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發佈誹謗信息 華裔被省高院判罪名成立

加拿大都市网

(■多倫多華人社區領袖鍾新生在一宗誹謗訴訟中,獲法官裁定勝訴。 星報資料圖片)

安省高等法院昨日就多倫多華人社區的一個微信(WeChat)群組發表涉嫌誹謗的訴訟作出簡易判決。被告被判誹謗罪名成立,除了要支付金錢賠償外,還被永久禁止發佈任何對原告的誹謗性言論。

該案原告人鍾新生,是多倫多社區與文化中心行政總監,及全加華人聯會全國共同主席。被告吳健是在多倫多從事建築裝修。據判決書顯示,鍾新生由一名律師代表出庭,而吳健儘管在本案中曾聘3名律師,但當天還是由他自己出庭進行自我辯護。

被告雖提交了抗辯聲明,但沒有提交任何證據支持。

■鍾新生

在微信發佈數十條誹謗信息

法院以簡易判決判定被告誹謗罪名成立,毋須進行庭審。儘管原告要求賠償25萬元的一般性賠償金和1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但法官最終判決被告須支付一般性賠償金35,000元,及支付原告的全額訴訟費用15,414.90元。

在該案中,吳健在微信群組發佈對鍾新生的誹謗性言論,涉及許多方面,包括:指他從三級政府每年騙取140萬元;擁有4到5座豪宅,5到6輛豪車,並且有很多情人和女友;在扮演法輪功的卧底的同時,敲詐勒索華人社區成員、欺凌婦女、搶奪他人妻子、挪用公款和進行貪污賄賂;性侵犯女學生義工;對自己妻子進行性侵犯;向前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的妻子行賄2萬元的戒指等等。

吳健先後在微信上發佈了數十條此類信息,有時還在帖子中聲言自己的陳述都是基於證據和證人的證詞。但在法庭上,他未能拿出任何證據,並稱證人也沒有人願意出庭作證。

禁制令發出前拒刪帖及道歉

所涉及的帖子是於今年2月底開始發佈,直至5月16日,法庭發出臨時禁令,要求吳健刪除誹謗性信息或言論。但吳健又在兩個微信群組上發佈了一條誤導性消息,指他將鍾告上了法庭,而鍾試圖阻止他繼續揭露鐘的「醜事」。

吳健在辯護的陳述中承認,是他在微信群中發佈了有關鐘的「事實」。他稱,他發佈這些「僅出於維護公共利益的目的。」他還說,民主社會必須保護言論自由。但法官不認為,這些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

由於吳健在法庭發出禁令之前都拒絕刪帖,並拒絕承認自己的陳述是虛假的,也沒作出適當的道歉。因此,法官宣布,永久禁止他在互聯網上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發佈有關鍾新生的誹謗性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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