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與販毒和毒品工場有關 卑詩民事充公辦公室申請充公一間公司資產及兩個華人屋內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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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今年3月接报指榆木桥路一柏文单位发生火警,怀疑与制毒工场有关。Google Maps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民事充公辦公室在11月3日入稟卑詩最高法院,向一間公司及3個華人提出訴訟,申請充公該間公司的資產以及在當中兩人屋內起出的大量現金,指該公司涉嫌與皇家騎警今年較早時候突擊搜查的列治文3個毒品工場和販毒活動有關。
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訴訟中的公司為馬尼拉灣岸控股公司(Manila Bayshore Holdings Inc.),而3個華人分別為李嘉方(David Gar Fong Lee,譯音)、黃錦禾(Kim World Huang,譯音)及楊容恩(Yung En Yang,譯音)。
訴訟指,該間由李嘉方於2019年2月7日在卑詩省註冊的公司,實際上是由黃錦禾和楊容恩控所制,用於掩飾他們的販毒利潤。
訴訟沒有詳細明言該公司銀行帳戶中的金額,但要求充公在黃錦禾和楊容恩的家中發現的大量現金,理由是相信該等現金是犯罪所得。
根據訴訟,列治文皇家騎警於2020年3月4日接報指,一個柏文單位發生火警,懷疑與制毒工場有關。法院文件中沒有提及該地址,但當時列治文皇家騎警稱,大火在榆木橋路(Elmbridge Way)6900號路段發生。
翌日,警方手持手令,搜查該柏文單位,並起出大量冰毒、用來制毒的化學品和與製造冰毒的設備。
接着,皇家騎警對製造冰毒展開調查,並確定在列治文有3個制毒工場,其中包括黃錦禾和楊容恩在位於科姆斯托克路(Comstock Rd.)6300號路段的家中的一個制毒工場。
在搜查該間房屋期間,警方在一個睡房的床頭櫃內起出一把手槍,以及一捆加幣現金和一個活躍的制毒工場,工場內有多個烤盤和用於烹製冰毒的容器、量杯和碗、溶劑和化學容器。也有Ziploc袋子,內里裝有芬太尼和贊安諾(Xanax)藥丸,還有大麻。
訴訟又稱,行動中,警方起出3把攻擊性長槍(全部存放在彈藥附近)和一個滅聲器,以及6個裝有數公斤冰毒的塑膠袋。還有一本與該公司帳戶相關聯的支票簿,以及有關製造受管制物質的烹煮指引。
訴訟指,該公司帳戶內的金錢來自非法活動所得,而該公司被用作非法活動的工具,包括藏有毒品作販運用途、非法出售大麻、未經授權藏有槍支、藏有犯罪所得、洗黑錢和未申報所得稅等。
李嘉方、黃錦禾和楊容恩迄未提出抗辯聲明。他們未有面對與調查有關的刑事控罪。
不過,黃錦禾於2017年1月在溫哥華被裁定販運罪名罪成,被判入獄90天。隨着有3人在榛橋路(Hazelbridge Way)8000號路段街一個住宅內吸食過量毒品後,他於2018年5月在列治文再次被控,面對12項藏有毒品作作販運用途的罪名。該3人均得到治療並存活。警方從家中查獲了大量毒品,包括可卡因、冰毒及以芬太尼、氯胺酮、搖頭丸和迷幻藥等為原料的海洛英。
今年早些時候,加拿大公共檢控服務處在黃錦禾於卑詩最高法院開審後3天,擱置控罪。
上述指控迄未在法庭上得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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