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禁到放 加拿大禁酒歷史能給我們怎樣的啟示?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都市报

▲安省政府在1927年建立了安省酒管局(LCBO, Liquor Control Board of Ontario)

加拿大歷史上的禁酒運動(temperance movement)可以分為好幾個階段。從禁酒令的歷史發展到終結,能夠給我們什麼啟示?我們是如何獲得今天的飲酒開放程度的?本

報記者 文琪

講起加拿大的禁酒史,粗略地講,從19世紀末(municipal ban)市政一級的禁酒,到20世紀初的省級禁酒令(provincial ban),再到由於第一次世界大戰而產生的全國禁酒令(national prohibition),加拿大的禁酒運動因不同時期、不同的移民人口構成,以及政治環境而產生了對酒的不同接受程度以及政策改變。從本地的精釀啤酒、葡萄酒到烈酒(spirits)、雞尾酒,不同類別的酒在不同時期也有大不相同的規管。

全民公投禁酒 總理不執行

19世紀中期北美有着令人震驚的酗酒問題。當時北美人在家裡、工作場所和小酒館(taverns)消耗了驚人數量的酒精。 1851年的加拿大的人口普查記錄了1,999個小酒館,平均每478個人中就擁有一個酒館。許多酒館是全天開放的,早上為人們在上班途中提供「起床酒」(eye-opener cocktails),以及在一天的工作結束時提供供人們消遣的狂歡豪飲。醉酒、暴力打鬥、貧窮和家庭虐待是當時主要的社會問題。崇尚宗教信仰的女性主導和參與了反酒精的鬥爭,以此來解決男性在加拿大和美國因飲酒作樂而產生的問題。當時婦女還沒有投票權,她們在立法問題上幾乎不是權力的參與者。但婦女經常遭受當時飲酒不受控所附帶的損害,不得已站起來支持禁酒。 1878年,加拿大聯邦政府允許各個省和直轄市通過各自有關酒類飲品的法案。

在加拿大,歷史上的禁酒運動主要分為4個階段,全國禁酒的鬥爭在1898年的全民公投中達到高潮 。這是加拿大歷史上僅有的三次全民公投之一。公投詢問人們是否希望完全禁止製造、運輸、出口、銷售所有類型的酒精飲料。投票的結果非常接近: 51%的人選擇支持,49%反對,投票率為44%。各個省份的票選結果也大有不同。魁省支持禁酒的僅有19%,大西洋省份卻高達80%,安省則有57%。儘管如此,時任的第七任加拿大總理Wilfrid Laurier決定不採納公投的結果,依然由各個省份自行決定是否採納禁酒令。

19世紀末,人們逐漸開始關注白天飲酒與現代生活的碰撞。工業革命的湧現和汽車駕駛變得司空見慣,保持清醒逐漸變成人們生活中的必要。北美大陸由於新來的移民的在公共飲酒場喧鬧所產生的不良聲譽,也導致了反移民情緒(anti-immigrant sentiment)。

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年8月-1918年11月)為北美的禁酒運動提供了強有力的推動力,因為禁酒成為了愛國主義的代名詞。禁酒能夠節省糧食等戰略資源,還會提高軍隊和人們的效率和力量。當時德國在精釀啤酒行業是世界的龍頭地位,禁酒還能使加拿大人在一戰期間遠離德國製造。世界大戰期間,北美營造了這樣一種氛圍:喝啤酒等於不愛國。加拿大的各個省份開始逐一實施禁酒令。全國除了魁省,所有省份都在1916年和1917年通過了禁酒令。當時的第八任加拿大總理Robert Borden於1917年底宣布,國家禁酒令是一項沒有任何全民公決的戰爭措施(wartime prohibition)。它於1918年3月生效,並持續到戰爭結束後一年。

