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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高冰尘

潘妙飛訴高冰塵誹謗案 卑詩上訴庭下令重審理

潘妙飞。资料图片 商人潘妙飞控告媒体人高冰尘(又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一案,卑诗上诉法院上月中裁定,高冰尘关于潘妙飞领取牛奶金以及称他是“老套的骗子”(seasoned liar)的描述属于诽谤。上诉法院驳回原来1元的赔偿金,并下令重新审理此案。潘妙飞周五表示这一判决公平公正,而高冰尘则表示会对这结果提出上诉。 卑诗上诉庭法官纽伯里(Newbury)在2020年2月18日发出的判决书上指,初审法官错误地得出与牛奶金相关的不利推论,并对中国的税收制度和中国的媒体进行了不恰当的刻板推理,在对“老套的骗子”和“卑鄙的角色”(hideous character)的评论上也犯了错误。上诉庭的声明称,这是事实的陈述,显然是诽谤性的,所有诽谤陈述的损害赔偿问题已提交卑诗最高法院处理。高冰尘可在60天内申请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但需要得到最高法院的许可。 初审法官对“老套的骗子”评论犯错 潘妙飞周五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此次上诉的重点之一是牛奶金的问题,由于初审时他是原告,高冰尘是被告,因此本应由高冰尘取证来证明他领取了牛奶金,当时潘的会计也两次出庭作证,证明他和妻子都没有申领过牛奶金,但初审法官对潘及其会计的诚信作出质疑。而在上诉过程中,加拿大税务局(CRA)也为此提供了证明,因此上诉庭认为初审关于牛奶金的判定是错误的,针对潘领取牛奶金的指控属于诽谤。 他说,第二个问题则是高冰尘在其文章中称他是“老套的骗子”和“卑鄙的角色”,上诉庭认为,“老套的骗子”一说属于诽谤,不过“卑鄙的角色”则是一种意见,不属于诽谤。对于1元赔偿金的问题,潘的律师认为这是由法官的错误判断造成的,因此法院驳回1元赔偿的裁定,下令重新审理。 潘妙飞表示,初审结果出来时,他一度对加拿大司法的公正性表示怀疑,但是上诉结果证明,法律还是公平和公正的。他更指出,自己位于安格斯街(Angus Dr.)3737号的房子与2017年10月发生火警,那时刚与高冰尘开庭数日。2018年10月又有人拿石头把他现在住所的玻璃打烂。去年9月又有人于凌晨时分将他后巷车库烧毁,第二天又向他的前院窗户开了5枪,警方至今未有调查结果,也没有与他进行过谈话。他和家人因此都受到很大惊吓,其中一个孩子还因此需要看心理医生,因为缺乏安全感。 高冰尘拟向最高法院上诉 高冰尘周五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他称上诉结果跟他想象的有差别,但会尊重法庭的判决,“愿意面对”这个结果。他目前身在中国,但仍会计划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简单的上诉。他说,省上诉庭本应针对法理进行审理,但没想到现在却针对了其中一些细节,比如潘初审时无法提交税局证明没有申领牛奶金,但现在却突然拿出了证据。至于“老套的骗子”这个说法,高冰尘就认为这是文化差异,因为他在文中使用的其实是“老赖”一词,意思是指“经常失信的人”,但被潘的翻译翻成英文后变成“seasoned liar”,意义其实不同。 高冰尘还表示,很遗憾上诉庭参考的是19世纪的相似案例而做出判决,现在已经是21世纪,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社会的进步需要某些人的牺牲”,高冰尘说。 他指出,重审案件对潘妙飞而言“存在很大风险”,还可能“拖累他人”,但他拒绝透露这个风险是什么。他说自己与潘妙飞是“棋逢对手”,更说潘是将“中国那一套带到西方世界”。 高冰尘说,他本想为本地的中文媒体工作者提供一点鼓励和勇气,在面对任何人,不用“退避三舍”,可以勇敢面对,没想到案件历时这么久,反而让海外媒体人失去信心。但他称至今也不后悔写了这些文章。 2016年12月,潘妙飞入禀卑诗最高法院,指高冰尘多次在社交媒体发文,散布他身为富豪隐瞒收入以领取牛奶金,在中国欠下巨额税款,更在本地花钱购买侨领身份等,令他名誉受损,索偿36万至45万元,并要求被告删除之前所有关于原告的文章及播报内容,以及永远禁止被告再撰写有关原告的文章。卑诗最高法院2018年11月裁定高撰写的两篇文章含有诽谤性陈述,但指未对潘构成损害,判高赔偿1元予潘。潘妙飞不服裁决,于2018年12月向卑诗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包括推翻原审裁决和赔偿金额。

潘妙飛提交稅局證明 冀上訴庭澄清沒領牛奶金

  高冰尘 华裔商人潘妙飞控告媒体人高冰尘(笔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案,卑诗最高法院于2018年底,判高冰尘只须赔偿壹元予潘妙飞,潘妙飞不服裁决,去年2月向卑诗上诉庭提出上诉,卑诗上诉庭周二开庭审理。潘妙飞律师再向上诉法庭提供证据,证明潘妙飞及妻子从未领取过俗称「牛奶金」的加拿大儿童福利金(CCB);代表高冰尘的辩方律师则称,潘妙飞未有证据证明声誉受到损害。庭审于周二当天结束,审判结果仍未揭晓。人在中国的潘妙飞周二接受本报记者电话访问时则表示,此案事关法治社会公义,希望能澄清事实。 卑诗上诉庭周二由3名法官共同审理此案,潘妙飞一方派出华裔严姓女律师和穆尔黑德(Nathan Muirhead)两位律师。而该案在卑诗最高法院初审时,没有律师代表、自行抗辩的高冰尘,此次则获得非牟利法律援助机构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简称Access)的协助,由加国法铭德律师事务所(Fasken)的律师赫尔朗(Layne Hellrung)和科沃尔(Simon Coval),义务为他辩护,两名当事人皆未现身法庭。     潘妙飞

潘妙飛就誹謗案上訴 高冰塵獲律師行義助

■潘妙飞。资料图片

潘妙飛告媒體人判決 高冰塵象徵式賠一元

本报综合报道 商人潘妙飞控告媒体人高冰尘(又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并寻求一般损害赔偿、额外损害赔偿及惩罚性赔偿,以及永久禁制一案有裁决。卑诗最高法院法官裁定高有两篇文章含有诽谤性陈述,但未对潘构成损害,判高赔偿1元予潘,法院不会颁下任何禁制令,而高冰尘则须删除两篇文章。法官并称原告证词中关于报税收入存在矛盾,并质疑他的可信度。 涉嫌含诽谤言论的文章载于被告社交媒体账户上,并以中文撰写,而英文翻译版在庭上连同中文原文一起呈上。被告没有律师代表,自行出庭。 原告在2016年12月入禀卑诗最高法院,指被告多次在社交媒体发文,散布他身为富豪隐瞒收入以领取牛奶金,在中国欠下巨额税款,更在本地花钱购买侨领身分等,令他名誉受损,索偿36万至45万元,并要求被告删除之前所有关于原告的文章及播报内容,以及永远禁止被告再撰写有关原告的文章。 被告在结案陈词中表示过,他的文章的资料全来自中国官方平台,又指原告要求的赔偿不合理,并不反映所声称遭受的任何损害。 文件与中国政府官方出版物一致 原告声称,由被告撰写和出版的10篇文章含有诽谤。除原告之外,有3个证人作供,分别是浙江同乡联合会前会长梁姓男子、温州同乡会陈姓女副会长及张姓会计师。 除了自己之外,被告召来两个证人,分别是被告的同事兼朋友黄宁宇,以及前商业伙伴。 被告提出了来自中国政府网站和新闻机构的各种新闻报道和截图的证据,他声称,内容由卑诗省的律师核实。 此外,被告承认,他从未试图联络原告来核实有关撰写的任何资料,因为他认为没有必要这样做。 被告的立场是,中国政府官方网站刊印出来的,应被视为真实的。 法官称,可以接受这些文件,不是因为其内容的真实性,而是可以作为证明被告所说的依据。文件看来与作为中国政府官方出版物一致。 但是,不能被接受为真实。 在接受交叉盘问时,被告作供表示,身为一名新闻工作者,他当然力求准确。 他相信可以倚赖《中国周刊》的文章内容,而没有独立核实所谓的事实,因为该刊物具有很高的可信度。 法官在裁决中称,对原告的可信度表示严重怀疑。在交叉盘问期间,原告有时回避。被告又更多于一次询问,他是否必须回答特定问题;也不止一次表示,他不必提供特定答案,因为他获允许把某些资料(关于他的生意或财务)保密。很多次,身为法官,不得不指示原告回答问题。在其他时候,原告明显不屑地嘲笑被告。这些是身为法官所观察到的行为。这些往往会妨碍他的可信度,但并不能决定他的可信程度。 报称收入证据不一致影响可信度 不过,有关原告报称收入的证据不一致,确切地影响了他的可信度。在诉讼中,原告未列出或未出示其加拿大入息申报表。在审讯过程中,他的律师辩称没有具体要求,原告没有被要求这样做,因为这相当于把举证责任转移到原告,以证明他没有申领牛奶金。 裁决又称,诉讼当事人有义务出示他们掌握的所有文件,如果有的话,任何记录方都可以使用这些文件证明或反驳重要事实。未有列出其所得税申报表,原告不遵守该基本义务。法官下令原告出示报税表。 两文章含诽谤陈述但不致损声誉 就其本人而言,原告最初不愿披露是令人不安的。更令人不安的,是原告在证词中有关其报告收入的矛盾。原告曾明确否认,报称的收入是3万元或更少。法官认为,这种矛盾不是误解或无心之失。 相反,法官认为被告的证词是真诚的,并接受他所说,真的相信自己所写关于原告的内容是真实的。法官又称,接受他的证词,他从未试图借此勒索某人,以取得报酬。 经过审理,法官认为被告第四篇及第八篇文章包含了关于原告的诽谤性陈述,其中在第四篇文章,指原告在某些组织中取得职位,因为他付钱,而非他的功绩等;以及在第八篇文章中,指原告错误地得到金钱利益等。 不过,法官不认为,原告能充分证明他在声誉或个人遭受任何实际损害,所以象征式1元赔偿是适当的。 法官下令被告要从其网站删除该两篇文章,但不会发出禁制令。 至于讼费,如任何一方想解决讼费问题,可于30天内提出。

