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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星期六 12: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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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

在加拿大居住不超過183天就不用報稅嗎?

【加拿大都市网】加拿大最著名的Thomson v. M.N.R案例阐述了“常住居民”的概念。 加拿大人汤姆逊于1923年决定移居到加拿大境外。从1925年到1931年,他主要住在美国,偶尔回加拿大看看。从1932年到1941年,汤姆逊每年都回到在纽布朗斯维克的有仆人看管的房子里过夏天。1941年,加拿大税务局要求他申报1940年的税表,汤姆逊认为自己不是加拿大税务居民,不同意报税。税务局评估了他的所得税。汤姆逊不服,进行了上诉。上诉被驳回后,他又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但仍然被驳回。理由是尽管他每年夏天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少于183天,他在加拿大的居住不是“随意的”或者“非永久性的”。因此他是加拿大税法中定义的“常住居民ordinary resident”,而不是短暂的停留者。 税法250(3)条规定加拿大税务居民包括在加拿大一定时间内的“常住居民”。 不过大家不要紧张,不是说非税务居民就不能来加拿大住了。下面我们讲另一个Meldrum v. M.N.R案例。麦谆先生是住在纽约的船长,航行于美国和加拿大之间。他在加拿大Nova Scotia购买了房产。房子交给他结婚了的女儿居住。女儿将房子的最好的两间房留给父母,以便他们来看女儿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居住。麦谆先生和太太每年度假时都会在该所房子里住两周。如果以上面讲的Thomson v. M.N.R案例来看,好像麦谆先生是“常住居民ordinary resident”。但是最后法院判决麦谆先生只是加拿大的访问者(visitor),而不是税务居民(resident)。 总而言之,如果你只是到加拿大作随意的短暂停留,除非你有来源于加拿大的收入,否则作为访问者(visitor)你是不需要在加拿大报税的。但是如果你是加拿大的“常住居民”,即便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少于183天,仍然要作为加拿大税务居民报税。  

移民部審批 5因素確定領養關係

  【加拿大都市网】本报记者   移民部审批领养子女的移民申请时,会个别处理每宗申请个案;但基本上以下列主要因素确定是否真正领养关系: ‧领养动机 ‧养父母照顾和掌控被领养子女的程度 ‧养父母与被领养子女接触的性质和程度 ‧双方互相了解的程度 ‧对领养子女未来的计划和安排  

修車廠老闆喊冤:偷我的車出車禍我要負責?

【加拿大都市网】   ■修车厂东主不满要为偷车兼无牌驾驶导致同伴受伤的少年负上疏忽的责任,向联邦最高院上诉获接纳。资料图片 ■孙健铨 本报记者   安省一间修车厂被青少年破门而入偷车离去,东主竟然因此被法庭裁定,要为无牌驾驶偷车贼的同伙受伤负上疏忽的责任。联邦最高法院近日接纳东主的上诉申请,将排期进行聆讯。有资深刑事律师表示,联邦最高法院必须审慎处理这宗案件,如开“恶例”或引发更多“非事实”民事官司闹上法庭。 这宗案件发生在2006年7月的一个晚上,两名青少年饮酒和吸食大麻之后,擅自闯入安省Paisley镇上的一间修车厂。其中一名16岁少年虽然从未有任何驾车经验,仍然偷走一辆丰田Camry私家车。两人打算开车到Walkerton镇,但中途发生车祸,车上事发时只有15岁的乘客J.J.脑部严重受创。J.J.入禀法庭,告他的朋友和朋友的母亲,以及修车厂东主疏忽。 安省最高法院法官Johanne Morissette裁定,修车厂东主Chad Rankin应负担护理J.J.的责任。因为接受有关汽车委托的人,必须确保社区内的青少年不能够取得如此危险的物品。   上诉庭认同陪审团决定   陪审团认为,受伤的青少年、其朋友和母亲都有疏忽,但修车厂东主要承担37%的责任。陪审团指东主缺乏保安,因为汽车没有锁门,车匙在车内,而东主也知道有被盗窃的危险。 安省上诉庭去年10月拒绝受理修车厂东主的上诉。上诉庭虽然不认同最高法院法官的理由,但认为陪审团的决定合理。 上诉庭法官Grant Huscroft指出, 修车厂无辜要为盗窃他财物的贼人负上护理责任,表面看来极端过分,但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护理责任是独立于伤者的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之外。 有证人指修车厂东主经常没有锁车门,并将车匙留在车上。修车厂以前也曾被人偷车在附近兜风。   律师:最高院须审慎处理   资深刑事律师孙健铨表示,联邦最高法院必须审慎处理这宗案件,如果恶例一开,未来将引发很多“非事实”(Factless)民事官司闹上法庭的危险。 他说,法庭会考虑到修车厂是如何被人闯入,如果缺乏保安措施,令其他人很容易取得车匙。修车厂的门有没有上锁是不得而知,但车匙随意放置并不是惯常的做法,一般应另外存放。不过, 案中的车匙即使挂在办公室的墙上或其他地方,也会被人找到。现时的车辆绝大多数有遥控器,很易便找到车匙属于那一辆汽车。 修车厂东主应否因为疏忽负责的问题,与多年前出现的员工在公司举办的圣诞节派对上饮太多酒,醉酒驾驶发生车祸的情况略有相似。他说,雇主举行派对是否也要连带负上民事责任。  

加國少女體育課意外致癱瘓 家長索償2千萬

【加拿大都市网】   ■阿辛诺(中)在体育课意外中脑部受创。 gofundme.com 综合报道   安省温莎15岁少女阿辛诺(Madison Arseneault)去年上体育课时发生意外导致脑部受创,部分身体瘫痪。家人指责温莎市政府、大艾锡郡地区教育局(Greater Essex County District School Board)和学校教师疏忽,未能确保体育场地安全以致意外发生,现向有关部门及人士索偿2,000万元。 阿辛诺家人发出的仲裁申请书指,她至今持续出现局部瘫痪、认知能力受损等症状,现时起居须全日24小时贴身护理,费用非常高昂,因此索偿2,000万元。有关指控未经法庭证明属实,案件辩方亦未提交辩护申请书。温莎教育局未就案件作出回应。 高尔夫球棍插头 事发当日,温莎市政府Ford Test Track运动场的草地,插上锯断的高尔夫球棍,并拉上铁线,作为在草地上划白线的导线。阿辛诺在草地上跑步时被铁线绊倒,球棍拉出地面并插进她的脑部。 仲裁申请书指市政府未能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体育场所、使用本身带有危险性的器具,以及未有提醒使用者小心地面铁线,同时指责教育局及老师未能确保阿辛诺在场地上的安全。 意外令阿辛诺承受身心创伤,也剥夺她的自理能力、上学及享受人生的机会,阿辛诺代表律师Jennifer Bezaire电邮中表示会为她争取应得的赔偿。资料来源:加通社 C01