愛德華王子島率先禁酒

▲PEI是加拿大第一個簽署禁酒令的省。

愛德華王子島(PEI)在一戰前的1900年成為全加拿大第一個引進禁酒令的省份。

1904年,多倫多市的Junction區開始實施禁酒令,一直到2000年左右才被完全取消。

1916年,安省和阿爾伯塔省的禁酒法案也開始實施。魁省則在1918年通過法律決定將在1919年禁酒,不過因為一戰在1918年就結束,因此實際上魁省從未實施禁酒令。

1920年美國修憲,成為禁酒的國家,從1920-1933年開始了長達13年的禁酒時期(Prohibition Era),以對抗酒精產生的社會問題。美國採取了全面的聯邦禁酒令和激進的執法政策。相比之下,加拿大的各省保留了禁酒法案的自主控制權,比美國的政策更為寬鬆和溫和。在當時,加拿大哪怕是禁酒的省份,都很容易獲得藥用酒(Medicinal alcohol),因為只要有醫生的處方,就能買到。人們為了獲得藥用酒,編造出許多疾病,藥劑師、醫生也很樂意從中獲利。在安省,有記錄顯示1923-1924年間,有一個醫生在一個月內就開出了2,000張藥酒處方,一天之內曾給出高達487個處方。除此之外,還有私酒的走私犯和地下酒館(speakeasy)以及幫派在除了餐館、酒店和雜貨店之外運營酒類生意,幾乎形成了「上有禁酒政策、下有喝酒對策」的形勢。隨之而來的是禁酒令提供為犯罪組織提供了非法販酒獲取暴利的機會。

美國的禁酒令實驗也無助於加拿大的禁酒事業。美國限制酒的製造、販賣和運輸,但不包括酒的持有和飲用。家庭釀酒和禁酒前有存貨的私酒頗為流行,並且因為缺少指導和規管,私人作坊的酒因質量參差不齊也有導致美國人失明的案例。

在加拿大,聯邦政府在一戰結束後取消了全國禁酒令,將控制權交還給各省政府。各省禁酒,只是禁止銷售,依然可以生產和出口。各省對酒的生產、國際和省際間的貿易並沒有權力。聯邦政府採取的唯一行動是在全民公決中要求禁止跨省運輸酒進入禁酒的省份。因為酒的生產是合法的,當時的釀酒廠主要集中在安省,有6家大型蒸餾酒廠和29家釀酒廠。由於美國和加拿大有大面積國土相鄰,在當時美加並沒有正式的邊界(formal borders),加拿大許多生產酒的工廠悄悄向美國運送酒類,但加拿大的酒產品到了美國就變成了非法品。他們直接或通過通報虛假的目的地將烈酒運往美國,地下交易猖獗。史料記載,一家墨西哥出口公司在安省的溫莎市有5個碼頭,海關的記錄卻只有1個小摩托艇,顯示一天從溫莎市運往古巴4次。

開放比禁更有效

非法酒類交易的猖獗幫助推進了加拿大溫和派把政府控制和合法合規出售酒類作為可行的替代方案的主張。為尋求妥協解決的方案以平衡公民權利和重建法律秩序,他們轉向了政府監管。加拿大的各個省份逐漸開始通過省內公投撤銷禁酒法律(見表格),它們大多發生在1920年代。禁酒時間最短的魁省在1920年撤銷禁酒令。行動稍微遲緩的安省,當時被5個有自己酒飲控制委員會的省份包圍,也被這些鄰近省份因為取消禁酒、賣酒所產生的豐厚利潤所吸引。聯邦政府自然也看到了這其中的利益。因此1921年開始,聯邦政府對烈酒的銷售稅翻了倍,以此增加收入。無論今天安省政府對於酒類管控的聲譽如何,旨在解決19世紀和20世紀初期嚴重和複雜的社會問題的安省酒類控制制度,都是一項創新的社會和健康政策。