高冰塵:訴訟浪費司法資源

  ■高冰尘在整个诉讼中,亲自出庭抗辩。 资料图片

高冰塵提新證據 指潘妙飛聲譽無損

■高冰尘(左一)周五向卑诗最高法院陈述新证据。旁为到庭支持他的友人。 ■高冰尘向法庭呈交的誓章中,包括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佟晓玲(左),向潘妙飞(右)颁授荣誉证书的照片。 受访者提供 图文:本报记者冯瑞熊 原告反对 法官宣布 稍后裁决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民事控告媒体人高冰尘(又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一案,周五由高冰尘向法官陈述新证据,以证明潘妙飞声誉及地位并未受他的报道影响,但潘代表律师指新证据未有经过交叉盘问(Cross Examination),对原告并不公平,反对法庭采纳。法官听过双方理据后,表示稍后作出裁决。 该宗案的审讯原本在今年2月16日就完成结案陈词,但没有代表律师的高冰尘结案陈词时,表示会提出新证据,显示潘妙飞的声誉并未受到他报道影响,卑诗最高法院法官沙玛(Neena Sharma)特别加开周五的一天审讯,让高冰尘陈述新证据。 今年新春团拜获中领馆嘉奖 高冰尘向法官呈交4份誓章(affidavit),提到由今年1月至2月期间,中文网站及报纸的四篇报道,并附上英文翻译,指潘参与中国山东省政协12届第一次会议、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2018年新春团拜、加拿大四川同乡总会春节联欢会,以及加拿大温州同乡总会18周年暨理事会,在其中两个场合,潘更分别得到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佟晓玲及侨务理事胡启全颁发荣誉证书。高向法官表示,潘妙飞出席这些场合并且得到嘉奖,显示在中国政府及本地华人社团眼中,他的声誉和地位未有因为他的报道而改变。 另外,高冰尘在陈述时,提及潘妙飞去年被中国浙江省统战部授予「示范侨领」,但法官指该证供未有宣誓证词支持,所以不获接纳。 潘妙飞没出现法庭 对于高妙飞呈交的宣誓证词,代表潘妙飞的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表示,这些证供未有经过原告方面的交叉盘问,也是说原告未有机会提出反驳。她指被告提出了原告潘妙飞出席的场合,却未有提到他没有获邀请出席的场合,这对原告并不公平,所以要求法庭不要采纳这些新证据。 周五审讯时,多位高冰尘友人及支持者到庭旁听。原告潘妙飞由律师代表,他本人没有现身法庭。 潘妙飞在2016年年12月入禀卑诗最高法院,指高冰尘多次在社交媒体发文,散布他身为富豪却隐瞒收入以领取牛奶金、在中国欠下巨额税款,更在本地花钱购买侨领身分等,令他名誉受损,向他索偿36至45万元,并要求被告删除此前所有有关原告的文章及播报内容,及永远禁止被告再撰写有关原告的文章。 高冰尘在结案陈词中表示,他文章的资料全是来自中国官方平台。 他又指原告要求的赔偿不合理,并不反映所声称遭受的任何损害。

高冰塵准提新證據 指潘妙飛聲譽未損

■被民事控告诽谤的传媒人高冰尘,周五亲身在庭上结案陈词。  诽谤案结案陈词4月续审 本报记者冯瑞熊报道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民事控告媒体人高冰尘(又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案件,周五本是审讯最后一天,由被告高冰尘结案陈词,但高在陈词时,提及潘妙飞近日被中国政府邀请参加山东省人大会议,显示他的声誉并未受到影响,基于这是新证据,法官要求他正式提出申请,并且准许他在4月初出庭亲身陈述申请。 由于没有律师代表,周五的结案陈词由被告高冰尘亲身以普通话宣读,再由传译翻译为英语。结案陈词前,法官沙玛(Sharma)提醒被告在陈词中所引述的证据,必须要在之前审讯中曾经提及,但被告在陈词中,提到原告潘妙飞最近被中国政府邀请参加山东省人大会议,去年也是浙江省的示范侨领,显示他所写文章未有对被告造成灾难性的影响。 法官考虑被告无律师 准许申请 对于被告的新证据,原告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提出反对,指被告若有新证据,应该之前申请,现在才加入,将导致审讯会没完没了。 不过,法官考虑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不熟悉法律程序,原告被邀参加人大会议又是最近发生,再者,这项证据涉及控方指原告的侨领地位,因被告的文章受到影响,最终准许被告向法庭申请作为新证据,但嘱附被告要找律师协助,并且定在4月6日由被告出庭陈述申请。为了公平起见,法官也准许控方提出有关这方面的新证据。 在结案陈词中,被告指自己从事新闻工作30年,在过去13年是中国社区问题的观察者和评论员,撰写有关原告的10篇文章,是在2016年11月7日,看到原告邀请总理杜鲁多(Justin Trudeau)到他温哥华家吃鱼丸,之后不到10小时,原告一家与杜鲁多的合照,出现在原告家乡温州市政府的网站。 被告称,他撰写关于原告的一系列文章是基于对社会公众最大利益的关注,因为原告是一位知名公众人物,与本国三级政府以及领事馆都有非常良好的关系。他指所披露的信息的来源,全部都以中国权威的官方平台为基础,更相信中国政府披露这些信息时,已经过严格的核实和审查,他本身也对这些信息进行认真比对,然后才写评论文章。 原告在海外工作受中方称赞 原告是在2016年年12月入禀卑诗最高法院,指被告多次在社交媒体发文,散布他身为富豪却隐瞒收入以领取牛奶金,在中国欠下巨额税款,更在本地花钱购买侨领身分等,令他名誉受损。控方去年11月结案陈词时,向被告索偿36至45万元,更要求法庭颁令,要求被告删除此前所有有关原告的文章及播报内容,及永远禁止被告再撰写有关原告的文章。原告潘妙飞周五并未现身法庭。 不过,被告指原告要求的赔偿不仅不合理,也不反映原告所声称遭受的任何损害,因为原告「在海外的工作受到了中国官方的称赞」。被告更称:「索赔额超出了我的能力,我们写千字的稿件才30到40加元,原告要求的数字,意味着我必须在这一行工作中终身工作来偿付。」 在陈词的结尾,被告表示:「在过去11个月的时间,我的朋友们为我担忧过,我的家人为我紧张过,担心我可能输给又有钱又有势力的原告,更担心输了这官司的后果……我对家人说,作为个人我们可以输,但是,加拿大的新闻自由输不起。」

