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妙飛高冰塵案庭審第三天 是否有進展?

加拿大都市网

 
潘妙飛(右)周五作證。本圖攝於去年一遞交支票儀式。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張譽

加拿大華人社團聯席會名譽主席、加拿大浙江同鄉聯合會主席潘妙飛,狀告大溫媒體人高冰塵(筆名黃河邊)誹謗及損害名譽案,周五進入第3天續審。原告潘妙飛聲稱,曾有人利用高冰塵文章在大溫地區的齊魯商會廣泛轉發,使他形象受損;他說為免不實指控擴大,為此多支付50萬元人民幣「解決問題」。

本案周五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院進入第3天審訊。全天審訊均由高冰塵詢問潘妙飛,高冰塵以自辯方式上庭。雙方一開始即提到王姓的中間人,潘妙飛表示,這個王先生將黃河邊的文章在齊魯商會廣泛轉發。
潘妙飛聲稱自文章被轉發後,齊魯商會會長曾找他,而上述王姓中間人亦向潘妙飛要錢以「解決問題」。潘說:「他(王先生)提出自己已經三四年回不了中國,因為他被刑事拘留,他不敢回去(大陸),通過這件事情要找我和平解決。」潘口中說的「解決問題」是指他和王先生的私人糾紛。但據高冰塵聲稱,王先生曾是潘妙飛的生意合作夥伴,雙方合作期間關係鬧僵。

 

                          ■周五審訊由高冰塵詢問潘妙飛。資料圖片

 

 

齊魯商會見證解決問題 

潘妙飛續聲稱,王先生稱如不處理問題,他會繼續散播黃河邊文章,在齊魯商會會長和副會長見證下,事情就和平解決了。潘聲稱,為了不想讓那些指他拿牛奶金的不實指控擴大,他多給了王先生50萬元人民幣。

潘妙飛聲稱,如沒有黃河邊那些攻擊他的文章,就不會多給王先生50萬元人民幣。高冰塵周五在庭上向潘詰問:「既然你沒拿牛奶金,為何要用這種方式,感覺上像要他封口?」潘回應指,在中國有句俗話,3個人說石頭是老虎,這石頭就是老虎。他說:「高冰塵10多篇文章已把我的形象糟蹋得不像人樣。我不希望那種富豪拿牛奶金的形象在山東散播,我委曲求全,只能透過這種方式。」

除此之外,雙方還就是否放高利貸、涉中國爛尾樓項目的林垟公司是否與潘妙飛有關,以及中國報道中的「王一安」是否潘妙飛等問題,在庭上展開答辯。

本案由周三開始,預計審訊7天。潘妙飛於去年12月21日遞交民事訴狀,向高冰塵提出3項誹謗及名譽損害賠償:普通損害、特殊損害(後更改為加重性損害)及懲罰性損害,但未提出索償金額。潘控告高冰塵多次在社交媒體發表文章,除散布潘妙飛身為富豪,隱瞞收入以領取牛奶金外,還有指潘花錢購買僑領身分、在中國欠下巨額稅款等謠言,稱導致他身心及名譽受損。

高冰塵總結10大特徵 聲稱潘妙飛即王一安

 

高冰塵曾提到《中國周刊》刊登過一篇王一安專訪文章,他聲稱王一安就是潘妙飛的化名,並引述指王一安受訪時表示:「我現在有兩對雙胞胎女兒,都是加拿大出生的,加拿大政府每個月獎勵我2,000加幣。」高冰塵周五在法庭提供《中國周刊》描述王一安的10個特徵,聲稱與潘妙飛雷同。潘妙飛沒有正面回應,他表示,除兩對雙胞胎女兒外,他還有1個孩子,又聲稱沒錢,根本不可能一直在5星級酒店居住。

曾為爛尾樓公司股東 潘聲稱股份早已易手

黃河邊即高冰塵曾在文章中聲稱,潘妙飛與中國溫州爛尾樓項目的負責公司浙江林垟房地產公司有關聯。高冰塵質問潘妙飛是否與該公司有關係,潘否認相關指控。

高冰塵向法庭出示一份中國官方文件指,中國工商管理處顯示,直至2015年潘妙飛的名字還顯示在浙江林垟房地產公司股東名單上。而據潘妙飛提供的資料,他在2006年移民溫哥華之際,就將股份轉交一名叫鄭祖返的人。潘妙飛表示,2006年和2007年雙方簽署2份轉讓合同後,他就與浙江林垟房地產公司沒有任何關係。

高冰塵質疑為何官方文件還顯示潘妙飛的名字。潘解釋稱,要讓中國工商管理處完成姓名變更,接手公司的人必須繳付交易稅。由於鄭祖返沒有完成稅務繳付,所以姓名一直未有變更。潘聲稱如今鄭祖返在中國坐牢,他的人又被政府監控,因此變更手續可能依然沒有完成。

高冰塵還質問潘妙飛是否曾放高利貸,與僑領形象不符。潘妙飛表示,只曾借錢給他人,其中一次包括鄭祖返,但兩次都沒有收取利息。對於借出的金額,潘妙飛則指時間太久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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