特稿:加國生活有糾紛 請仲裁員幫你度難關

  【加拿大都市网】2014年多伦多居民Golrokh Dolatshahi通过安省小额法庭起诉她的移民顾问收钱却没有提供相关服务,在漫长的16个月后,小额法庭作出裁决,命令被告支付总共25,000加元的赔偿。但几年过去,原告并没有拿到一分钱。原因是被告无力偿还贷款,公寓被贷款公司出售,支付完房贷和法律费用之后,只剩下1,392加元,Dolatshahi因此没有拿到任何应得款项,这是典型的“赢了官司输了钱”。假如Dolatshahi一开始选择走仲裁的道路,或许结果就不是这样了。 本报记者 文琪 加拿大仲裁院(ADR Institute of Canada)注册仲裁员金朝武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专访时称,如果Dolatshahi当初选择仲裁这条路,她也许可以在2到3个月内解决纠纷,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扣押被告名下的房产,优先申请执行,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官司打了16个月,这太久了。期间房子卖掉,从上市到过户到成交怎么也要再拖延1到2个月,最后也不能先赔偿给她。如果走仲裁,一般情况60天到90天内就要完结,优先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让原告先拿到钱的胜算更大”。 加拿大仲裁员注册仲裁员金朝武博士 仲裁或许比诉讼更有效 仲裁起源于19世纪欧洲,早期多用于国际海事和国际商务的纠纷处理。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具有高效、快速解决纠纷的特点。如今仲裁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具有相当的作用,逐渐成为替代诉讼的另一种解决纠纷的机制。与诉讼相比,仲裁不但可更速地达到目的,而且还能避免纠纷被公开,有较强的灵活性和高效性。 据金朝武介绍:“仲裁侧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达成的,只要不违法,那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双方都应该遵守。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约定你们想约定的任何事情。仲裁和法律的效力完全一样。仲裁不注重程序,过程可使用任何制定的语言,比法院更灵活、更注重解决结果。仲裁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进行,不像诉讼是单方面的。仲裁员自己根据对法律的理解和分析,从中做出公正的判决。仲裁跟法院诉讼相互排斥。虽然仲裁没有法院的威严,但人们不要误解和怀疑它的法律效力,仲裁的结果法律上是可以强制执行的。仲裁解决问题快、花费少、一审终审、不能上诉。有些人认为仲裁是调解,其实不然。” 多伦多律师、公证员栗钧 多伦多律师、公证员栗钧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的访问时称,打官司起诉更侧重确认事实,证人的证词,以及双方律师对证人的盘问。当对方证人讲的你不是很满意的时候,尤其是在商业官司中,提起法律诉讼程序通常是双方对基本事实认定的差别很大,证人就显得更为重要。证人的可信度很大程度会影响一方的赢面。而仲裁通常是处理矛盾双方对基本事实认定差别不大的情况下会选择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比如合同中哪一方做了什么事情,双方没有争议,都签署了合同,主要的基础设施不存在争议。在这种时候,仲裁比较现实。如果双方请了律师,就是律师在仲裁员面前辩论,没有审理证人的过程。而打官司是强迫性的,不管被告愿不愿意,都会进行。“法庭是国家级别机构,是以独立的第三者的形式进行审判。而仲裁则是在合同的基础上审理,仲裁简化了程序,没有盘问证人这个环节,事实是用文件的形式呈递的。” 栗钧承认:打官司的缺点在于法庭程序的繁琐。秉著追求公平的原则,必要的法律步骤走德很慢。譬如文件交换,庭外盘问,之后才能排审期。每一步在诉讼的过程中都纠结得很厉害。当一方不肯给文件,无理拒绝回答问题,或承诺提供资料又不给的时候,大的审判过程中就会出现小的审判,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动议”(motion)。 “一个大的商业诉讼,加了很多动议,耗费很多时间,搞的形式程序很缓慢,律师费自然就会高”。 金朝武认为,人们遇到纠纷通常第一时间选择法院解决。诉讼程序时间长,诉讼成本也高。对英文不好的华人来说,到了法庭要请翻译,语言上有偏差,解决纠纷的时候影响效率。选择仲裁对母语为中文的华裔相对比较适用,他们可以选择中文。 尽管法律效益完全一样,但诉讼还和仲裁只能二选一。使用了仲裁解决则法院不再受理,当双方都同意选择仲裁,最终将形成仲裁协议,协议必须尽可能明确地规定出日后出现纠纷的解决途径。此类的协议有两个作用:一是减少纠纷,要写的具体;二是如果有了纠纷了,如何快速有效解决纠纷。 此外,诉讼和仲裁的区别是,诉讼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公开审理的,法庭文件和告示对大众开放,很多案子媒体可以旁听和报道;但仲裁是在纠纷双方完全私下解决的,全程不对第三方不公开。经过仲裁后,所有的结案也是不需要提供过程和结果给加拿大仲裁院的。栗钧律师称仲裁中的保密机制其实是为了便于双方达成协议。他举例称,有时候一个房东可能有很多房子,不想影响和其他房客打交道,所以更倾向把自己的案子不作为公开案例解决,于是偏向选择仲裁。 本质上看,仲裁的结果和法院的判决一样,必须执行,且具有终局性。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不得更改。不履行的话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地也不一定在仲裁地。 金朝武表示,仲裁过程中,双方都满意的仲裁结果其实很难。因为即使仲裁员做得很公正,但当事人期望高,没有实现,或本身自己没有道理,比如借了钱希望判不还,就很难得到满意的结果。当出现一方不满意的情况时,需要接受裁决。在一般情况下,不得对仲裁裁决进行上诉,但有如下特例。 仲裁结果一锤定音 据金朝武称,仲裁员通常只做自己熟悉领域的仲裁,不熟悉的领域不做。许多仲裁员是资深的律师或退休的法官。这个行业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来说入门很难。在加拿大,仲裁员由加拿大仲裁院监管,社会上每个行业也会有自己的仲裁委员会。有专业知识的仲裁员会通过加拿大仲裁院进入到相关行业的仲裁员名单中,供有需求的当事人选择。 金朝武告诉本报记者,律师通常是代理人,人们聘请律师为自己代理一切法律事物,律师代表的是当事人的利益。而仲裁员行驶的角色类似于法院的法官,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居间并中立的位置。仲裁员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从法律和合同详情做出公正的裁决。 