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難民被指造假證 福建漢上訴獲平反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移民官以身份證件造假為由,拒絕一名在美國申請難民失敗後轉來加拿大的福建男子有關難民申請。但上訴庭法官卻認為,一個國家假證泛濫的情況,並不足以證明該申請人的外國文件,一定是偽造的,所以裁定該男子勝訴。

《移民資訊彙編》引用的另一個與中國申請人有關的案例,涉及中國的偽造證件情況。該名53歲男子於1993年偷渡到美國,申請難民被拒。2009年他在美國加入中國民主黨,後又修鍊法輪功,並於2011年來到加拿大申請難民。

在他提供給難民保護庭的文件中,包括他的中國民主黨會員卡、中國戶口的複印件、中國出生證明公證書,以及美國伊利諾伊州的照片身份證及工作許可等,但就沒有具備防偽功能的中國居民身份證和護照等證件。

造假風盛不表示所有文件是假
加拿大移民官拒絕其申請,主要原因是指他缺少能證明國籍和身份的有效證件,如居民身份證和護照。移民官認為,在中國假證泛濫情況下,其他證件都很容易偽造。

聯邦上訴庭的法官認為,難民保護庭的官員沒有對申請人的戶口複印件給予任何考量。關於證件的防偽功能問題,RPD也沒證據和規定,要求文件一定要有防偽功能,即使有防偽功能的文件較難偽造,但也不足以證明其他文件就是假的。

另外,關於在中國假證泛濫的觀察,法官提醒RPD,在倚賴這一因素而審查文件有效性時應謹慎行事。因在一個國家偽造文件泛濫,本身並不足以證明該國文件一定是偽造,僅能表明申請人可以獲得虛假文件。

法官還指出,如果以假文件泛濫為由,就拒絕該國的任何文件,也就意味着該國的真文件也會被拒絕。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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