高冰塵擬辦中國公證 下月雙方作結案陳詞

■高冰尘将于下月14日再次出庭,为此案做结案陈词。图为他周二在法庭外。李群摄 ■潘妙飞在庭审首日到庭作证。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李群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状告媒体人高冰尘(笔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案,周二高冰尘表示因原告方多次质疑他所提供的中国官方讯息公信力,请求法庭给予20天时间,以便安排前去中国获得经公证的官方文件。法官裁定将接纳高冰尘呈递该新证据,并将庭审最后一日的控辩双方结案陈词程序,定在11月14日进行。 案件周二在温市中心卑诗最高法院进入第9天审理,仍由潘妙飞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盘问高冰尘。高冰尘有关分步骤揭发“问题侨领”等文章,其写作动机等继续被里兹代尔质疑,高冰尘强调撰写这些文章,绝非针对所有中国富豪移民,只为揭发其中做侨领且有问题的中国富豪(详另文)。 案件开审以来,高冰尘呈递法庭有关潘妙飞的多项中国官方证据,遭原告方质疑。这些证据包括指潘妙飞在中国欠税;称潘妙飞“老赖”(意指有能力支付欠款却不还债)依据;潘妙飞在温州烂尾楼工程负责公司工商登记股份讯息等。里兹代尔多次指出,这些证据均自网站打印出来,并非中国官方正式文件格式,例如上面应盖有公章等。 部分文件已在加公证 周二庭审近尾声时,里兹代尔表示完成对高冰尘的交叉盘问。女法官沙玛(Sharma)询问高冰尘,是否对里兹代尔的盘问有质疑或需澄清之处,高冰尘说:“原告认为我引述中国的资料都是假的,可否请求法庭将此案延后20天,以便派人前去中国公证这些文件中的大部分。因为目前(文件)只有小部分在加拿大公证,效用较小。另一个方法是,可当庭上网打开(中国)政府网站,当场获得所有原始资料。” 里兹代尔对高冰尘的两个建议均予反对,并提出3项理据:此前庭审涉及这些文件时,法官已裁定不会将文件中的内容列为事实;高冰尘被盘问时已充分解释他在撰写文章前所做的事情,不必增加新证据;高冰尘对这些证据的依赖,以及对写作应担负的责任,已做出回答。 女法官沙玛首先否决高冰尘提出的第2个选项,即在法庭上网获取中国政府相关网站资料,但裁定接受高冰尘安排前去中国获取公证文件的要求。沙玛指此案已必须延期,法庭需要找一天进行结案陈词,届时不会禁止被告方出示新证据。沙玛还解释,高冰尘是自我辩护,但即使他有代表律师并提出上述要求,也会做同样裁定。最后,沙玛同控辩双方确定庭审最后一日为今年11月14日,届时控辩双方将分别做结案陈词。 高冰尘当日接受原告律师盘问时,曾例举今年1月新华网转载中国网的一篇文章,题目为《胸怀故国图大志 老骥伏枥疾奋蹄--记爱国侨领潘妙飞先生》。此文提及:“最近有人道听途说、或断章取义、或听信一面之词,持续毁谤和抹黑爱国侨领潘妙飞先生,在广大的华人华侨中间激起了强烈愤慨。”针对该内容,高冰尘周二说:“所谓‘激起了强烈愤慨’完全说反了,是潘妙飞通过记者对我文章的批评。” 原告未提出索偿金额 里兹代尔则指出,高冰尘此前称《中国周刊》具公信力,并以其对王一安相关报道为依据,认为王一安就是潘妙飞。里兹代尔以此质疑同为中国官方媒体,为何高冰尘对其真实性的判断不同。高冰尘对此澄清说:“我的意思是对于接触到的事实,正确的支持,错误的反对。” 法庭文件显示,潘妙飞去年12月21日递交民事诉状,向高冰尘提出诽谤及名誉损害赔偿共3项:普通损害、特殊损害(后更改为加重性损害)及惩罚性损害,但未提出索偿金额。 高称将继续写有关潘妙飞文章 潘妙飞状告媒体人高冰尘诽谤案,周二原告律师就高冰尘在此案庭审开始前后,所发布的多篇文章内容进行盘问。其中,高冰尘所写题为《将分五步彻底掀开海外著名侨领、问题侨领的盖头》文章,原告律师利用较多时间询问动机及计划细节。 原告律师当庭逐项讲述了高冰尘在此文中的“五个步骤”,以下为摘录的概括内容:以问题侨领潘妙飞作为主要样本,全面扫描这类问题侨领产生、运作的全过程,他们的主要招数,他们的奇葩言论;通过办座谈会、拜访专家学者等方式,全面反映这些问题侨领在海外的形象;下半年可能进行加国巡回演讲,向各界通报这场无聊官司;将了解及收集到的各种素材以及意见整理成文,向中国多个政府机构通报;将该官司向西人媒体全面介绍,让主流社会知道海外问题侨领由哪些人组成,以及他们对加国社会意味着什么。 高冰尘在回答安排这些计划动机时表示,相关文章在今年6月的筹款晚宴之前发表,目的是告知所有人,同时也向潘妙飞传话,把下半年的计划告诉对方。他也表示,因天气变冷不便去加东,因官司缠身,上述“五个步骤”的最后两项也无法进行。 潘妙飞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询问高冰尘,是否会继续撰写有关潘妙飞“问题侨领”的文章,高冰尘回答说:“潘妙飞是问题侨领,我会继续写潘妙飞的文章,但不会局限于潘妙飞。” 自称没不喜欢中国富人 高冰尘也指出,自己并非“不喜欢中国富人”,而是针对其中有问题还担任侨领的中国富豪。 在回答为何指原告方“滥诉”时,高冰尘表示:“我的观点是浪费这些钱打官司是毫无意义。所有事实都非常准确,如果打官司,与潘妙飞同类的人全部将会被拖下水。”