金朝武说:“法官是国家机关任命的,是国家机关组成部分。而仲裁员是在国家监管的基础上,独立执业的,靠个人的信誉和个人的知识水平赢得客户。仲裁员是当事人指定的。若仲裁员本人不居中、不公立的话,加拿大仲裁院有职业道德委员会,可以进行监管。当事人可以起诉仲裁员枉法裁判,去仲裁院投诉。仲裁员比法官更重视自己的形像和公正性,否则可能没有业务接。”所以好的仲裁员要靠自己公正的形像取得客户。 每个仲裁员在加拿大仲裁院的网站上都有自己的个人介绍,里面会把每个仲裁员受理的案件范围和专业领域做出介绍,供大家了解。 仲裁更保护隐私 金朝武称,每当发生纠纷时,哪怕是亲戚朋友之间大都各持一词,所以在纠纷发生前,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并明确解决相关纠纷机制的安排非常重要。 金朝武列举了一个华裔非盈利群众社团组织的例子。他们的会长曾向金朝武反映过许多在加拿大的华裔老人的一些情况,表示有不少老人需要仲裁援助。原因是他们中的一些老年人是在处理了国内的财产后到加拿大,帮助孩子们带小孩。当他们将钱财交给了子女,或共付首付买房后,却没想到跟子女共同居住后遇到许多问题,关系难处理,没有了退路。 金朝武说,生活中不少人“法律意识不够强。尤其是老年人。许多老人不但生活不愉悦,感觉不自由,有自杀倾向,甚至有长者被子女遗弃在街上要饭。听上去匪夷所思,但很多老人的确因为刚刚移民时间不长,不够时间享受政府补助的养老项目,钱全部给了儿女,在发生子女不愿意照顾老人之后,自己又没有办法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按照华人的文化习俗,亲人之间谈钱往往伤及感情。但不伤感情就伤心。” 金朝武认为,正确的方式处理方式是,“丑话说在前头”,准备有效的、完备的合同。甚至做好遗产规划。“对于你觉得最重要的几点应该在法律人士的协助下写进去。一个合同虽然没有办法无限的具体,但在详细程度上,要尽可能的在对方可以接受的程度上具体化。如果双方发生了纠纷,要确保能够有效的快速的解决”。 金朝武再举例,有一客户的女儿结婚了,想借50万买房子。对于女儿开口借款,她并没有指望女儿能还,但她想让女儿写个借条。因为她担忧钱给了女儿,万一女儿对自己不好,还可以要回来。如果日后女儿万一离婚,也可以把属于自己的这部分钱分出去。但金朝武认为,不要指望一个借条就可以把钱拿回去,这需要起草一个完备、完善的法律合同,因为借条不能证明是真实的,很容易模彷。在港台有很多富商离世后。会突然冒出许多份遗嘱,都说是给自己的。都希望获得利益。如果光有借条,尤其是写的不完善不清楚,在加拿大不一定能够实现保障利益。 仲裁合同的制定 金朝武列举了一客户合同中存在无效仲裁条款的例子。因为该条款并没有有效地指明具体的仲裁机构,没有仲裁人的指定和仲裁庭的的组成,仅仅说明仲裁员由法院指定。然而,法院没有指定仲裁员的职责。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仲裁和法院诉讼是平行的纠纷解决机制。有仲裁条款的时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法院不受理的情况下,必须走仲裁。而无效的仲裁条款道致案件悬空,进退两难。  至于这种情况为何会发生,金朝武称,在加拿大想成为律师需要通过律师考试(bar exam),并且这只是入门门槛。律师就读法学院期间,根据个人兴趣爱好,不一定会修读仲裁课程,所以很多律师其实对仲裁并不了解。就像许多律师也不懂税法一样。所有律师都会做合同,但能写出有效的仲裁条款不是人人都懂。有效的仲裁条款需要有以下几点: 1.指明仲裁机构 加拿大仲裁院是目前加拿大最具规模的仲裁机构,有调解员2,000余名,仲裁员200名。 其他稍微小规模的仲裁机构还有ICC Canada Arbitration等加拿大商会的仲裁机构。 2.仲裁地点 仲裁是灵活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开庭,纯书面审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案子分析再做裁决。选择双方都能接受的仲裁员,地点可以是家中,也可以租会议室等任何双方同意的地点。 3.三种形式的仲裁庭 一是独任仲裁庭。只有一个仲裁员,双方都同意该人来做仲裁。纠纷发生前约定好达成一致很容易,对选人会有共识。但是纠纷发生后就不容易达成一致了。 二是双方不说明具体是谁来做仲裁,但限定条件。比如要求仲裁员有法律背景,从业15年以上,说中文等条件。去加拿大仲裁院要求选择一位与上述条件符合的仲裁员。不论仲裁院指派了谁,都必须接受。如果仲裁院没有跟你条件完全符合的仲裁员,双方再协商解决。此类做法效率降降低,难达成一致,所以建议在合同中事先确定仲裁员,仲裁条款越详细越具体越好。 三是三人仲裁庭,即使用三位仲裁员。可以双方各指派一位自己选择的仲裁员,再有这两位仲裁员选出第三位仲裁员共同解决纠纷。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或在合同里约定败诉一方承担。因此使用三个位仲裁员的费用也会增加两倍。 据金朝武介绍,仲裁行业的收费标准参差不齐。很有名望的仲裁员收费是很贵的。这往往和仲裁员的资历有关系。“有人起草合同收费1千也有人收费1万。更多时候主要看‘标的’,即争议东西的价值。越贵的收费越多。和律师完全一样,”金朝武说。因此他建议大家先咨询仲裁费用,寻找自己能力范围内可以承担的仲裁员做仲裁。 当选择仲裁时,可以在合同里明确有效仲裁的几个组成部分。但若不知道条款怎么写,可以找专业的仲裁人员,发个仲裁条款范本加入到合同中去,金朝武先生表示通常发送范本不收费。但帮助客人审查合同、起草合同、细化细节则开始收费。根据具体情况,复杂程度,一般情况下起价在1,500加元左右。合同越长越复杂的收费则越高。通常仲裁员的市场价为4-800加元每小时。 律师:仲裁更省钱并非事实 栗钧律师认为,仲裁可以是比较简单的,但并不一定省钱。他举例称,有个客户做了仲裁,花了很长的时间和大量的律师费。“客户签合同时明确了,仲裁员费用双方出。但是没想到的是,最后仲裁收费很高,并没有省什么钱。因为仲裁里面有动议,还有程序方面的裁决,双方配合程度不好,有敌意和赌气的因素在里面,最后双方花费的仲裁费用加在一起,比有争议的这笔钱还要多。” 栗钧称:“仲裁动不动几千块甚至上万块的费用需要付给仲裁员,少于三千五千的费用很少。一旦双方关系属于恶交,使用仲裁往往难以达成良好的效果,并不一定会省钱,” 栗钧认为纯粹金钱上的纠纷,还想继续合作做下去的,偏向于走仲裁来解决。而需要诉讼来找律师来的客户,通常是矛盾已经不可解决。情绪上很气愤,被告原告都很激动,这种情况则难以仲裁。法庭打官司法官是不用付费的,只有法庭注册费。从起诉书的提交,排期审理交个钱之外,最大的开销就是律师费了。所以选择仲裁还是诉讼,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讲,是个慎重的选择。什么情况使用仲裁什么情况使用诉讼,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目的决定。一旦发现双方争议的情况不多了,可以把诉讼改成仲裁解决。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如何选择仲裁员?  

