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與租客最常見的五大紛爭 這份參考指南你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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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客與業主之間不時出現爭拗,租客應了解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網上圖片

為幫助租戶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權利,加拿大廣播公司(CBC)緬省分部編輯了這份參考指南,試圖就一些常見的問題提供答案。

文章中的情況根據緬省法規提出解決方案,但對加拿大其他省份亦有指導意義。

我的房東不修理房子,怎麼辦?

房東和租戶都有法定義務保持租賃單位完好無損。房東根據法律需要作出必要修理。租客必須「合理維護」單位,不損壞租住單位。如果有意或不小心造成了損壞,租戶必須作出修理。如果有部件需要修理,他們也必須讓房東知道。

法律未明確規定房東進行修理需要的時間。政府政策要求,如果需要修理單位,租戶應通知房東,最好是書面通知。

如果房東未在合理時間內進行維修,租戶可遞交要求修理表格(request for repair form)。如果房東仍不修理,緬省住宅租賃部(the Residential Tenancies Branch)可下達維修令。如果房東不遵守命令,該部門可收取租戶應付的租金來僱人進行維修。 (在安省,解決租戶和房東糾紛的執法機構為The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

我的房東要加房租,怎麼辦?

每12個月,房東可合法加租。在房租上漲生效前3個月,租戶必須收到書面通知。

每年,各省會設定房東可加房租的幅度。 2019年,緬省房租上漲幅度指南為2.2%。 2019年安省的房租上漲幅度指南為1.8%。

房東的房租上調幅度可以比指南更高,但是他們需要申請,並證實為什麼標準上調幅度不足以涵蓋已經發生的費用,例如大規模修繕等。他們遞交的申請,必須包含為維護建築所用開支的資料。

只有房東已經支付了的費用,可以用來申請房租超額上漲。房東計劃或預期使用的開支,不能成為房租上調幅度高於指南幅度的理由。不管房租增加幅度低於或高於指南幅度,租戶都可以反對加租。他們可以向住宅租賃部寫信,表達他們的擔憂。

租賃部必須在房租上調生效前至少60天收到信件。租戶將可以看到房東申請上調房租的申請,並可以發表意見。房東則可以看到租戶的反對意見,並可作出回應。

租賃部隨後將與租戶和房東會面,發佈命令設定租金。

我的房東想要我搬出單位進行裝修,怎麼辦?

房東可能要求租戶搬出已租住單位,來進行重大裝修,例如安裝新地板、安裝下水道,或者更換廚房櫃檯和櫥櫃等。如要終止租戶租約以進行大規模裝修,房東必須向租戶提供書面通知,寫明需要租戶搬出的原因。通知也會告知租戶,一旦裝修完成,他們有權首先搬回。通知同時也需要寫明屆時房租金額。

省府根據住房空置率來計算房東需要終止租賃合同時,需要提前通知的時間長度。在溫尼辟,對固定期限租賃合同如果要提前終止合同,需要在合同終止期限前4個月發出通知。如果租戶的子女在附近學校上學,他們就可以居住到學年結束為止。

如果租戶認為他們沒有必要搬出,他們可以向住宅租賃部提出聽證要求。房東只有在收到持有令(order of possession),並在向租戶發出了有效的終止合同通知以後,才能夠強制租戶搬出單位。如果租戶認為終止合同通知無效,仍可向租賃部提出反對。

我擔心我住的樓不安全,怎麼辦?

房東有責任保障建築的安全和安保。如果建築物內有人對租戶的安全構成威脅,房東有義務調查,並解決問題。

如果建築受到損壞,帶來安保問題,例如門壞了或者郵箱被撬,租戶可以向住宅租賃部發出維修要求。如果租戶出現問題,房東必須給予租戶一段合理時間來解決問題。如果情況未改善,房東可以給予租戶一個房租付款期通知,要求租戶離開。

如果租戶的單位太臟,以致造成健康威脅,或者租戶造成了大量損壞,或威脅到其他租戶的安全,或者打擾到建築物的其他人或影響到附近的其他建築,發出搬遷通知的期限可以縮短。

我的房東不退還我的押(按)金,怎麼辦?

如果房東拒絕向租戶退回押金,租戶可以向住宅租賃部門提出索賠。

如果房東想要扣留全部押金,房東必須在租賃合同期結束前28天內向租戶發出通知。房東和租戶可以在租約結束時就退回押金方面達成協議,雙方可以用書面形式達成協議,也可以使用標準租賃單位條件報告(rental unit condition report)的「租賃結束」一欄填寫。在租賃結束時達成的協議,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一些房東在租戶搬進來之前,就要求租戶簽訂押金退還協議。這樣的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就算簽了,租戶仍然可以要求住宅租賃部就索回押金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