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一名去年已過世業主的遺產執行人,入稟卑詩最高法院,控告溫哥華市府不合理拖延房屋空置稅(Empty Home Tax)豁免申請近一年,令業主遺產無法分發給各受益人。
根據《溫哥華太陽報》(Vancouver Sun)報道,業主海蘭(Charles James Hyland),是東48街(E. 48th Ave.)一幢獨立屋的業主。他一直居於該處,直至2016年9月進入本拿比一間長期護理院,至2018年3月11日去世。
在2018年2月,當海蘭仍在護理院時,他的朋友,也是遺產執行人史密斯(Barbara Smith),代他遞交2017年房屋空置稅聲明,申請豁免當年的空置稅,理由是海蘭全年都住在護理院。
溫市府網頁指出,如果該物業之前是作為業主主要居所或有租客居住,而業主或租客需要入住醫院、長期謢理院或支援式護理設施超過6個月,空置稅可以得到豁免。
史密斯遞交給卑詩最高法院的入稟狀披露,她在2018年9月接到市府的查詢,並且完成市府提供的問卷,也提交豁免申請的支持文件。
史密斯說,她曾多次致電市府,要求證實該物業的空置稅是否得到豁免,也指曾經有稅務官員向她表示,會在6至8星期內回復她,但她一直收不到回復。
物業以168萬元售出
史密斯稱,海蘭的物業在去年11月以168.8萬元售出,但成交的其中一個條件是,買方的公證人在信託戶口中保留了19,103元,直至收到市府有關空置稅豁免的收據。入稟狀稱,原告希望將遺產分發給各受益人,但她不能這樣做,直至19,103元可以從信託戶口釋放出來,就是說要在市府就該物業的空置稅豁免得到決定後。
史密斯說:「被告(市府)不合理延誤證實該物業不需要繳交空置稅,有損於執行人及受益人。」史密斯指她與律師向市府的查詢都被忽略,她要求法庭頒令市府證實該物業的房屋空置稅得到豁免。
市府則在電郵回複查詢稱,仍未收到有關房屋空置稅訴訟的入稟狀。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