拒租房給90後年輕人 業主被投訴歧視

【加拿大都市网】   ■有年龄分别为23岁及22岁的人士声称,业主因其年纪,拒绝租出柏文。图片与本个案无关。星报资料图片 综合报道   两名年龄分别为23岁及22岁的青年男女向安省人权委员会作出正式投诉,指他们试图租住多伦多一处共管柏文单位时,因其年龄特征而遭房屋主人及其经纪歧视。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这两位准租客之前都是与父母同住,现决定搬出独立生活。他们于上周向房主的代表经纪提交了租房时所要求的文件资料。他们信用纪录评级均为“优秀”(excellent),两人向房主提供了雇主信,证明两人均有长期稳定工作,年收入合共约8万元。他们申请租住一个月租为1,900元的两室两卫柏文单位。为了降低开支,他们决定未来与其中一名租客的两名姐妹合租该公寓。   “两人一年7.8万收入仍属低”   他们的申请未得到房主的首肯。房主的代表经纪上周对二人回应说,房主经过考虑后,不希望4个“年轻的成年人”租住她的物业。挂牌经纪在给租客代表经纪的电邮中表示,“他们(指4位租客)都是20出头的年轻人,我的客人(指房主)没有兴趣面对因此可能引发的问题”。他又说:“他们现在信用纪录良好,但他们以往都没有自己负担生活费的经验,在我看来,两人一年7.8万元的收入仍属太低。” 代表租客的地产经纪则表示,每月1,900元的房租只占两位租客收入不足30%,显示两人有足够收入负担房租。他指相反许多房主每月用于房屋贷款和其他债务负担的钱,远远高于这一比例。两位租客表示,这显示出多伦多的房地产市场对于千禧世代的年轻人多严酷。“我们没有足够的收入在大多伦多负担一所房屋,就连租住柏文时也成为偏见的受害者,有人总认为青年人就是不负责任以及具有破坏性。” 安省人权法(Ontario's Human Rights Code)及安省租客保护法都明文禁止业主基于年龄理由,对准租客做出歧视对待。  

都市特稿:經營家庭廚房有沒有違法?

