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一天賺1萬!小心這種不正當房屋交易正在蔓延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星岛地产

負責安省地產經紀登記和職業操守規管機構安省地產議會(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RECO),過去多年來一直密切留意在溫哥華流行一段時間,俗稱「摩貨」的「影子轉售」或稱「紙盤交易」(shadow flipping)不正當交易方式,是否有蔓延至安省的趨勢。

RECO強調地產經紀在介入一單房地產交易時,必須向客戶披露本身所涉及的利益衝突,以保證消費者會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違反者可能會受到重罰。

安省地產局在2016年就向其註冊會員(地產經紀)發出的通報,指近期媒體對在卑詩省出現的「影子轉售」情況作出詳細報道。問題涉及執業地產經紀介入(自己所代理的)地產交易,使用「合同轉讓」(assignment)方式賺取更多利益,卻沒有向消費者透露事實。安省地產局表示,執業地產經紀未向消費者披露利益衝突,在安省是嚴重違法行為,可以受到嚴厲處罰。

「影子轉售」代表一個複雜的地產交易過程:地產經紀先協助買家簽定物業買賣合同,然後在物業實際交接(closing)前,大幅加價將買賣合同「轉讓」(assign)給另一個新買家,在一些情況下,這個新買家甚至再加價轉給第三個、第四個買家。這些交易很多時是在賣家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到房屋交接時,賣家才發現房屋已被轉手或轉了幾手,實際買家並不是當初與自已簽定合約的最初買家。但層層加價的利潤都被中間買家及經紀所賺,賣家所得到的仍然是最初合同所規定的成交價格。

影子轉售

影子轉售在英文里叫作shadow flipping,在中文沒有一個對應的名稱。它是一種地產經紀利用「合同轉讓條款」,涉及利益衝突謀取個人收益的交易過程。

在樓花買賣過程中,最初的買家在幾年後房屋臨近交接時,將購屋合同轉手賣給一個新買家接手,賺取部分差價,由新買家承擔所有合同責任,並與開發商最終作交接。這種方式叫作「合同轉讓」(assignment)。樓花合同轉讓的條款,一般在買家最初與開發商簽定的合同中有規定,轉讓時必須經過開發商的同意,有時開發商會收取一定數額的轉讓費。

很多人了解這種「摩貨」方式,但以為只有樓花買賣中才存在assignment。其實這種交易方式,也可以在二手房屋的買賣中存在。只是以前並沒有那麼普及。現在由於房市的火熱,在房屋交接之前,利用轉讓條款加價倒賣合同,成為一些經紀的生財之道。

在實際操作中,地產經紀,特別是本人充當中間買家的經紀,可以賺取多少利潤?

《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之前有一則調查報道指,溫哥華一戶西人家庭以520萬元將房屋賣給一位海外商人,但交易時發現買家變成這位商人的地產經紀。這位姓名疑似是華裔的地產經紀向賣家表示,將與之前那位買家的太太「合買」這個物業。

賣家雖然懷疑卻無可奈何,因為先前合同中確實有允許買家轉讓合約給其他人的條款。

兩度掛牌叫價高逾百萬

這房屋交接3個月之後,新的房主人即是同一位地產經紀,將房屋重新掛牌上市,賣出620萬元高價。報道指以兩次成交日期之間天數計,相當於每天賺了11,000元。而同一位經紀在今年2月該報作出報道時,再次將房屋掛牌上市,叫價658萬元。

卑詩省過往一直在重力打擊「影子轉售」,省政府曾推出兩個措施打擊「影子轉售」行為。一是所有交接前的合同轉讓,必須取得房屋主人授權同意;二是交接前房屋合同加價轉讓所獲取的所有利潤,一律歸最初賣房的房主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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