傳言曝光的當天,伊利市值蒸發60億元,跌幅超過9%。

上述謠言之所以可以傳播開來,實際上和今年以來潘剛很少公開露面有關。

消息顯示,今年初潘剛在美國露面後近5個月未再拋頭露面。這中間潘剛曾計划出席3月舉辦的博鰲論壇,但隨後伊利發表聲明稱其因在國外養病而無法出席論壇。一系列消息從側面加深了大家對於傳言的信服程度。

不過,5月31日伊利集團舉行了股東大會,潘剛高調現身並發言,打破了此前的傳言。顯然,投資人和股民對於伊利掌門人是否被查十分敏感,潘剛回歸當天,伊利的股價大漲9.96%。

長達十幾年的糾紛

舉報信公開的同一天,潘剛「被查」傳言的始作俑者鄒光祥、劉成昆庭審中分別獲刑一年和一年半,這也被看做是對於潘剛「被查」一事的蓋棺定論,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潘剛「被查」的傳言在舉報信中一直以「謠言」來表述。

在造謠傳謠一事上,伊利和潘剛已經勝訴。那麼他們為何還要公開實名舉報信?

可以看出,得到法律懲處的造謠者並不是鄭俊懷,這在伊利方面看來是鄭俊懷的一貫伎倆:將寫手送進監獄保證自己可以抽身。

舉報信中列舉了鄭俊懷密會造謠者的證據,而這在伊利方面看來是壓垮自己的最後一根稻草:

  • 面對鄭俊懷十幾年來的破壞、詆毀和攻擊,公司被逼無奈,實在沒有辦法,才依法依規向各級檢察、監察部門實名遞交了幾十封關於鄭俊懷已被查實的挪用2.4億公款案及諸多涉嫌重大經濟犯罪線索長達14年無人處理、被人為假減刑的彙報材料,懇請呼籲對已查實的鄭俊懷違法犯罪事實立即提起公訴,將鄭俊懷繩之以法,向全社會公開真相,阻止其對伊利的破壞。

伊利的表述中,鄭俊懷對其的破壞、詆毀持續了十幾年。那麼這場十年以上的糾紛到底是怎麼回事?政知道根據舉報信,梳理出來了按照時間順序排列的「劇情」節點(節選自舉報信):

  • 2004年前後,時任伊利董事長的鄭俊懷意欲將超2億伊利資產挪為私用。在款項尚未落實到個人名下時東窗事發,鄭俊懷等多名高管被抓;
  • 審判過程中,由於有各級官員作為保護傘,鄭俊懷挪用2.4億公款的犯罪線索被人為抹掉,只保留了對其涉案金額較小的訴訟,最終其因挪用1650萬元公款被判服刑6年;
  • 服刑過程中,監獄對於鄭俊懷的約束形同虛設,他可以出入自如。此外,由於人為操控,鄭俊懷得以減刑,服刑3年半後出獄;
  • 2008年出獄後,鄭俊懷以自己勞動所得為由,起訴呼和浩特市政府索要非法資產,多次敗訴後轉而向伊利施壓要求後者配合將非法轉移出去的資產落實到鄭俊懷名下。此舉遭到伊利方面拒絕;

自此,鄭俊懷對伊利開始打擊報復。

有沒有保護傘?

除了對於鄭俊懷種種行為的披露,公眾的關注點還聚焦在其背後的保護傘。

舉報信中指出,鄭俊懷的保護傘涉及了各層級官員:原國家級領導、多位省部級領導、廳局級領導充當鄭俊懷保護傘,人為抹掉鄭俊懷數億元犯罪事實,運作假減刑。

  • 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的領導對我們的遭遇非常理解和同情,但是跟我們說:「鄭俊懷挪用2.4億公款的這個案子是查實了,但不能公訴,因為這是某某領導交辦的。」
  • 2012年,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邢寶玉檢察長曾找到潘剛說:「最高檢一位領導要求伊利配合,把鄭俊懷當年非法轉移出去的資產幫助落實到他們名下。」
  • 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馬永勝檢察長也稱,最高檢某原副檢察長向他提出了相同要求。

在舉報信的表述中不難看出,2015年馬永勝的表態中,上文提到的最高檢某位領導已經卸任副檢察長。此外政知道注意到,舉報信中提到馬永勝時,表述十分正面:

  • 2015年,有正義感的馬永勝檢察長從內蒙古檢察院反貪局調出鄭俊懷挪用2.4億公款的案卷,僅用2小時就落實清楚:證據鏈完整、犯罪分子供認不諱,可以立即提起公訴。

公開的簡歷顯示,1956年出生的馬永勝是山東人,當了兩年知青後,1974年他進入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民政局工作。實際上,他在2012年初調任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檢察長前,從沒離開過山東。簡歷顯示,馬永勝曾歷任山東省章丘縣公安局局長、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局長、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職。公開報道顯示,今年初馬永勝已經卸任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黨組書記,但仍然擔任檢察長。

在舉報信中,和馬永勝的「2小時」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伊利方面認為內蒙古檢方甚至最高檢的處理時間過長:

  • 記錄鄭俊懷挪用2.4億公款犯罪事實、證據確鑿、犯罪分子供認不諱的78冊案卷,14年來一直存放在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今年機構改革後轉到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被長期包庇,至今未公訴;
  • 今年3月謠言案發生後,伊利再次向正在內蒙古的最高檢第三巡視組及各級司法機關遞交了關於鄭俊懷已被查實的挪用2.4億公款案及諸多涉嫌重大經濟犯罪線索長達14年無人處理、被人為假減刑的彙報材料,半年過去至今仍無任何實質性進展。

如何判定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

舉報信里,伊利方面稱已在10月23日正式向正在內蒙古的中央巡視組遞交了相關舉報材料。而其公開的這封舉報信最後,落款是「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那麼,這樣的書面材料還算不算「實名舉報」?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在中紀委官網中找到了答案:「使用本人真實姓名或本單位名稱,提供有效聯繫方式,向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和監察對象違紀問題的,屬於實名舉報。紀檢監察機關提倡實名舉報,對實名舉報優先辦理,並按照有關規定保護實名舉報人的權利。」

(資料 | 伊利集團官網 中紀委官網 澎湃)

來源:搜狐網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我妻之死》作者回应质疑:婚姻中并非坐享其成,有11年承担家庭支出

可扩展竹制抽屉收纳盘 打折特价24.59

抄底价!adidas By Stella McCartney跑鞋5.3折

加拿大最新GDP增长远低预期 什么时候会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