  家庭厨房的外卖食物 【加拿大都市网】近年来,随着华裔移民和留学生的增加,除了大街小巷各式各样的中餐厅,大多伦多地区也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独具特色的“家庭厨房”,有些名声大噪,需要提前数星期预定。或许有不少人会疑问:加拿大有严格的卫生和食物管理条例,这些送上门的食物符合卫生标准吗?家庭厨房的经营有没有违法?相关部门如何监控? 本报记者 文琪 所谓“家庭厨房”,就是透过网络和现代通讯,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和爱好,给某一位制作者(家庭厨房)预订和等候独家制作的“私房菜”送上门。 提起“私房菜”这三个字,或许大家脑海里会想到老火汤、三杯鸡、烤冷面、辣炒鸡架、手撕牛板筋、浓香酱骨、虎皮蛋、酸辣土豆粉、榴莲千层糕、椰子冻等这些佳肴或甜品,正是“只要你想得出,我就能做得到”,“足不出户,尝到家乡的味道”。 全家出动经营厨房 在多伦多,蓬勃兴起的家庭厨房火红火旺,令华裔华人可以吃遍中国各大菜系。能造就这种兴旺的原因,一是有些地方小食、特色小吃并没有纳入餐厅的经营,或者餐厅出品的食物风味与原汁原味相差甚远,其次就是送菜上门。很多的家庭厨房,透过网络或移动平台直接将生意做到每个家庭里面。从出品水准看,他们有的可以媲美餐厅的味道,有些则反响一般,颇受争议。有些价格比餐厅便宜,有些则定价昂贵,号称一分钱一分货。 Ann是多伦多一家专营东北面点的家庭厨房的小老板、主厨、送餐员和“半职妈妈”。她调侃称自己这个妈当的是半职的,因为还有一半要分给自己经营的家庭厨房。“我先生每天工作很忙,我们没有父母帮忙照顾小孩,他赚的也不多,现在多了一口人,我若完全不上班日子就过得很紧张。经营家庭厨房是既可以补贴生活又可以兼顾宝宝的最好办法。别的不敢说,但我的面点手艺绝对是可以开店的。并且我崇尚健康饮食,我做的东北家常菜油不大,也会使用低纳盐,这些是外面很多餐厅做不到的。” 哄着孩子,Ann带本报记者参观了她的厨房:有两台立式双门冰箱和一个冰柜 ,一台冰箱家用,另外两个一个储存新鲜蔬菜,一个储存做好的速冻面点,里面整整齐齐码好了已经包好冻起来的饺子、馄饨、手擀面和包子。“这些都是今晚上预定菜品的原材料和要去送货的速冻。我这三台冰箱还不算什么, 我知道一家做千层蛋糕的店,她家里有七八台冰箱,”Ann说。  大多伦多地区盛行的家庭厨房,除了年轻的新晋妈妈、留学生主力外,还有婆婆主力军。这些透过孩子们申请过来的长辈,空闲的时间在自家厨房做菜出售,帮补家用,乐也融融。时至今日,家庭厨房的经营范围不止局限在家常菜,特色蛋糕、各式甜点,甚至自制糖果,都可以在网上买得到。 家庭厨房食品安全存隐患 针对家庭厨房是否合法,安省健康医疗部发言人David Jensen透过电邮回应本报记者,“在安省,任何想要从事食物领域生意的人,不论是食物的准备、制造、存储,还是加工、运输、售卖,都需要按照法律,向所在地政府健康卫生部门的卫生官员报备并获得‘食品经营场所许可’(Food Premise Regulation )。” 根据多伦多市政府提供给《加拿大都市报》的一份关于共享经济和网络食品行业的简报显示,政府目前正在紧跟网络技术的革新,以及人们对于更便宜更方便的食物的追求趋势,需要关注消费者对于订餐、用餐方式选择的变化,同时思考如何应对在监管方面给政府卫生部门所带来的挑战。 多伦多卫生局(Toronto Public Health)在回应本报询问时称早已注意到人们在私家厨房购买成品食物却忽略了食物处理及安全的趋势。根据市府提供的网络食品行业的简报显示,这个趋势不止在大多伦多地区,在卡尔加里、温哥华、渥太华以及蒙特利尔都有非常迅速的增长。 记者在本地的一些留学生论坛上了解到,不少学生不单止喜欢光顾价格相对低廉又提供送餐服务的家庭厨房。还有一些学生发帖询问开家庭厨房的可行性,试探市场对某类食物的反应。对此多伦多卫生局强调,食品经营场所条例适用于任何用于准备和售卖食物的场所。同时,安省健康和促进保护条例(HPPA)也明确:任何有意从事食品行业的人,需要通知当地的卫生官(Medical Officer)。在个人家中从事食物的准备和售卖需要达到食品场所条例的要求,经营人需要配合公共卫生检查员随时上门检查食品场所运营许可。 根据一项针对性调查资料显示,个人家中制作和售卖食物有许多潜在的风险。食品经营场所条例规定,食物必须按照规定,在特定的环境下准备、储藏、运输,并合理处理才能确保食用者没有食物中毒的可能性。 多伦多市政府的共享经济和网络食品行业的简报显示有研究表明,家用厨房,尤其是在用于小范围的食物制作中是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根据欧洲,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调查报告显示,食物中毒的大部分原因是因为食品的准备过程中有不当的行为,自家使用的厨房是食物中毒的第一爆发地。 安省华商餐饮会会会长陈勇仪 安省华商餐饮会会会长陈勇仪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专访时表示,做饮食方面的工作,考虑最多的就是食物安全。虽然说许多家庭厨房声称自己做饭的地方打扫的非常干净;洗菜、买菜都很讲究,但始终操作者都没有衡量标准和专业知识。“根据目前餐饮业的法律法规,买来的食物产品都需要经过审查,同时操作食物的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尤其对于像中餐这样工序复杂、种类繁多的菜式来说,家庭厨房的小作坊式操纵始终是有风险。我们经营餐厅,每个厨师都经过专业的卫生培训。肉和海鲜的储存、制作温度、食物的存放和处理都很有讲究。在家制作可能疏忽掉的因素非常多。 已退休多伦多卫生检查官Jim Chan 私人住宅, 政府严查有难度 已退休的前多伦多卫生检查官Jim Chan表示,多伦多卫生局一直透过社交媒体表达对家庭厨房卫生安全的关注,他称政府招聘了有多元文化背景和多语言能力的卫生检查官,对多伦多地区不同族裔习惯使用的网站进行调研。“家庭厨房的问题长期以来不止是在多伦多,在加拿大各大城市都始终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多伦多副市长黄旻南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政府对家庭厨房的调研一直在进行,并有评估流行趋势潜在安全风险,以及参考加拿大其他地区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相关部门已经锁定了一些正在做网营家庭厨房的商家,用专门的工具去评估是否需要进行公共健康干预。同时,我们也已经向多伦多法律部门、城市牌照发放部门以及安省健康及长期护理厅等相关部门做了咨询。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更为正式的回应发布在多伦多卫生局的食物健康网站(DineSafe website)。” 对此陈勇仪解画道,政府部门一直关注但难有大动作。“市府部门一直人手紧张,餐厅这么多,一个卫生检查官要管很多餐馆,一个人一天要跑好几家餐馆去检查,更别提没牌照的私营家庭厨房了。多伦多卫生局的确有关注家庭厨房的现像,也做了一些工作,有听说过希望有人举报,再就是在网上关注,看一些广告,花许多时间去找线索。但受很多限制,最后查出确切结果的很难,可能都是不了了事。” 