高冰塵列10個特徵 「王一安是潘妙飛」

■高冰尘周一继续在法庭作证并盘问证人。图为他午休时在法庭外。李群摄 ■潘妙飞周一全日在法庭旁听未作证。图为他此前出庭。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李群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状告媒体人高冰尘(笔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案,周一原告律师持续追问高冰尘如何核实所写文章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未向潘妙飞核实的原因。高冰尘指《中国周刊》及中国官方信息具公信力,无核实必要。 此案周一在温市中心卑诗最高法院进入第8天审理,大部分时间由潘妙飞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盘问高冰尘,焦点则是高冰尘在撰写文章时,如何核实所写内容的真实性及责任。 原告方表示,高冰尘在去年12月的首篇文章中,指称潘妙飞未能诚实申报财务状况以获取牛奶金。高冰尘曾在该文章中提到,《中国周刊》曾刊登一篇对王一安的专访文章,王一安受访时表示:“我现在有两对双胞胎女儿,都是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政府每个月奖励我2,000加币。”高冰尘声称,王一安就是潘妙飞的化名,此后更举出十大证据说明两人是同一人。 高:帮潘妙飞改进 里兹代尔周一问高冰尘:“你上周作证时表示你所写的10篇文章,都遵循事实要准确,但为何没有向潘妙飞核实?”高冰尘说:“我写文章一个月前就知道王一安的信息,拿牛奶金是王一安自己说的。我当时对2,000元有所怀疑,并向一位黄先生询问,他经常帮助别人填写税表,他说如果是低收入又有4个孩子,牛奶金恰好是2,000元。《中国周刊》有公信力,我没有怀疑,(拿牛奶金)不需要核实。” 里兹代尔追问未向潘妙飞核实就发表文章,是否让潘妙飞承担这个责任?高冰尘说:“该文章约有3,500字,信息量很大,对涉及的几十个事证,我作为评论员没有能力一一查证,也没有必要。”高冰尘还指,在自己所写的600多篇文章中引述过很多人,如引述错误,会在第一时间发声明道歉,但在这个事件中不需要向潘妙飞核实。 里兹代尔也说曾向高冰尘发出律师信,要求对方撤下所发布文章,但为何高冰尘不但未这样做,反而将律师信公布,更表示要以3篇文章回应对方每封律师信?高冰尘回答说,原告方指自己所写文章全部是“捏造抹黑”,这不是事实,自己写文章是回应对方“胡搅蛮缠”,因为明明是事实,对方却不承认。 高冰尘说:“潘妙飞是侨领,但也有其他问题,这样做也是帮助他改进。作为新闻媒体的监督,我要告诉他,我所写的所有内容来自官方媒体。” 高冰尘此前作证时曾经指出10大特征,以此判断王一安就是潘妙飞。高冰尘周一更指出,更多一项就是这两个人物都在中国的党校学习过。高冰尘指出,通常有4至5项关键特征一致,就可断定两人是同一人。里兹代尔询问为何有该依据,高冰尘指没有什么书本这样说,自己是以常识判断。 此案原计划审理7日,即于上周五结束。因法庭无法按时完成应有程序,女法官沙玛(Sharma)决定将审讯延长两日。不过,周一沙玛指出现有时间仍无法完成审讯,决定今日(周二)休庭后,再择日增加一天庭审。目前双方已结束传召证人,待里兹代尔完成盘问后,双方将进入结案陈词阶段。 高冰尘直播庭审 原告获准列索偿证据 高冰尘曾于开庭前及此后,两次通过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直播报道,此后也曾做出相关报道。原告方周一当庭播放5个视频的片段,申请列为此后名誉伤害索偿证据并获法庭接纳。 潘妙飞的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周一在法庭播放数个视频片段,均为高冰尘此前在YouTube上通过《黄河边播报》做现场直播等视频及此后高冰尘法律助理郭国汀接受访问视频。 法官要求提供截取时段 首段视频为首日庭审前高冰尘以《现场直播:温哥华问题侨领诉华文媒体人诽谤案今日开庭》为题,视频时长15分37秒,但法庭仅播放片段。高冰尘解释说,做出上述报道是因为此前答应观众要直播庭审情况。 女法官沙玛(Sharma)通过传译听取并了解视频内容,表示会接纳为证据,但指出证据仅限于所播放内容,并要求原告提供每个视频截取时段细节。沙玛解释说,原告方要求将此纳入此后名誉伤害索偿证据,目前不知道原告方如何使用,现仅收为证据。 华裔会计师认软件 可更改报税表内容 2007年起一直代理潘妙飞报税、有15年加国执业经验的华裔张姓会计师周一再度作证,他解释说2007至2010年亲手为潘妙飞准备报税资料,但当时为妻子所拥有的独资公司兼职工作,潘妙飞这4年的报税表格中,其中一栏列有妻子公司地址及名称。该会计师坚称只是通过相关软件“寻回”而非“重建”当年信息,表格上的时间显示为2017年10月10日,他表示该日期为接到原告律师通知并要求出具文件的日期,更表示包括日期在内的所有报税表内容“都可以更改”。 张姓会计师上周三曾出庭作证,就原告方呈递法庭的潘妙飞2007至2010年共4年的T1普通报税表格(T1 general tax form)做出解释。高冰尘于上周五向法庭报告,发现两项疑点,更“担心有作伪证嫌疑”。原告方曾反对高冰尘重召证人的要求,但法官裁定须破例重召该会计师,但问题仅为解释针对公司名字、地址和日期。

高稱相信《中國周刊》報道已嚴格核實

周五庭审下半段主要是潘妙飞的律师里兹代尔对高冰尘进行盘问。里兹代尔询问高写微信文章时是否需要准确,高回答是。当被问及是否需要必须把各方相关的事实都列举出来,高指:“我主要写的是博客评论,就评论而言,我去核对事实主要是看新闻的来源。” 里兹代尔又问,是否同意作为博客写手和记者,书写的事实需经检验。高回应:“评论不是事实,评论是就事实发表意见。我给你一个比方,如果你给我一个事实,我一定要去核实。如果《温哥华太阳报》给我一个事实,我原则上不会核实。” 里兹代尔总结指:“你的意思是,作为博客写手和记者,写文章时,如果文章来源是媒体和报纸,已经发表,你觉得里面的事实不需核查?”高回答:“不对,要看什么报纸,一般我们选择公信力强的媒体,或官方、政府的媒体。这样我们不需要花大量时间核实。” 里兹代尔说:“以《中国周刊》为例,《中国周刊》是你在文章中写王一安的来源。除了看到《中国周刊》上的讯息,你没有就王一安的话题做检查?”高回答,《中国周刊》是中国官方每月出版4期的周刊,是一份可信的周刊,刊登的东西都经严格核实。 里兹代尔说:“你的意思是没有核实?”高指,因为没有必要。律师又说,知道高曾提到过《中国周刊》已停刊,但为何停刊?高指不知道,“中国每年都有很多杂志停刊,有些经营不善,有些是触犯中国宣传部禁令。” 此外,里兹代尔还问高早前筹款晚会上筹集到多少经费,高说一共是6.9万元,其中1.5万元设立网站。这些钱将用于打两个官司。里兹代尔周一将继续对高展开盘问。

高冰塵提會計師身分疑惑 獲法官破例重召證人出庭

■高冰尘(右)被潘妙飞(左)控告诽谤,他由于经费所限,选择自己出庭辩护。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张誉报道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状告媒体人高冰尘(笔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案,周五进行第7天审讯。法官破例应被告要求,将重召早前声称替潘妙飞报税、并已出庭作证的张姓(Zhang,译音)会计师,稍后重新出庭,就潘的报税会计师姓名,以及公司地址和名号不同这两项问题,出庭作出进一步解释。 本周三,由2007年起一直代表潘妙飞报税、有15年加国执业经验的华裔张姓会计师曾到庭作供,同时,已把潘妙飞2007至2010年共4年的T1普通报税表格(T1 general tax form)呈递法庭。 高冰尘发现会计文件两疑点 高冰尘周五在温市中心卑诗最高法递交证据类别,获法庭逐项甄别列入物证后,向法官沙玛(Sharma)汇报情况。他说,在张姓会计师提交文件后,他对报税表格进行研究和向其他会计师询问意见后,发现了两项疑点,「担心有作伪证嫌疑」。 沙玛提醒高冰尘注意言词,同时询问被告,证人在作证时已给出足够时间提问,为何当时不提问?高冰尘解释说,该会计师是突然出庭作证,不在之前的证人名单里,而且他自己不具备会计知识,只能事后研究。 沙玛要求被告提出疑点,高冰尘说,税单第4页显示时间是2017年,但案情显示,应该是2005年、2007年、2009年和2010年。这些时间显示除非特别设置,否则不能更改。他怀疑是最近填写。 姓名与公司名称地址皆不同 此外,报税单上填写的会计师是李姓(Li,译音),而非曾经到庭作供的张姓会计师。还有就是,张会计师的公司名号和地址,与税单上的相关资料不符:一个在本拿比,一个在素里;因此,高冰尘说,他不理解张会计师的陈述。 沙玛表示,在通常情况下,法庭不会重召已作供证人,同时她也不会轻易怀疑专业人士的证词。她要求原告和被告双方针对是否重召张会计师,即时进行陈述。 潘妙飞的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表示:「召回证人需要强大理由,法庭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张会计师说话专业和直接,关键事情的实质内容,即是否申请了牛奶金,张会计师已经作出了证供。」所以认为没有必要叫他回来。 高冰尘则反驳,指公司名号和地址完全不同,张会计师代表一个姓李的会计师前来法庭作证,也没有提前解释,所以他有足够怀疑这是否合理。 下周一周二继续审讯 沙玛最后决定重召张姓会计师到庭再次作证,理由是原告认为实质事情是潘妙飞是否拿牛奶金,原告要求倚赖张会计师的作证,张会计师倚赖报税文件,法庭须要根据文件知道事实。 沙玛同时表示,她也不清楚为何公司名字和地址都不相符,文件上的注明和证人证词是否一致,让人怀疑。 但沙玛也提醒双方,证人稍后重新到庭作证时,询问的问题受到限制,只能解释针对公司名字、地址和日期的问题。该案原计划开庭7天结束,但沙玛决定把庭审延长两日,在下周一和周二继续开庭。