▲在美國,禁酒令從1919年到1933年生效,反酒法比加拿大嚴格得多。

《麥克林》雜誌曾報道,歷史學家Dan Malleck在他的《試圖控制自己》(Try to Control Yourself)一書中描述了安省酒精監管的這一時期,甚至政府也認識到了禁酒的缺點。雖然這個喧囂的時期不再存在,而且人們的飲酒的時間比上19世紀還少,但20世紀新產生的省壟斷系統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來遏制未成年人(under-aged)飲酒、過度飲酒(excessive drinking)或不合標準的致命酒精案件。

當時的各省政府都意識到了禁酒的做法適得其反。在發現無法完全停止人們飲酒後,戒酒運動擁護者利用酒飲控制委員會,成功施壓使所有省份和政府盡量縮減酒的銷售可能並建立了公共的酒類銷售系統(public liquor sale system)。因此安省政府在1927年廢除了禁止飲酒的法律的同時引入了安省酒管局(LCBO, Liquor Control Board of Ontario),試圖採用更寬鬆的制度,為自願自我監管提供一點自由,以鼓勵人們有社會責任地飲酒。

20世紀40年代,雖然不再禁酒,但在安省的公共場所飲酒(Public drinking)仍然不被允許,酒就直接從LCBO到了家中(home bar)。因此,在一些酒店的隱蔽處,也有非法經營的地下酒吧。很多人認為,儘管飲酒已不再是犯罪,但它在當時仍被認為是一種不雅。後來,政策稍有寬鬆,少量被授權賣酒的場所漸漸增多,但即便在這些地方的室內,顧客也不允許手持酒類飲料享受音樂,或從瓶里直接喝啤酒,唯一的選擇用小玻璃裝生啤飲用。今天文明的加拿大人在酒吧合法地購買Martini並在愉快的環境中享受它,在當時只是個奢侈的願景。

LCBO也很快作出了改變。 1947年,安省新推出了時髦的雞尾酒吧,有些就把甚至允許播放音樂。慢慢地,其他法律也放寬了,允許提供含有更大份量酒精的飲品,以及開放周日飲酒(Sunday drinking),還結束了女性和護送人員(escort)在啤酒店中要與男性分開的隔離飲酒空間政策,甚至結束了禁止站着喝酒令(standing-while-drinking ban)。在加國廢除禁酒令後的半個世紀里,經過民眾和各方無數的次投訴和改進,安省的酒吧終於「現代化了」。雖然在多倫多還會有一些延時夜總會(after-hours clubs)存在,但在20多年前最後點單的時間期限(last call)延長至近凌晨2點鐘之後,各式酒吧逐漸增多,大多數的非法飲酒空間就漸漸消失了。

安省監管方式更安全

近年來,仍然有飲酒愛好者仍然對LCBO的選擇品種和定價提出質疑。安省不乏很多飲酒愛好者羨慕阿爾伯塔省私有化的酒管局,其省內市面上有數百種的啤酒。自由市場帶來更多競爭,更多選擇。但現在很少有加拿大人會像10年前那樣,因為價格差距大而過境去美國的Buffalo購買烈酒。總的來說,安省現在擁有一個成功的酒類控制系統,可以向大量人群分發安全、經過測試的酒精。

2016年,當時的自由黨政府宣布67間雜貨店和超市可以售賣本地產或進口的紅酒、啤酒及蘋果酒,並與LCBO統一價格,給消費者帶來方便。安省政府的終極目標是最終把啤酒與蘋果酒的銷售擴大到在省內450間雜貨店和超市出售,同時其中的300間可以售賣紅酒。

2017年10月,安省政府又宣布將為中小型獨立雜貨商(個人或家庭所有的零售雜貨店)減少酒類許可費用,促進它們加入賣酒行列。超市可以賣酒是從LCBO壟斷市場跨出的一大步,為釀酒商開闢了新的推銷渠道,促進安省酒類發展。

2018年新任的安省保守黨省長道格福特也兌現了安省重回一元啤酒的競選承諾。在今年的8月27日起,瓶裝或罐裝啤酒的最低價格將從稅前1.25元降至1元。他還發誓要擴大啤酒和葡萄酒銷售點到安省的街邊店鋪。但安省財政廳網站顯示,從今年的11月1日起,安省啤酒的基礎稅將每升上漲3分。

安省酒管局將私營化?