已退休卫生检查官Jim Chan回应说,“这些家庭厨房都是比较小型的商业运作模式,最初可能只是喜欢做饭,或喜欢彼此间分享或交换菜谱,招待亲朋邻里吃饭,渐渐演变成了食物售卖,赚取额外的补贴。他们通常非常谨慎,不会透露地址,也不希望客人上门取餐,或只做送餐。同时他们更多的使用手机,不像座机容易追踪地址。除非有人举报了确切的地址,否则我们要查一个家庭厨房要花很多时间。” Jim续称,在过往的工作中,存在已久的家庭厨房问题最大的查处难度就在于卫生检查官不能随意进入私宅进行勘察,即便拥有证据,只要屋主不允许,就不能进入民宅。通常卫生局接到了投诉就必须进行调查,并且按照规定也必须对被审查对像说明来意。因此通常只有两种结果。 “一是我们上门了,在门外表明来意,屋主禁止我们入内审查。或者有看到他们正在烹饪,他们会说只是给自己家人食用,并不承认在经营家庭厨房。我们只能口头警告,说明相关法规,并不能够做更多。哪怕在现场看到了双方交换钱,也难以证明这个钱是用来买厨房的外卖食物。” 多伦多公共卫生局副主任Sylvanus Thompson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政府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虽然(我们)不能取证什么,但卫生检查官通常会先告知家庭厨房的操作者相关法律法规,因为有很多人并不了解相关法规。“一个拥有合法食品场所营业执照的地方,除非他们有出现健康隐患问题,否则我们无权要求他们停止运营。但像家庭厨房这种小作坊,我们希望在我们的帮助下他们愿意整改,尽管很多情况下很难。如果依然不按照我们说的去做,我们可能会开出罚单。” 对此陈勇仪表示处罚的作用是最显著的,(人们)拿到罚单意味着要上庭,法官会根据情况宣判,这就是刑事上的问题。经营餐厅的人拿到了红牌都要上庭接受法官的审问,一旦政府真的开出了罚单将会是不小的麻烦。“这不是普通的告票,是一种刑事犯罪,并不是几百元就能解决的。家庭厨房这里不止牵扯卫生法,还涉及到税法,是很麻烦的事。” Jim Chan认为,省府应该修改相关法案,赋予卫生检查官更多的权利。否则再多的调查取证也只是不断地走老路,没有实质结果。Jim同时还提到,近年来市府财政预算紧张,不但有人员的消减,各部门的开支也有所减少。目前多伦多有16,000以上的食品经营场所需要定期的检查,然而只有82到84位卫生检察官,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还要再分出时间跟踪调查取证家庭厨房,有时需要数天去调查一个案件,这是非常难的工作。即便他已经退休,仍然觉得现在的情况比之前更为严峻。  政府如何面对新挑战? 在移动技术盛行的当下,家庭厨房渐渐地从人人都可以看到的网络和论坛上转移到了相对隐私的朋友圈内经营,有些群组里更是有数百人,每天会开通订餐接龙,即前一天提前统计第二天预定餐饭的人数和点餐的数量,方便食物的采买和准备,私人订制风味颇浓,堪比餐馆里的回头客。最挑战传统的是好不好吃在群里说一句,主厨立刻就能给你回应,也许第二天就会改进。这种方式不但亲民有效,也增加了政府监管的难度。 多伦多公共卫生局副主任Sylvanus Thompson表示,政府花了一年多的时间研究各种网络订餐和下单平台。家庭厨房是一个地下的产业链,从来都不能拿到台面上来,但网络始终是它们滋生和发展的胜地。市面上正规的餐厅每年受审查多次,私营厨房不论在经营合法性上还是税务上都是政府的一大难题。虽然他个人认为,未来网络平台若禁止无牌照的私人厨房做广告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他不确定大众是否会认同这样的做法。 多伦多副市长黄旻南 多伦多副市长黄旻南则表示,颠覆性的科技让更多的小商业能够蓬勃发展,这是政府要去支持的。但小型商业如何合法经营,网上盛行的家庭厨房如何为人们提供足够干净、卫生和安全的食物,这是政府卫生部门的职责。这个挑战政府有绝对的责任。“但是网络的监管涉及到更多的法律问题。目前我们的卫生部门正在与其他相关的部门共同调研家庭厨房的相关问题。网络管制很复杂,因为牵扯到方方面面。我们政府不止是要提供更为完善的规章制度,还要强有力地执行这些规定,” 安省健康医疗部发言人David Jenson对《加拿大都市报》记者表明,网络分享经济下的售卖是安省经济组成的一部分,就像网上租房、网上打车一样,都在逐渐地改进着相关的法律法规。安省政府正在发展各项提议支持经济发展,同时提倡公平竞争环境,确保公平纳税和保护从业者以及消费者。 多伦多市政府提供的网络食品行业的简报还称,共享经济下的网络订餐和家庭厨房已经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关注,未来有可能会有专门针对于此问题的立法出现。多伦多卫生局会继续监督管理,迎接挑战,对各界提出的咨询、质疑、以及投诉。他们已经成立了由公共健康监察员组成的专门团队应对此问题,并且出台了风险评估表格,专门测评风险。另外,有些没有牌照运营的私家厨房名单也已经被详细记录在案有待审查。 对于家庭厨房的收费,有人在网络吐槽定价高,也有人认为选择好了家庭厨房,常能买到物美价廉的东西。还有人认为食材难寻的食品,贵也有一些道理。陈勇仪对此表示,便宜与贵,与个人消费水平有关系,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销路和市场。“家庭厨房若售卖其他地方难以买到的食物,只有他会做,有独一性,那么价高也会有市场。敢定高价的,一定是有信心有销路。有人就是喜欢买家庭厨房独特,所以愿意付高价。” Jim Chan也表示,家庭厨房省去了租金的成本,价格本应更低。很大程度上,家庭厨房也抢了正规餐厅的许多生意。但对于家庭厨房高价的特殊食物,他较为看重的是食品的来源。不论做任何食物相关的生意,无法证明原材料来源也会受到整治处罚。他表示在过往的职业生涯中,一些超市贪图便宜,在家庭厨房进购价低的成品食物,在检查中被发现难以证明食品来源,因而受到了惩处。他认为虽然大部分家庭厨房的食物价格较低,但并不符合卫生部门的审查手续就大范围售卖给消费者是非常不提倡的“不合法”行为。 投诉和监督是市民的义务 被问及如果看到朋友圈有人在经营家庭厨房,是否应主动举报,陈勇仪表示,作为消费者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意识,因为这与大家的食物安全息息相关。“税务是政府的事情,但家庭厨房,吃完以后对生命安全有没有影响更重要。但如果我没有确凿的证据,没有尝试过某家庭厨房的菜肴,我不会出手。光看到是没用的,不知道是真是假。但真的用到了,吃到了,我会告诉相关部门投诉申请监管,因为这是消费者权益的一部分。”陈勇仪提醒大家不要忘记,家庭厨房始终不是政府检查过的认可的。合不合法好不好吃都不讲,食物的来源、储存和制作是不是够足够安全大家应当谨记于心。 Jim Chan呼吁广大市民,对家庭厨房的举报是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是非常有帮助的。他称,目前可以通过电话、电邮或网站(DineSafe )进行投诉。投诉人的信息将不会被透露。一旦一个投诉被提交,就必须有相应的结果。Jim说:“市民有责任和义务为公共卫生安全做监督。但是取证的困难依然存在。目前为止没有一宗举报案例卫生检查官可以成功进入到私人住宅进行勘察。因为通常省府的法官不会颁发搜查令,原因是‘该类事件没有严重到需要入室搜查取证’。但是大众的监督和举报能够让目前在网络肆意盛行的家庭厨房从业人员有适当的收敛。” 多伦多公共卫生局副主任Sylvanus Thompson 多伦多公共卫生局副主任Sylvanus...

