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富商潘妙飛控告媒體人高冰塵誹謗及損害名譽案開審

加拿大都市网

 潘妙飛(左)周三到庭作證。李群攝

 ■潘妙飛控告高冰塵誹謗及損害名譽案,周三在卑詩最高法院開審。李群攝

■高冰塵(左)和郭國汀在法庭外合影。李群攝

 

本報記者李群

加拿大華人社團聯席會榮譽主席、加拿大浙江同鄉聯合會主席潘妙飛(Miaofei Pan),狀告媒體人高冰塵(又名黃河邊)誹謗及損害名譽案,周三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開審。潘妙飛作證指,高冰塵多次在社交媒體散布他作為富豪卻隱瞞收入以領取牛奶金、花錢購買僑領身分、在中國欠下巨額稅款等謠言,不但令他身心受損,在大溫與人合作的生意也因名聲受損告吹。高冰塵則指他所寫的內容均有依據,更指原告方故意拖長審訊時間,導致他無錢請律師被迫自辯。

此案周三首天審理,潘妙飛身穿深色西裝上衣、白襯衣,未系領帶到場,進入法庭後《星島日報》記者向他打招呼,潘略有遲疑未回答,身旁的女傳譯員說:「他不能與媒體說話。」高冰塵則在中國人權律師郭國汀及男性傳譯員陪同下出庭,但郭國汀只是為高冰塵提供協助,高表示將自我辯護。

指報道殃及兩單生意

法庭文件顯示,潘妙飛去年12月21日遞交民事訴狀。在該15頁訴狀中,潘提出3項誹謗及名譽損害賠償:普通損害、特殊損害及懲罰性損害,但未提出索償具體金額。

開庭後,潘妙飛代表律師里茲代爾(Lisa Ridgedale)向法庭提出要求把特殊損害賠償更改為加重性損害賠償(aggravated damages),並獲法庭接納。

當日由里茲代爾就高冰塵自去年12月12日起,在社交媒體微信發表多篇文章詢問潘妙飛。里茲代爾指在首篇文章中,高冰塵指稱潘妙飛未能誠實申報財務狀況以獲取加拿大兒童福利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牛奶金)。

控方指出,高冰塵曾提到《中國周刊》發表過一篇關於王一安的專訪文章,高還聲稱王一安就是潘妙飛的化名。這篇文章中王一安受訪時表示:「我有兩對雙胞胎女兒,都是加拿大出生。加拿大政府每個月獎勵我2,000加幣。」里茲代爾還指高冰塵在他的文章中的言論包括:「當然潘先生不在乎這2,000元牛奶金,但我們在乎是他逃了多少稅款才獲得這福利。」

潘妙飛回答看到文章後的反應:「我都想哭了,很生氣,我什麼時候拿了牛奶金,是誰在搞我?」他說從未使用王一安這名字,也未曾接受《中國周刊》採訪。他說:「很多人問我這麼有錢為何還拿牛奶金?我很痛苦,工作都不想做了。有個生意朋友原本和我談列治文及渥列治(Oakridge)兩個開發項目,就因為這些認為我以前的表現都是假的,不跟我做生意了。很多人看我的眼光也不一樣了。」

潘:我肯定沒有買官
針對高冰塵題為《猜猜潘妙飛同志三個僑領「官帽」共花了多少錢》文章中,有關潘妙飛「花錢買官」、「目的就是拿回大陸去說事」等,潘妙飛說:「我就是想為鄉親做事。(買官回國做事)別人有沒有我不知道,我肯定沒有。」

里茲代爾使用很多時間詢問潘妙飛任職各社團的時間,以及慈善捐款事宜。潘妙飛表示曾借40萬元給溫州同鄉會,用於2012年興建會所,也曾捐出大筆資金。在問及為何要做社團及慈善事業時,潘妙飛說:「我出生在貧困農村,從小看到周圍的人吃不飽、穿不暖。工作後幾年,我只留下基本生活費,其他收入都分給村中老人。」

針對高冰塵在一篇文章中指潘妙飛及妻子,合計拖欠中國政府稅款高達4,190多萬元人民幣,潘妙飛也指他從未拖欠中國政府任何稅款,又指出庭前從未見過高冰塵,對方也從未就上述內容聯絡他,他說:「他從第一篇文章就給我貼上『問題僑領』標籤,就是為糟蹋我並為自己獲得利益。」

潘妙飛在庭上表示,他在中國做了11年公務員後辭職做房地產生意。移民加國已11年,長子已經結婚,現與妻子及岳母一起生活,與妻子養育2對雙胞胎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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