高冰塵獲贊敢評華社禁區 提供六大證據清單

■高冰尘(左)与他的法律助理郭国汀,周四庭审休息时合影。李群摄 ■潘妙飞周四仍不回应记者提问。图为他此前出庭时情景。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李群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状告媒体人高冰尘(笔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案,高冰尘周四传召证人黄宁宇作证。黄宁宇指高文章中的评论依据事实,作为独立媒体人勇于触碰华裔社区存在的一些禁区,又指高身为具专业精神新闻工作者,绝无可能收钱撰文攻击他人。 黄宁宇表示与高冰尘相识10年,被问到高是否有可能收钱写文章,以及为何支持高冰尘时,黄说:“高冰尘是诚实的人,收钱写文章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高冰尘所有评论依据事实;在华裔社区有好多论点是禁区,他敢于闯禁区,因此得到华人社区广泛关注。高冰尘也因此失去了很多可以赚钱的机会,说他收钱写文章完全是荒谬的。” 黄宁宇表示自己从未接触过潘妙飞,对他的了解也仅限于华人社区对他的评论。高冰尘撰写有关潘妙飞文章中引用的数据均有来源,而且这些讯息已经公开很久了。 提出6大证据清单 律师质疑“官方”文件 被控诽谤的大温媒体人高冰尘,周四在法庭上利用较长时间提供6大证据清单,法官则与控辩双方商议后,经逐项甄别列入物证。对于这些证据,原告方大多反对列为属于事实类的证据,女法官沙玛则多次表示理解自我辩护的高冰尘,并非受过训练的诉讼专业人士,更解释自己将如何对待这些物证。 高冰尘与他的法律助理郭国汀提出的6大证据清单为:王一安就是潘妙飞10大理由;潘妙飞在中国欠税证据;“买官帽(侨领头衔)”证据;称潘妙飞“老赖”(意指有能力支付欠款却不还债)依据;高冰尘发起民意测验及结果;潘妙飞在温州烂尾楼工程负责公司工商登记股份讯息。 沙玛告知高冰尘,他自己发动的民意测验属非正式活动,法庭不能依赖其内容及结果。对于其他各项,高冰尘表示来自中国法院、政府机构及新华社等,均为有根据的讯息来源。原告律师则认为,若属中国官方文件应为原件且盖有印章的正式格式,由此认为被告方提供的中国官方文件,难以确定其真实可靠性。 女法官沙玛则告知高冰尘,无法接受这些来自中国官方的资料为事实性证据,但明白高冰尘所称所有撰写文章依据这些中国官方讯息,可以接受高冰尘所述在撰写文章时,高冰尘自认所依据的这些资料为可信的事实。 《环邮》要求查阅庭审纪录 黄宁宇说:“我看过高冰尘的文章后,曾与很多人谈论过,都认为没有捏造的成分。王一安就是潘妙飞,至少有20人曾与我讨论此事,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与王一安一模一样。如果法庭需要,我可以保证会有20人为此出庭作证。” 潘妙飞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询问黄宁宇,为何认为高冰尘文章内容准确,黄宁宇说:“因为高冰尘的人品,还有作为新闻工作者的专业精神;他引用媒体的公开讯息,我认为是可信的。” 《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曾刊登有关潘妙飞去年11月7日在家中宴请总理杜鲁多的报道,该报道也多次被控辩双方提及并被法庭列为证据之一。女法官沙玛(Sharma)周四指出,《环球邮报》近日联络法庭要求获准查阅本次庭审纪录,沙玛询问控辩双方是否有异议,高冰尘及里兹代尔均表示无异议。 周四上午开庭后,控辩双方就传召证人与法官商议。高冰尘希望传召两位被原告方列为证人的王姓人士,而原告律师解释因证明被告动机已不需要这些证人,因此决定不予传唤。 法官沙玛告知传召证人应由控辩双方负责,但高冰尘称一位王姓人士即便可联系上,但极可能找理由不出庭,并希望法庭发强制令强制其出庭,因为潘妙飞在作证时提到这两位王姓人士且内容对自己不利。沙玛告知高冰尘,可在结案陈词时告知法庭,潘妙飞所述有关两位王姓人士证词不可信,因为未有证人证实,而且从庭审目前情况看,没有迹象显示潘妙飞证词中,有关两位王姓人士对高冰尘的陈述为事实。高冰尘随即表示,不再要求法庭发证人出庭强制令。 高冰尘今日(周五)将完成作证,然后将传召另一证人,此后将进行交叉盘问及结案陈词阶段。 庭审将延长两日 高称属难得体验 潘妙飞状告媒体人高冰尘诽谤及损害名誉案,法庭原定今日(周五)结束审讯。因尚有多项程序未进行且不可能在一日内完成,法庭决定周五审讯结束后,再增加两日庭审时间,具体安排会在周五确定。高冰尘表示,不担心诉讼延长会影响审判结果,也表示打这场官司对自己来说是个难得体验,诉讼结束后将与公众分享个人体验。 周四庭审近尾声时,控辩双方与法官商议日程安排。女法官沙玛(Sharma)表示按目前进程周五无法完成审讯,因此要增加一天。潘妙飞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表示计划询问高冰尘4个小时,因为此案需要传译因此耗时较多。沙玛决定将庭审延长两日,也表示自己也要安排日程,并询问控辩双方若在10月30日开始的一周安排两日是否可行,法庭周五会决定增加两日的日期。 会分享打官司经验 高冰尘数日前庭审开始时曾告诉《星岛日报》记者,原希望此案3天完结,但对方曾要求将审讯时间定为9天,后虽经讨论减为7天,但自己仍无力承担。他表示该官司每天要耗资6,000至1万元,自己虽有社区人士筹款帮助,但仍不足以支付诉讼费用,只好自辩打官司。 高冰尘周四庭审结束后告诉记者,法官决定庭审时间增加两日,这就又回到原告方最初提出的9天,对方的目标实现了。

潘妙飛高冰塵案庭審第四日 證人出庭

■高冰尘周二就潘妙飞花钱买侨领头衔等质疑,询问潘妙飞及两位证人。李群摄 ■潘妙飞周二继续出庭作证。李群摄 本报记者李群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状告媒体人高冰尘(笔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案,周二展开第4日审讯。原告方传召两证人,即浙江同乡联合会前会长及温州同乡会主管财务副会长作证,两人均供称潘妙飞经选举当选会长,非因捐款亦未做捐款承诺。高冰尘称自己在文章中指出,《温州人在加拿大》书中记载潘妙飞为两职位共花费45万元,要求控方提供理事会会议纪录,更逐句解释自己相关文章只是质疑。 此案周二在温市中心卑诗最高法院继续审理。2001至13年担任浙江同乡联合会会长的梁姓男子上午到庭作证,他表示约7至8年前,即潘妙飞担任温州同乡会会长时与他认识。 在解释潘妙飞当选浙江同乡联合会会长程序时,梁说:“我65岁要退休,征求各会会长及副会长意见,大家较多认为潘妙飞较合适。2013年春天我们开会选举,主要是各会会长及部分副会长参加,只有一位候选人(潘妙飞),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 证人指潘参选时未有承诺捐款 梁指出,高冰尘文章所称“经历了一番惊心动魄的争夺战”才当选不是事实,因为当时只有一个候选人,又指文章所称“花了10万元终于拿下了这个会长职务”也是没有的事。梁表示,讨论接任会长时没有讨论要花多少钱,会上及个人征求意见时也未提及。他指潘妙飞没做出任何捐款承诺,当上会长后花钱也很少,至今给会中的捐款也就几千元。 高冰尘询问该证人时指出,自己在相关文章中写下的文字为:“最后,一说是花了10万元终于拿下了这个会长职务。不过,这个钱并未收入潘列出的‘功德录’。也有待继续查证具体数字,总之,是花了钱了。” 高冰尘指称,控方律师询问时漏掉了原文中“一说是”、“有待继续查证具体数字”等字眼,指这些文字很重要,表示自己在文章中只是提出质疑。又指该文标题为“45万?55万?猜猜潘妙飞同志三个侨领‘官帽’共花了多少钱!”,两个问号也表示不确定,仅为质疑。 高指文章资料来自潘编印册子 下午,温州同乡会主管财务的陈姓女副会长出庭作证。她表示约2006年下半年与潘妙飞认识,潘2007年担任温州同乡会常务副会长时曾向同乡会捐款1万元,但在2011年当选该会会长时未曾捐款。高冰尘追问潘妙飞40万款项何时承诺及何时交至温州同乡会,陈两度回答:“记不清了,但任何人捐款同乡会都有收据。” 高冰尘在此前文章中曾指,潘妙飞曾自己出钱编印《温州人在加拿大》册子,其中有纪录捐款内容,是他写文章的资料来源及依据。对此,陈表示看过该册子,但就指其并非温州同乡会出资出版,因此不知其中讯息来源。陈表示2011年曾有3人参与竞选温州同乡会会长,一人退出后,在两人中选出潘妙飞。高冰尘询问是否有理事会会议纪录证明过程,陈说:“不知道,我不管这个事。” 两证人当日在庭上还讲述,在看到有关潘妙飞被指隐瞒收入领牛奶金文章后,深感震惊并曾询问潘妙飞,但潘妙飞都坚决否认。 称杜鲁多家宴无收益 针对去年11月设家宴招待总理杜鲁多,潘妙飞周二坚称“没收到任何人一分钱”,参加者有部分人支持联邦自由党,捐款直接交自由党党部,与他无关。高冰尘则表示,有与会者表示捐款超过1,500元。 潘妙飞指当晚曾向联邦自由党捐款3,000元,但3个月后收到自由党部寄来的1,500元支票,称每人每年捐款上限1,500元。潘说:“当晚我准备了家乡带来的鱼丸,以及一些简单点心招待客人。后来自由党党部坚持把这些茶水钱给我,大概有1,800元。” 高冰尘询问当晚活动为何未邀请本地媒体,但中国媒体及温州市政府网站却迅速报道并刊出照片。潘妙飞说:“有人来家中做客,没必要请媒体。3天以后,那些照片(指中国媒体报道)转发到微信后我才知道。那天有20多个温州老乡,也有40多位我的朋友。照片在朋友圈中转发,我也不知是哪里来的。” “老乡证人”反悔不出庭 潘妙飞声称一名王姓男子曾透露,高冰尘收取了别人的金钱才攻击他。高对此严词否定并要对方提供证据,潘承认自己无法确定是事实。 潘妙飞表示,一名王姓男子曾向他讲述高冰尘为何写有关他的文章。潘说:“他(王姓男子)两次来到我家,说高冰尘收了一个山东人的钱才写我的文章,也说高冰尘要跟我和解。我说可以,但也说他(高冰尘)在筹款要整我,我花自己钱,他却有一帮人在筹款。” 高冰尘则说,开始写有关潘妙飞的文章前,并不认识潘所说的出钱山东人,并要潘妙飞提供证据。对此,潘妙飞说向他讲述此事的王姓男子,没有说该山东人给了高冰尘多少钱,因此也不知道高冰尘是否收了钱。 另外,潘妙飞此前作证时,曾提到一位“北温老乡”赵姓商人告诉他,高冰尘曾以停止写文章攻击对方向他人索取金钱。高冰尘经法庭允许曾联络该赵姓商人并告知法庭对方愿意出庭作证。不过,高冰尘周二称赵姓商人反悔不愿出庭作证,并询问此事是否与潘妙飞有关,潘妙飞则予以否认。

