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爾遜國際機場有旅客遺棄內藏80萬元行李箱,皮爾區警委會將款項撥入後備經費。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皮爾區警委會或有額外80萬元後備經費進賬,這筆收入既非省府撥款,也不是社區捐助,該進賬源於去年4月,一名從皮爾遜國際機場前往溫哥華旅客,所遺棄的行李箱內收藏的巨款,皮爾區警察總長稱該款項已在警署苦等「主人」近一年,但無人問津,故暫撥入警委會營運經費,待7年後無人認領才使用。
皮爾區警察總長伊雲絲(Jennifer Evans)於今年1月警委會會議上,談到該筆「神奇」進賬,她指這是來自去年4月,一名由皮爾遜國際機場離境,前往溫哥華的旅客,否認一個內藏巨款的行李箱是屬於她。據悉該名否認擁有此行李的女性旅客,是警方熟悉人士,曾涉及一些犯罪行為。
女旅客拒認巨款主人
伊雲絲向警委會報告時指,當時在機場駐守的關員及警方,在懷疑屬於該旅客的行李箱經過行李檢測儀器時,發現該行李箱內收藏了接近80萬元現金,關員及在場警員感可疑,向該名女性旅客問話,但該旅客卻堅稱完全不知行李內藏何物。關員及警員見該名女性旅客堅決否認是行李內巨款的主人,唯有扣押行李並讓該旅客成行,行李隨後交由警隊看守。
伊雲絲說自去年4月警方暫時扣押此藏有近80萬加幣的行李後,至今已9個月仍無人認領,她指根據《警務法》,若拾遺現金及財物在被發現後3個月無人認領,將被警方正式充公,她向警委會建議暫時將這筆巨款,儲存在警委會儲備基金戶口,作為待議款項。
皮爾區警委會在上月會議中,通過接納此筆進賬,但並不會立即使用,直至7年後時限來臨前,若仍沒有人前來認領,警委會將正式動用此筆進賬,用於有利於公眾的警務執行及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