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圍籬翻臉 兩華裔家庭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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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uting neighbours

【星島都市網】兩個華裔屋主為了圍籬爭吵不休,最終鬧上了卑詩省民事調解法庭。被告最終要賠償超過 3,200 元。

Daily Hive 報道,根據判決書,2022年9月,丁兆剛 (Zhao Gang Ding) 在未經鄰居胡瑞娟 (Lana Ruijuan Hu) 和劉彥軍 (Jason Yanjun Liu) 同意的情況下,在他們的房產上修建了圍欄。作為回應,胡和劉夫婦倆人將丁告上了法庭。

仲裁庭成員就表示,丁提供的詳細資訊描述了安裝圍籬之前兩家發生的情況,清楚地表明「雙方之間存在緊張關係」。

胡和劉在給丁的信中要求他拆除圍籬,但他拒絕了,並聲稱圍籬是他的財產。

這對夫婦進行了土地測量,以核實房產邊界。判決書上稱,這項調查「毫無爭議地確定了被告者的圍籬位於申請人的財產上」。

在提供了這些證據後,丁承認圍籬建在鄰居的房產上,同意將圍籬移到他的房產上。然而,他表示胡和劉「無理地拒絕」,因為他不同意將其放置在距離房地界線至少 2 英尺遠的地方。

胡和劉透過 CRT 尋求命令,要求被告拆除圍籬,並就被告涉嫌侵入、滋擾和騷擾的行為索取土地測量費、景觀美化費用以及一般性和懲罰性賠償。 。

儘管胡和呂要求法庭命令丁兆剛拆除圍籬,但仲裁庭成員斯圖爾特 (Megan Stewart) 拒絕了,並表示她會考慮將拆除圍籬的估價為 500 元作為損害賠償索賠。然而,由於他們沒有提供拆除圍欄費用的證據,因此仲裁員說:「我發現他們的這部分主張未經證實,因此我駁回了它。」

胡和劉還為他們支付的調查索賠 2,467.50 元,但丁說他不承擔責任,因為是他的鄰居對「現狀」提出了挑戰。

丁聲稱:「由於 8 年來,申請人車道的邊緣一直被預設為默認財產邊界,因此,申請人作為對該邊界提出爭議的各方,有責任承擔證明不同邊界所產生的任何費用。 」

毫無疑問,丁先生在沒有進行土地測量的情況下建造了圍籬,因此仲裁員斯圖爾特認為他有疏失,命令他向胡和劉支付調查費用。

此外,胡和劉還索賠 160 元的景觀美化費用,又根據《侵入法》的一項規定尋求 3,000 元的損害賠償。仲裁員則說:「該法條允許省法院命令被判犯有第 2 條規定的罪行的人向另一人支付賠償金。CRT 不是省法院,因此無權根據第 8 條下令賠償。不過,我已經根據普通法考慮了申請人的主張。」

被告否認侵入、滋擾和騷擾損害賠償的主張。但仲裁員認同了胡和劉夫妻兩人提供的說法和證據。

丁兆剛被命令向申請人支付 2,467.50 元的已付調查費、160 元的景觀美化費用以及 301 元的侵入損害賠償金。加上損害賠償金、判決前利息和 CRT 費用,他被命令向鄰居支付 3,203.4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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