違規駕駛拖着不交罰單?5月起車牌不能更新!!

【加拿大都市网】 ■省府今年5月起,不再给涉违规驾驶的赖账司机更新车牌。 星报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藐视交通告票罚款的超速和不小心驾驶的司机,今后要继续逃避罚款将变得更加困难,因为省府正在修例,准备赋予各市镇政府更大的权限,从今年5月份起,不再给赖账的司机更新汽车牌照。 据加通社报道,安省之前已经对基于车辆的违规,如违章停车和冲红灯被拍照等,对罚款赖账者采取了不予续发汽车牌照的做法,而将于5月份实施的新法,则是基于驾驶者违规,如超速和不小心驾驶等,对未缴纳罚款的驾驶者将不予发放或更新他们的汽车牌照。 据统计,安省的各市镇政府总共有14亿元的未付罚款尚待收取。这些罚款还仅仅是针对包括违反《公路交通法》在内的省级法律规定下的违法行为。安省市政协会10多年来一直在要求省政府给予更多的权限去征收这些欠账。其中一些罚款甚至可追溯到50年前,已经无法进行征收,所以省政府将本次收缴欠款的追溯期定为过去7年。 安省交通厅长邓德华(Steven Del Duca)表示,在拖欠的违约罚款中有三分之一是过去7年内的。他承认,即使新法实施后,市政当局也将无法收回所有约5亿元的欠款,但新法向那些欠缴罚款的人发出了一个强烈的讯息,即若在这个时间点之前他们尚能够想尽办法在这个系统内钻空子获取利益,那他们现在就更难以做到了。   “增违规者付罚款动机”   安省市政协会会长道琳(Lynn Dollin)表示,各市级政府一直希望新的法律能够允许追溯时间超过7年,但现在他们只是更急于收回更多的拖欠罚款。她称,如果这些罚款不能收回,那么市民则要用我们的地税来支付这些管理成本,所以我们希望确保民众能够获得全部的收入,把我们有权得到的一切还给我们。 安省交通厅长邓德华还解释称,现在未付超速罚单的人已经可以被暂停驾照,但是拒绝发放和更新车牌将给违规者增加更大的动机去支付这些罚款。因为,一个人理论上可能做到继续使用过期或暂停的驾照开车,但如果车牌得不到更新,车牌上的贴纸(visual sticker),则更容易让执法者一目了然。 另外,上述新规定不适用于共同拥有的车辆或公司注册的车辆。该立法的强制性公共评议期今天截止。  

入境加拿大:中國人的鑽戒名表被沒收!就因為少說了這麼一句話..

最近有一个词让许多人闻之色变: “海关” 先是美国海关频频拒绝持中国护照或者持加拿大护照的游客入关 (相关新闻:持加拿大护照去美国需要签证了?最近去美国旅游的加拿大人被坑惨了...)。 昨天,一名中国女留学生更疑是入境时说错话,在美国海关遭到脱衣搜身后,直接遣返,5年内不得入境。此后她在微博上自曝整个事件,在中国留学生圈引起轩然大波。    (图片来源于微博) 虽然这些事都发生在美国海关,但加拿大海关也并不太平。前日,一名华裔女子崔秀梅(Xiu Mei Cui,音译)承认控罪,因过海关时没有申报象牙首饰等濒危动物制成的雕刻及装饰品,被法院判处罚款7.5万加元。 那些年中国人被没收的钻戒 CBSA发言人圣约翰(Faith St. John)指出,仅是2013年就有高达273人因为未按实申报所携带物品而没收的钻石、名表及名贵手袋等高价物品,当中被没收超过2.5万元以上物品的个案有43人。    随便举一些例子    2010年6月。 温哥华华裔马文胜(Wen Sheng Ma,译音)2010年6月10日经温哥华国际机场(YVR)返回加拿大,他向海关人员表示没有物品须要申报;但经进一步检查后,边境人员发现马文胜没申报手上所戴着一只价值37,097加元的Patek Philippe手表,于是把该手表扣留,并起诉他相关罪名。    2013年3月。 一名姓张的中国女子从中国返回温哥华,在机场被边境服务局人员查到未申报的一枚嵌有小钻石戒指。因为张小姐声称这是一个旧的戒指,因此海关人员打电话给张某在中国的丈夫,以确认她说的内容属实。 而当海关人员再次重新检查她的行李时,发现了另一枚价值高达26万加元、嵌有大钻石的戒指。之后,张小姐不仅被罚3万多加币,还要再缴6万元至20万元的费用才能拿回被扣留的大钻石戒指。    2013年10月。 一对从中国返回温哥华的情侣,在温哥华机场被查。原因是发现男子手上的手表没有申报,便顺势检查了两人携带的行李箱。之后在行李箱里发现了猪肉制品,最后罚款加税一共收了近1000加币。此外还有一个7年的记录,以后每次入境都会被查。 海关没收的饰品会被拍卖 网友sssport-wang参加了加拿大海关举行的拍卖会,并拍摄了一些现场照片。加拿大海关拍卖的那些被没收的首饰珠宝,数量真的让人叹为观止。       和逛一个珠宝店的感觉差不多    贵重物品不申报 后果真的很严重 下图这张表对于所有来过加拿大的人都不陌生。飞机落地前,机上的工作人员都会发放这张加拿大海关申报表 ,如果在飞机上没有填写,下飞机以后在机场内也可以拿到这份表格。    而你所携带入境的任何贵重物品(价值超过1万加元的物品),都应该如实的填写在这张入境申报单上。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指,被没收的高价品最多是名牌衣服及手袋,例如LV包或爱马仕铂金包(Hermes Birkin),珠宝、名表(从劳力士到Patek Phillippe等不同品牌),其次是宝石、金属制品、贵重金属;以及动物皮毛及皮革。    圣约翰(Faith St. John)说,她发现一些新移民,以为手表挂在手上,态度从容便没事,并未故意隐藏。但对CBSA来说,只要是未在清单中申报即已违反《海关法》,如果未申报物品的价值超过2.5万加币以上,即达到被起诉门槛(prosecution threshold)。 141华人不准入境 面临取消加国身份 移民及难民局(IRB)审理外国人不得入境案中,光是1年就有141人为中国公民,这些不得入境案中,有部分即是因为抵达机场时未诚实申报,甚至所带奢侈品太过大量而被以走私罪起诉,令他们的居民身分面临取消,而被送往IRB进行不得入境的聆讯(inadmissibility hearing)。    即使自己出境前的名表、珠宝,回去后如果加工过,也会被视为需报关的新物品。据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发言人Stefanie Wudel表示,《海关法》(Customs Act)规定,当旅客出境时,包括打算赠送他人的礼物在内的所有物品都要申报。 因此携带珠宝入关,需要预先准备好珠宝清单,标明珠宝品牌、价值、序列号等,以免麻烦或疑来路不明。 不过 依据加国海关法规,入境者若不清楚携带物品是否被禁,只要入关申报,或者询问海关官员,那么海关至多只会没收限制或禁止入境的物品,而不会有任何处罚。贵重物品及饰品如被认定为个人物品,则也不需要交关税。 过海关真心有风险 不论是钻戒手表还是名牌包 如果被海关又没收又罚款的 真的太闹心了。 所以过海关的时候还是当一个诚实的人吧 需要申报就申报呗

