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河漢界】一條圍欄起爭端 鄰居掘17米濠溝作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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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綜合報道】大溫兩戶房屋的鄰居因圍欄問題屢起爭端,更演變至有人被指掘下濠溝對峙,最終對簿公堂。

據上周三(13日)向卑詩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提交的公開文件內容,在高貴林市合恩角(Cape Horn)區居住的森吉奇(Slavica Cengic)夫婦,狀告鄰居蒂傑里諾(Yamania Tijerino)等四人,聲稱因圍欄和棚屋的糾紛出現持續問題。

案件及其聲稱內容尚未經法院驗證。

森吉奇聲稱,自2008年起購置了物業自住,並在徵得鄰屋的前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沿着雙方的分界線興建了由小型護土牆支撐的木圍欄。

然而,當新業主於2021年搬來時,便要求拆除圍欄,並指圍欄侵佔了他們的物業。

森吉奇向新來的鄰居建議,如果對方同意拆除侵佔了其物業界線的棚屋部分,他們就拆除位於「物業界線後方」的圍欄和護土牆。

原訟人稱,鄰居的回應是沿着物業界線挖出了一條17米長、三分之一米寬和半米深的濠溝,原訟人指這對其使用和佔用物業造成了實質性和不合理的干擾,並構成了持續的滋擾。而鄰居棚屋懸垂的屋簷也「令人討厭」,並可能構成危險。

原訟人指鄰居曾作出口頭滋擾和威嚇,對方又向著他們的房屋展示「不準擅闖」和「不準建圍欄」等標示。

訴訟書聲稱,由於原訟人的私隱受侵犯,持續遭受精神困擾和不適;並指對方不拆除棚屋的「侵佔部分」,構成侵入,導致其物業的使用受到干擾,以至市值下降。

原訟人要求對方停止進行拍攝、錄音或監視,填好濠溝,拆除棚屋的侵佔部分,以及使其符合法規等;並要求獲得一般、特殊、加重和懲罰性賠償。

自文件提交法院之日起,被告有21天時間作出回應。

圖: James Frid@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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