潘:與浙江爛尾樓公司無轇葛

黄河边即高冰尘曾在文章中提及,潘妙飞与中国温州烂尾楼项目的负责公司浙江林垟房地产公司有关联。高冰尘在周五的庭审上,质问对方是否和该公司有关系,潘妙飞全部否认有关。 双方就该问题来回对答不下4次。高冰尘向法庭出示一份中国官方文件指,中国工商管理处显示,潘妙飞的股东名字,直至2015年还显示在浙江林垟房地产公司上。而据潘妙飞提供的讯息,其在2006年移民温哥华之际,就已将股份转交给一个叫郑祖返的人。潘妙飞在法庭上表示,2006年和2007年双方签署两份转让合同后,他就与浙江林垟房地产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的营运,也与他无关。 但高冰尘就指,那为何中国官方的文件还显示潘妙飞的名字。对此,潘妙飞解释说,在中国,签署股权转让后,就具有法律效益。而要让中国工商管理处完成股东姓名变更,接手公司的人必须要缴付交易税。 指新股东未缴清税不能转名 由于郑祖返与有关股东没有完成税务缴付,所以股东姓名变更一直未有完成。而且郑祖返正在中国坐牢,和他有关连的人又被政府监控,因此变更手续可能一直没有完成。但潘妙飞再三强调,他和林垟公司在手续转让之后就再没有任何轇葛。 高冰尘还质问潘妙飞曾否放过高利贷,与侨领的形象不符。潘妙飞表示,只借钱过给他人,其中一次包括是郑祖返,但两次都没有收取利息。对于借钱的数额,潘妙飞则指,时间太久记不清楚。本报记者:张誉

潘妙飛高冰塵案庭審第三天 是否有進展?

  ■潘妙飞(右)周五作证。本图摄于去年一递交支票仪式。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张誉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状告大温媒体人高冰尘(笔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案,周五进入第3天续审。原告潘妙飞声称,曾有人利用高冰尘文章在大温地区的齐鲁商会广泛转发,使他形象受损;他说为免不实指控扩大,为此多支付50万元人民币“解决问题”。 本案周五在温市中心卑诗最高法院进入第3天审讯。全天审讯均由高冰尘询问潘妙飞,高冰尘以自辩方式上庭。双方一开始即提到王姓的中间人,潘妙飞表示,这个王先生将黄河边的文章在齐鲁商会广泛转发。 潘妙飞声称自文章被转发后,齐鲁商会会长曾找他,而上述王姓中间人亦向潘妙飞要钱以“解决问题”。潘说:“他(王先生)提出自己已经三四年回不了中国,因为他被刑事拘留,他不敢回去(大陆),通过这件事情要找我和平解决。”潘口中说的“解决问题”是指他和王先生的私人纠纷。但据高冰尘声称,王先生曾是潘妙飞的生意合作伙伴,双方合作期间关系闹僵。                             ■周五审讯由高冰尘询问潘妙飞。资料图片     齐鲁商会见证解决问题  潘妙飞续声称,王先生称如不处理问题,他会继续散播黄河边文章,在齐鲁商会会长和副会长见证下,事情就和平解决了。潘声称,为了不想让那些指他拿牛奶金的不实指控扩大,他多给了王先生50万元人民币。 潘妙飞声称,如没有黄河边那些攻击他的文章,就不会多给王先生50万元人民币。高冰尘周五在庭上向潘诘问:“既然你没拿牛奶金,为何要用这种方式,感觉上像要他封口?”潘回应指,在中国有句俗话,3个人说石头是老虎,这石头就是老虎。他说:“高冰尘10多篇文章已把我的形象糟蹋得不像人样。我不希望那种富豪拿牛奶金的形象在山东散播,我委曲求全,只能透过这种方式。” 除此之外,双方还就是否放高利贷、涉中国烂尾楼项目的林垟公司是否与潘妙飞有关,以及中国报道中的“王一安”是否潘妙飞等问题,在庭上展开答辩。 本案由周三开始,预计审讯7天。潘妙飞于去年12月21日递交民事诉状,向高冰尘提出3项诽谤及名誉损害赔偿:普通损害、特殊损害(后更改为加重性损害)及惩罚性损害,但未提出索偿金额。潘控告高冰尘多次在社交媒体发表文章,除散布潘妙飞身为富豪,隐瞒收入以领取牛奶金外,还有指潘花钱购买侨领身分、在中国欠下巨额税款等谣言,称导致他身心及名誉受损。 高冰尘总结10大特征 声称潘妙飞即王一安   高冰尘曾提到《中国周刊》刊登过一篇王一安专访文章,他声称王一安就是潘妙飞的化名,并引述指王一安受访时表示:“我现在有两对双胞胎女儿,都是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政府每个月奖励我2,000加币。”高冰尘周五在法庭提供《中国周刊》描述王一安的10个特征,声称与潘妙飞雷同。潘妙飞没有正面回应,他表示,除两对双胞胎女儿外,他还有1个孩子,又声称没钱,根本不可能一直在5星级酒店居住。 曾为烂尾楼公司股东 潘声称股份早已易手 黄河边即高冰尘曾在文章中声称,潘妙飞与中国温州烂尾楼项目的负责公司浙江林垟房地产公司有关联。高冰尘质问潘妙飞是否与该公司有关系,潘否认相关指控。 高冰尘向法庭出示一份中国官方文件指,中国工商管理处显示,直至2015年潘妙飞的名字还显示在浙江林垟房地产公司股东名单上。而据潘妙飞提供的资料,他在2006年移民温哥华之际,就将股份转交一名叫郑祖返的人。潘妙飞表示,2006年和2007年双方签署2份转让合同后,他就与浙江林垟房地产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高冰尘质疑为何官方文件还显示潘妙飞的名字。潘解释称,要让中国工商管理处完成姓名变更,接手公司的人必须缴付交易税。由于郑祖返没有完成税务缴付,所以姓名一直未有变更。潘声称如今郑祖返在中国坐牢,他的人又被政府监控,因此变更手续可能依然没有完成。 高冰尘还质问潘妙飞是否曾放高利贷,与侨领形象不符。潘妙飞表示,只曾借钱给他人,其中一次包括郑祖返,但两次都没有收取利息。对于借出的金额,潘妙飞则指时间太久记不清楚。

