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機延誤取消拒絕賠償 航空公司未接當局罰單

加拿大都市网

■■有大量旅客曾循正式途徑,或在社交媒體提出大量投訴,指航空公司在機場一片混亂之際,取消或推遲了他們的航班。加通社資料圖片
 

【加拿大都市網】有報道指,自《航空旅客保護條例》(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 )於2019年中生效以來,當局尚未曾拒因航班延誤和取消賠償乘客的航空公司,處以任何罰款;且目前無一公司有收到超過2萬元的罰單。有乘客權利倡導組織認為,如此表明有關部門不願維護消費者權益。

加通社周二(9日)報道,過去數月內,有大量旅客曾循正式途徑,或在社交媒體提出大量投訴,指航空公司在機場一片混亂之際,取消或推遲了他們的航班。目前積壓的有關個案數高達15,300 件,從最初提交投訴到最終裁決,時間可長達一年。

而即使按加拿大交通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簡稱CTA)立場,員工不足屬航空公司控制範圍內,理應賠償;但自《航空旅客保護條例》於2019年中生效以來, CTA尚未曾向拒因航班延誤和取消賠償乘客的航空公司,處以任何罰款。

報道指,在截至3月31日的財年中,當局確實發出11張罰單,總額為253,975元。但當中絕大多數,即21萬元是針對國內兩主要鐵路的罰款;而其餘4.4萬元,則以對航空公司的處罰佔大部分。
另一方面,據相關條例,乘客的權利包括向「因可控範圍內導致航班取消或重大延誤,並在出發前14日或更短時間內始發出通知」的航空公司,索償高達1,000元的賠償金。

但包括加拿大航空和西捷航空(WestJet)在內的公司,則以「機組人員短缺屬安全問題免於賠償」為由,拒絕向受影響乘客付款。

建議加大罰款10倍似掩飾

倡導組織「航空乘客權利」(Air Passenger Rights)主席盧卡奇(Gabor Lukacs)質疑,現時仍無一航空公司因此受罰,表明有關部門不願維護消費者權益。

另一方面,加航疫情前的年收入為191.3億元;而西捷航空2018年收入則為47.3億元。盧卡奇認為,正如對非法活動的懲罰,罰款必須使其從事有關活動變得不划算,否則罰款只會被遭罰一方當作「做生意的預期成本。」

不過,CTA雖在其2020-21年度報告中,亦建議政府將企業的罰款上限,從目前的2.5萬,提高到25萬元;但盧卡奇認為,當局呼籲將罰款上限提高10倍,實則是文過飾非,意圖矇混過關,因航空公司在過去三年,甚至連一張接近當前上限的罰單都未有收到過。

此外,CTA還表示,其目前無權處理日復一日的違規行為,因此要求進行修正,允許其官員發出多份違規通知。

CTA在同一報告中表示:「這將對持續的違規行為起威懾作用,並確保服務供應商能毫不拖延地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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