2012年12月,時任安省反對黨領導人的Tim Hudak承諾如果贏得省選,將私有化LCBO。同年的夏天,卑詩省省長Christy Clark曾提出相似的想法,但迫於工會的壓力她退縮了。 LCBO私有化的支持者經常用阿爾伯塔省做例子,該省在1993年對酒類銷售進行了私有化,此後又出現了大量新的私人酒類商店,包括大眾市場和特色店,以及更多的產品選擇和更長的營業時間。但是反對者也有他們的立場。阿省酒管局私有化之後,過去20年來酒銷售收入穩步下降,每年損失約15億元的收入。安省政府過去10年從LCBO拿到的收入平均每年有16億加元,在2016-2017年度,其中酒的稅收就有約5.89億元。如果私有化,必將影響政府的收入。

▲安省將查獲的酒桶在政府監管下倒進埃爾克湖(Elk Lake)中。

可能人們還有其他正當理由支持酒管局私有化,例如更好的產品選擇和更方便的消費者。這個問題的爭論焦點,是政府是否應該從更高的收入中受益,還是消費者應該從較低的產品價格中受益,或者應該將酒精征更高的稅以免讓人們過度飲酒。不論政府壟斷還是私有化,似乎都沒有最佳的平衡答案。

2014年《星島日報》曾報道專們研究安省公營事業私有化的一個諮詢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安省政府保持LCBO的公營性質,但對運營作出改革。目前安省各地專賣啤酒的447間Beer Store由多個國際集團擁有,向安省政府繳納專營費。啤酒價格自1989年以來在安省上調了64%,而向省府繳的專營費卻沒有增加。報告指省府應該重新調整與Beer Store的合作關係,建議省府在保持啤酒零售價格不變的前提下,增收Beer Store的專營服務費,以令省民獲得合理的利潤分成。

2015年,前道明銀行行政總裁Ed Clark在探討如何最大化所有省府資產價值時,曾表示反對LCBO私營化,建議啤酒鋪的利潤應向納稅人貢獻合理份額,或者政府對它的實際壟斷權進行拍賣。

國家酒類委員會(State Liquor Boards)省級公民投票名單

日期 省份 問題 結果 產生酒類委員會時間

04/10/1919 魁省 應該允許銷售淡啤酒,蘋果酒和葡萄酒嗎 YES 78% 05/01/1921

10/20/1919 安省

1)廢除安省禁酒令 NO
2)通過政府機構銷售淡啤酒,蘋果酒和葡萄酒 NO
3)在酒店銷售但啤酒等 NO
4)通過政府機構銷售烈酒 NO 60%

10/20/1920 卑詩省 選擇哪個:

目前的禁酒令或一項允許政府售賣烈酒和啤酒的法案 政府 60%

07/11/1921 育空 銷售烈酒

1)在持牌的地方YES 
2)通過政府機構 YES

09/15/1921
06/21/1923

曼尼托巴省 是否同意讓政府提供銷售酒類的法案 YES

11/05/1923 阿爾伯塔省

1)禁酒 NO
2)持牌銷售啤酒 NO
3)政府銷售啤酒 NO
4)政府銷售所有酒類 YES 57%

 05/10/1924-10/23/1924

安省 你是否支持

1)繼續在省內實施禁酒令 YES
2)在政府管控下銷售啤酒和烈酒 NO 49%

06/01/1927-07/16/1924

薩省 你是否支持薩省禁酒令?
如果政府監管的酒類委員會產生,你會支持

a)政府銷售烈酒 NO
b)在持牌的地方銷售啤酒 YES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软皮好看好穿!Coach夏季新款乐福鞋低至5折

Adidas夏季清仓 运动爆款低至4.5折+额外7折

查邮件!加拿大今起向父母祖父母团聚移民发邀请,共35,700份!

最新研究:每天应该坐多久、睡多久、运动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