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近9成的洗錢控罪最終被撤銷。圖為多倫多金融區的行人。星報資料圖片)
統計數據顯示,加拿大對洗黑錢控罪的定罪率極低,只有約9%,而有86.2%的控罪,在審訊前已經被擱置或撤銷。
《星報》(The Star)引述加拿大統計局的綜合法庭數據,從2012年度到2016年度的5年間,以洗黑錢罪名落案起訴的個案共計2,026宗,其中只有9%、即190起被定罪或認罪,無罪釋放的有44宗,另約1,747宗控罪被撤銷,佔總數的87%(詳見表)。
而同一時期,整體刑事罪名控罪的定罪率,平均達到64%。
前皇家騎警警官馬塞爾(Chris Mathers)指出:「這樣的定罪率是非常糟糕的。」他認為,其中一個原因是檢方通常會拿洗錢罪名作為籌碼,讓罪犯對其他罪名認罪(主要涉及毒品)而撤銷洗錢罪名指控。
他還強調:「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被起訴的個案還僅是那些被認為有定罪可能的案件,事實上還有許多案件直接被拒絕受理。」
安省定罪率22%
對於定罪率偏低,加拿大檢控處(Public Prosecution Service of Canada,簡稱PPSC),在回復媒體諮詢郵件中承認,在加拿大,許多這類案子都不會進入審訊程序,多數情況下是希望以此令對方就多個其他罪名認罪。郵件中強調,他們(在處理過程中)需要從整體情況出發,以得出一個更精準的結果,而非單單針對個別控罪。
不過,隨着更多洗錢問題的曝光,也引發外界對於加拿大對抗金融犯罪的不足的探討。包括在今年4月,有報告就指出,卑詩皇家騎警沒有一名專職警察調查省內的洗錢現象,非專職調查洗錢的警力部門也嚴重缺人;5月,卑詩省府專責小組調查報告還發現,不法分子通過溫哥華房地產交易進行的洗錢金額,就每年超過50億元;另外,研究還發現,在過去10年,共計約200億元不明來歷的資金,被用於購買多倫多房產交易。
另根據PPSC的統計數據,由聯邦法院受理的洗錢個案(通常還會同時涉及稅務和毒品相關指控),定罪率也並沒有太多改善,同期共有63%的個案被撤銷或中止,定罪的僅有28%。按地區來看,安省發生的案件中有71%被撤銷,22%定罪;大西洋省份案件的定罪率最高,有41%;緬省無一例定罪。而在卑詩省,被起訴的洗錢個案甚至只有25宗。
溫哥華律師、洗錢法律事務專家杜海美(Christine Duhaim)亦指出,這些數字也給有組織犯罪集團提供了指引,找到地方去處理他們非法得來的資金。「我認為,這導致的一個觀點就是在卑詩省,沒有人關注洗錢問題,顯然,這是犯罪分子想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