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延旅客隔離規定 來加仍須自我隔離14天

加拿大都市网

有報道指,聯邦政府有意延長原定今晚(6月30日)屆滿的旅客隔離規定,即是抵加旅客仍要自我隔離14天,以防止新冠病毒傳播。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引述一個不願透露姓名的政府高級官員稱,聯邦政府計劃根據聯邦《檢疫法》,繼續向抵加旅客採取為期14天的強制性自我隔離措施。不過,該官員沒有透露,聯邦政府有意延長多久。

該項強制檢疫規定最初於3月25日推出,對回國國民實施。根據最初的命令,所有回國的加人都必須隔離14天,並禁止他們在回家的路上停下。在隔離期間,如出現任何新冠肺炎徵狀,必須向公共衛生官員報告。

到4月時,隔離規進一步加強。從海外回國的加人如沒有可靠的自我隔離計劃,必須留在隔離設施內。這些擴大的措施也將於今年6月30日到期。

此外,從4月15日起,從國外前來的旅客必須佩戴非醫用口罩或面罩,直至到達目的地。若旅客沒有口罩,當局會向他們提供。

除非出於安全理由,需要除下口罩或面罩,否則每個人都必須在入境時及前往隔離期間,佩戴檢查人員或檢疫人員認為適當的非醫療口罩或面罩。

違者可罰款75萬或囚6個月

假如旅客在隔離期內出現徵狀,或暴露於有此徵狀人士的地方,則隔離的14天要重新開始。

倘若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懷疑有旅客不遵守規定,該局會向加拿大公共衛生局發出警報,衛生局屆時可以通知皇家騎警全國行動中心。在大流行期間,騎警一直在與當地警方協調。總理杜魯多一直提醒民眾遵循包括自我隔離在家的防疫要求。

根據《檢疫法》,違者最高刑罰為罰款75萬元及/或監禁6個月。如果有人故意不顧後果,違反該法,並危及他人生命,則處罰甚至高達罰款100萬元及/或監禁3年。

到5月下旬,警方已經進行了將近2,200次「巡查」,以確保國民回國後,遵守隔離規定。還有,聯邦政府較早前已決定再次延長封閉與美國的邊界至7月21日,阻止非必要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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