潘妙飛高冰塵案周四繼續庭審 雙方爭執不下

■潘妙飞周四继续出庭作证。图为他周三首次出庭。 ■高冰尘周四开始对潘妙飞展开法庭询问,图为他午休时在庭外。李群摄   本报记者李群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名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状告大温媒体人高冰尘(笔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案,周四续审。潘妙飞是否涉隐瞒收入领取加拿大儿童福利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俗称牛奶金),以及相关呈堂证据是否充分,成为控辩交锋焦点。法官裁定潘妙飞必须回答为何未提供相关年份收入税表(income tax return)及是否愿意提供,因关乎他是否隐瞒收入领牛奶金的文件,潘妙飞则回答已经提供。潘妙飞也在庭上指高冰尘收钱就可与被批评方和解,更提出两知情人,高冰尘对此严词否认,要求法庭传召证人并获批准。 其后则由自我辩护的高冰尘询问潘妙飞。高冰尘指诉讼开始后,就多次要求对方提供2006至09年潘妙飞的收入税表但一直未果,更当庭要求对方提供。里兹代尔予以反对,理由为如此是把举证责任推向原告,违反司法程序。 而控方提供法庭的相关资料为,税局在今年2月开出证明,控方称该文件已证明潘妙飞此前未领牛奶金。高冰尘坚持要对方提供收入税表,他说:“牛奶金是首篇文章内容,也是本次诉讼起因,因此很重要;我也曾在文章中说要在法庭上向潘妙飞要收入税表;这可证明潘妙飞向法庭的表述是否正确。” 女法官沙玛(Sharma)指需要思考,才能决定是否裁定要求原告方提供收入税表。短暂休庭后,沙玛表示卑诗诉讼各方义务包括提供所有相关资讯,收入税表为牛奶金争执相关文件,所以裁定潘妙飞必须回答两个问题:为何没有提供收入税表、是否愿意提供。潘妙飞回答说:“我已经提供。2017年2月打印出的文件说我以前没拿过牛奶金,这是我的会计师打印出来的。” 赵姓商人答允作证 另外,高冰尘问潘妙飞在哪里听说自己向他人索取金钱,潘妙飞说:“北温我的一个老乡也被他(高冰尘)攻击过,请他吃了饭,付了3,000元。他说可以在网站上(为付钱者)做广告,那个企业家说不需要,他说给我钱,就可以做广告。”潘妙飞还说:“白石镇他一个很好的朋友做说客,跟认识我的人说的。”女法官沙玛这时打断潘妙飞,要求潘妙飞避免“某人告诉某人”之类证言,因为转述别人言论不能作为有效法庭证词。 高冰尘随即要求法庭必须传召这两个证人出庭,并询问两人身分。潘妙飞说出“北温老乡”赵姓商人的名字,也指出自己认识的白石镇李姓人士名字。法官同意高冰尘传召证人要求,但就指高冰尘须自行联络上述两人。至周四下午近4时庭审要结束时,高冰尘表示已联系到赵先生,对方愿意出庭作证。本案由周三开始,预计审讯7天,周五将由高冰尘继续询问潘妙飞,何时传召其他证人法庭或稍后安排。 否认靠捐款当侨领 高冰尘一系列指潘妙飞花钱买官的文章是潘妙飞控告的主要内容之一。高冰尘周四指,潘妙飞2011年向温州同乡会捐款40万元,此后也于2012年向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捐款5万元,并问为何当选时间与捐款时间如此接近,以及是在当选前或后承诺捐款。 潘妙飞则反指高冰尘说错时间,称自己是在2012年向温州同乡会捐款40万元。潘妙飞说:“我不能回答是当选前或后做出捐款承诺,因为前后都没有承诺。不出钱我也能做,做了才出钱。”潘妙飞周三作证时还曾指出,自己侨领位置是“经乡亲们选举”,且他曾多次推辞担任。 解释豪宅招待杜鲁多 去年11月总理杜鲁多到访大温时,潘妙飞在他位于大温豪宅,宴请杜鲁多等约80个客人,引起争议。当时为与杜鲁多见面,许多华人富商愿意支付1,500元购买门券。办饭局招待杜鲁多的消息,去年12月初由《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报道。《环球邮报》此前的报道还指,据估计,自由党能从每项募捐活动中,获得5万到12万元的收入。潘妙飞受访时也表示,他向杜鲁多建议加拿大政府降低中国富商移民加拿大的门槛。 潘妙飞周四在法庭上被问及此事时说:“我是很低调的人。总理来我家是党部安排,不是我‘忽悠’(北方话:有欺骗之意)来的。总理决定来时我人在中国,接到总理办公室通知后才回来。” 高冰尘周四庭审时还否认了自己将消息提供给《环球邮报》这一说法,他说:“这完全说反了。我是看了《环球邮报》的报道才写了相关评论,其实直到2017年1月,《环球邮报》才有人联系我。” 联席会称不审查主席背景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执行主席王典奇周四证实,潘妙飞目前仍然是该机构的荣誉主席,他表示,联席会是在卑诗省注册的华人社团间的联合组织,属民间机构,对担任执委会成员以及荣誉职务的人士,不会进行官方的背景审查,只要当事人没有违反加拿大法律,就不会解除其职务。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官网资料显示,目前联席会除了执行主席、副主席之外,还有包括潘妙飞在内的9位荣誉主席,以及28位名誉主席。 潘妙飞于去年12月21日递交民事诉状,向高冰尘提出诽谤及名誉损害赔偿共3项:普通损害、特殊损害(后更改为加重性损害)及惩罚性损害,但未提出索偿金额。潘妙飞控告高冰尘多次在社交媒体发文,除散布自己身为富豪却隐瞒收入以领取牛奶金外,还有花钱购买侨领身分、在中国欠下巨额税款等谣言,称导致他身心及名誉受损。

高冰塵為籌集官司費用曾發起社區籌款活動

本报记者李群 被控诽谤的大温媒体人高冰尘为筹集官司费用,曾在6月初发起社区筹款活动。他表示,感谢社区人士支持共筹集约6.9万元款项,除掉为本次官司设立网站的费用,尚余约5万元用来应对本次及另一诉讼。高冰尘指,原计划诽谤官司3天就可完结,费用尚可应付,但潘妙飞一方将诉讼时间延长,导致他的资金不足以支付诉讼费用,只好自辩。 高冰尘表示对方知道自己资金不足,故意以司法程序来拖垮他。他说:“有本地执业律师朋友告诉我,我的官司每天耗6千至1万元。对方曾要求将审讯时间定为9天,经讨论后虽减为7天,但我仍无力承担。” 停止接受捐款 高冰尘表示,与主要捐款人商议后他决定不再接受捐款,才决定请郭国汀作为公民代理律师为他打官司,但法庭不接受没加国律师牌照的郭国汀作代理律师,只好自辩。他坦承没律师代理对自己有些不利,但他强调有足够理据没诽谤他人,更指潘妙飞滥诉,计划将来展开反诉。 郭国汀称作为高冰尘朋友才伸出援手,他说此案对方并无任何诉讼理据,其实只是打诉讼程序。对方近来每天都送达大量文件,就是让他们无力应对。

潘妙飛曾辦富豪飯局招待杜魯多

杜鲁多在温哥华参加募捐活动。前排右一为陈卓愉,前排右二是潘妙飞。 本报讯 据《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去年12月初报道,总理杜鲁多于去年11月7日参加大温一项私人募捐活动。来自温州的富商潘妙飞在他位于大温的豪宅,宴请了杜鲁多和大约80个客人。当时为与杜杜鲁见面,许多华人富商愿意支付1,500元购买门票。 促加国降移民门槛 据估计,自由党能从每项募捐活动中,获得5万到12万元的收入。 报道指,超过80个嘉宾每人付出1,500元门票后,可以跟杜鲁多合照,富商更当面促加国降移民门槛。 潘妙飞声称,他向杜鲁多建议加拿大政府降低中国富商移民加国的门槛。 他又指有许多非常富有的朋友想来加拿大居住,但是前联邦保守党政府对投资移民设置许多限制,导致中国富商难以前来,令加国也不能完全享受到中国投资带来的好处。报道还称,潘妙飞是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荣誉主席。 联邦总理办公室对该次募款保密,联邦自由党也没有向外透露当晚潘妙飞宴会宾客名单。潘说,活动参加者都是他的朋友,而且都是加拿大籍。

華裔富商潘妙飛控告媒體人高冰塵誹謗及損害名譽案開審

 潘妙飞(左)周三到庭作证。李群摄  ■潘妙飞控告高冰尘诽谤及损害名誉案,周三在卑诗最高法院开审。李群摄 ■高冰尘(左)和郭国汀在法庭外合影。李群摄   本报记者李群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荣誉主席、加拿大浙江同乡联合会主席潘妙飞(Miaofei Pan),状告媒体人高冰尘(又名黄河边)诽谤及损害名誉案,周三在温市中心卑诗最高法院开审。潘妙飞作证指,高冰尘多次在社交媒体散布他作为富豪却隐瞒收入以领取牛奶金、花钱购买侨领身分、在中国欠下巨额税款等谣言,不但令他身心受损,在大温与人合作的生意也因名声受损告吹。高冰尘则指他所写的内容均有依据,更指原告方故意拖长审讯时间,导致他无钱请律师被迫自辩。 此案周三首天审理,潘妙飞身穿深色西装上衣、白衬衣,未系领带到场,进入法庭后《星岛日报》记者向他打招呼,潘略有迟疑未回答,身旁的女传译员说:“他不能与媒体说话。”高冰尘则在中国人权律师郭国汀及男性传译员陪同下出庭,但郭国汀只是为高冰尘提供协助,高表示将自我辩护。 指报道殃及两单生意 法庭文件显示,潘妙飞去年12月21日递交民事诉状。在该15页诉状中,潘提出3项诽谤及名誉损害赔偿:普通损害、特殊损害及惩罚性损害,但未提出索偿具体金额。 开庭后,潘妙飞代表律师里兹代尔(Lisa Ridgedale)向法庭提出要求把特殊损害赔偿更改为加重性损害赔偿(aggravated damages),并获法庭接纳。 当日由里兹代尔就高冰尘自去年12月12日起,在社交媒体微信发表多篇文章询问潘妙飞。里兹代尔指在首篇文章中,高冰尘指称潘妙飞未能诚实申报财务状况以获取加拿大儿童福利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牛奶金)。 控方指出,高冰尘曾提到《中国周刊》发表过一篇关于王一安的专访文章,高还声称王一安就是潘妙飞的化名。这篇文章中王一安受访时表示:“我有两对双胞胎女儿,都是加拿大出生。加拿大政府每个月奖励我2,000加币。”里兹代尔还指高冰尘在他的文章中的言论包括:“当然潘先生不在乎这2,000元牛奶金,但我们在乎是他逃了多少税款才获得这福利。” 潘妙飞回答看到文章后的反应:“我都想哭了,很生气,我什么时候拿了牛奶金,是谁在搞我?”他说从未使用王一安这名字,也未曾接受《中国周刊》采访。他说:“很多人问我这么有钱为何还拿牛奶金?我很痛苦,工作都不想做了。有个生意朋友原本和我谈列治文及渥列治(Oakridge)两个开发项目,就因为这些认为我以前的表现都是假的,不跟我做生意了。很多人看我的眼光也不一样了。” 潘:我肯定没有买官 针对高冰尘题为《猜猜潘妙飞同志三个侨领“官帽”共花了多少钱》文章中,有关潘妙飞“花钱买官”、“目的就是拿回大陆去说事”等,潘妙飞说:“我就是想为乡亲做事。(买官回国做事)别人有没有我不知道,我肯定没有。” 里兹代尔使用很多时间询问潘妙飞任职各社团的时间,以及慈善捐款事宜。潘妙飞表示曾借40万元给温州同乡会,用于2012年兴建会所,也曾捐出大笔资金。在问及为何要做社团及慈善事业时,潘妙飞说:“我出生在贫困农村,从小看到周围的人吃不饱、穿不暖。工作后几年,我只留下基本生活费,其他收入都分给村中老人。” 针对高冰尘在一篇文章中指潘妙飞及妻子,合计拖欠中国政府税款高达4,190多万元人民币,潘妙飞也指他从未拖欠中国政府任何税款,又指出庭前从未见过高冰尘,对方也从未就上述内容联络他,他说:“他从第一篇文章就给我贴上‘问题侨领’标签,就是为糟蹋我并为自己获得利益。” 潘妙飞在庭上表示,他在中国做了11年公务员后辞职做房地产生意。移民加国已11年,长子已经结婚,现与妻子及岳母一起生活,与妻子养育2对双胞胎女儿。

杜魯多會中國富商 不違法卻亟需慎行

杜鲁多(前排右三)11月初在大温参加华商主道的募捐活动。前排右一为陈卓愉,前排右二是宴会主人潘妙飞。 本报记者张文慈报道 付1,500元大温豪宅见总理并可合照 加拿大总理杜鲁多继早前在安省与华商晤面引发议论,上月又在大温与中国富商见面,并获取捐款,此事持续发酵。有政治评论员说,就算杜鲁多的行为未有违法,但他行事须更加谨慎小心。另有评论认为,本国一些人对中国有不合理恐惧心,杜鲁多试图藉会面建立贸易联系,无可厚非。 据《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周五报道指出,在前联邦自由党内阁成员陈卓愉安排下,杜鲁多在11月7日参加大温一项私人募捐活动。来自温州的富商潘妙飞(Miaofei Pan)在他在大温豪宅,宴请了杜鲁多和大约80个客人。当时为著与杜见面,许多华人富商愿意支付1,500元购买门票。据估计,自由党能从每项募捐活动中,获得5万到12万元的收入。 上述报道指筹款活动中的一些客人或主持人,与中国执政共产党有密切联系。超过80个嘉宾每人付出1,500元门票后,可以跟杜鲁多合照。 富商当面促加国降移民门槛 潘妙飞告诉《环球邮报》,他向杜鲁多建议加拿大政府降低中国富商移民加拿大的门槛。他指,自己有许多非常富有的朋友想来加拿大居住,但是前联邦保守党政府对投资移民设置许多限制,道致中国富商难以前来,令加国也不能完全享受到中国投资带来的好处。 报道还称,潘妙飞是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荣誉主席,这个组织最近在南海问题上表达了支持中国政府的立场。 联邦总理办公室对募款保密,联邦自由党也没有向外透露当晚潘妙飞宴会宾客名单。潘说,活动参加者都是他的朋友,而且都是加拿大籍。联邦自由党发言人卡利(Braeden Caley)在电子邮件中说:「联邦自由党的所有筹款,都完全符合加拿大选举局(Elections Canada)政治筹款的规则和条例。」 《星岛日报》记者周五分别致电陈卓愉、潘妙飞,至截稿时未获回复。 学者:杜鲁多行事需更谨慎 卑诗维多利亚大学(UVic)政治学系荣休教授拉夫(Norman Ruff),就小杜参加华商家宴事回应《星岛日报》采访,称杜鲁多一再告诉众议院,自由党尊重加拿大人问责和透明的价值观,又曾打算结束现金筹款活动,就算他见中国富商并没有违法,仍需要谨慎小心,避免违反他自己制订的行为规范。拉夫说:「中国向来设法通过华商游说本国政客,企图影响渥京对中国的政策,相信见中国富商是一个警钟。」 卑诗大学(UBC)政治学家莫斯克罗普(David Moscrop)也称,类似问题在民主国家经常发生,政治捐款也总有灰色地带。不过,加国媒体在类似事情一旦牵涉中国,总有些人带著不合理的恐惧心或敏感。如今中国是经济强国,任何执政党都希望与中国开展贸易,杜鲁多与华商见面试图建立贸易网络,相信并无不妥。 《环球邮报》的报道又指出,今年5月19日在多伦多举办了一场募捐活动。洋名理查德的周姓(Richard Zhou)组织者邀请了许多华人富商参加。其中一名姓张(Zhang Bin,译音)的亿万富豪出席活动不久后,就同生意伙伴向杜鲁多父亲的非牟利基金会捐赠20万加元,还花了5加万元设立一尊老杜鲁多雕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