老中醫謝天方:我在加拿大種植草藥

地下室就是他的小药房 【加拿大都市网】中国“三无”科学家屠呦呦因从中草药典获得灵感研制成功治疗疟疾的青蒿素,此举令她获颁本年度诺贝尔医学奖,也令中医界在世界的医学地位获得提升。在一般人的认知里,东方人擅长治病的草药,很难在北美找到,但事实上,地大物博的加拿大就到处是天然草药。这个天然的药材库拥有庞大的财富,这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本报记者: 李海涛     在加拿大,千百年来在这块土地上自生自灭的草药命运坎坷,它们或被人们无情地铲除,或从来就没有人把它们当回事儿。直到有一个华裔老人来到了加拿大,这些不为人知的草地命运才开始转变。 中国应该把他留住 目前定居在安省伦敦市的79岁老人谢天方,出身于中医世家,自幼随爷爷四处采药、诊病、尝遍百草,将家传的相传是汉代神医华佗之诊病歌诀手抄本熟记于心,对各种常见草药特别熟悉。这位早年就读于平原省中草药大学(现新乡医学院)的老人,大学毕业后即到国家中草药西制研究所工作。上世纪60年代深入癌症高发区从事中草药西制临床研究,70年代在河南省中医药疑难杂症研究所工作,组建了心血管病科研小组,研究出无毒副作用的草药配方药物,替代当时流行的高渗糖治疗高血压。 谢天方告诉本报记者,上世纪80年代末,他创建了郑州天方中医药心脑血管病研究院,根据祖传秘方“心脑脉通”结合实践的基础上,确定了一大批定型剂方药,服药后段时间即可见效,且不会继续恶化。据谢先生介绍,与治疗心血管病流行的药物和方法,如硝酸甘油、高渗糖、血疗(透析)、高压氧舱、心脏搭桥手术(搭支架)、日本救心丹等相比,历经数十个的第医院临床证明“ 心脑通脉 ”的疗效更优。 最为神奇的是一次发生在广东汕头李嘉诚医院的紧急会诊,据谢天方介绍:当时西医联合会诊共有20多位来自中、美、英、法及日本的世界级医学专家,他作为中医专家参加会诊。西医对病人的诊断是心耳室壁血管瘤,血管瘤一旦破裂,根本无法救治。西医对此束手无策,谢天方使用传统中药辨症开方,病人服下40 分钟后,胸口出汗渐少,脸色及唇色好转,在 5 个小时内连服3 副药,直至胸口汗止,病人脱险,在场的西医专家们无不折服。 2005年,谢天方因定居在加拿大的女儿而移民加拿大,并成立了加拿大植物药研究所。曾任中国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组长的贾谦(已于2013年1月去世),曾经指出:“像谢天方这种心脑血管的爱国专家,都是美国、英国、加拿大、日韩追争的对象”,他认为中国没有把谢天方留住是巨大的遗憾。 谢天方买下一个农场准备大面积种植草药 不远万里移民加拿大 《加拿大都市报》记者前往谢天方位于安省伦敦紧邻西安大略大学的家中采访,这个普通民居一楼的陈设与其说是一个家,不如说更像一个老中医的诊所。墙上挂满了记录着他曾经的辉煌的照片,问诊台和病人坐的长沙发相向而立,楼下就是他的药房。而房前屋后种满了十几种草药,在常人眼中就是一般的花花草草,经他一介绍无一不是耳熟能详的中草药材。 谢天方家族世代行医,尤其是抗日、内战等战乱、以及文革等浩劫对他影响殊深,他本人是上世纪80年代最后一批被平反的右派。目睹了家人、朋友的生离死别,深知行医之艰难,社会之凶险,人生之不易。1999年他第一次到加拿大探访女儿时,他到女儿家附近的小树林里散步,在这里,他第一次体会到加国都市里世外桃源般的宁静。 谢天方四处转悠,从草地到林中,从田地到河边。在体会加拿大人友好的同时,也发现加拿大满地都是他阔别多年的草药。他表示,现在中国的野生天然草药几乎看不到了,有些诸如黑草等草药,也有几十年都没见到了。令他喜出望外的是,在他散步所到之处,到处都是各种野生草药,甚至连地丁、黑草这样的名贵草药都比比皆是。这也使他吃了定心丸移民加国,因为只要有这些东西就饿不死,之后,他将中国的医院托付给儿子管理后,不远万里移民到加拿大了。 加草药是未被开发的宝库 2012年1月12日,加拿大联邦政府宣布成立国家中医药咨询委员会 (Advisory Council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s),象征着联邦政府开始将中医事务纳入政府考量规管范畴。 2014年3月18日,受联邦多元文化部长康尼的委托,前加拿大卫生事务国务秘书凯瑞(Colin Carrie)(现任加拿大联邦国会议员兼环境事务国务秘书)专程前往中国郑州谢天方创办的天方中医院调研中医药文化。特意前往中国接待他们访问的谢天方,当面为凯瑞的秘书号脉诊病,结果令他们大吃一惊。原本西医要通过多种诊断手段,耗时数月才能出来的结果,被他看似简单的号脉就查了出来,凯瑞一行对此印象颇为深刻。康尼听取了凯瑞的汇报之后,随即希望谢天方等有关中医人士拿出一个在加拿大发展草药的方案,联邦政府将予以大力支持。 2014年11月加拿大总理哈珀在第三次访华过程中,行程之一就是参观了杭州拥有140年历史的中药铺胡庆余堂,之后加中两国就共同研究开发名贵中草药在加拿大种植的可能性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这其中背后的故事就离不开谢天方。 至今为止,世界各国对外来物种管理控制非常严格,平时带个苹果都难以入境,何况是各种植物种子呢。经谢天方的介绍才知道,他门前屋后还有农场种植的草药,都是他在本地野外找到的加拿大土生土长草药,这些不能再叫它们为中草药,而是地地道道的西草药。 谢天方表示,这不能不惊叹造物主的神奇,中国加拿大虽然远隔重洋,但植被、草药却有很多相同之处。他指出,人生一天地也,天为阳,地为阴。阳以补之,阴以佐之。天地孕育万物与生灵,人凡有一病,必有一草药然也,所以在加拿大找到草药属于必然。他认为加拿大的草药储量巨大且品质优良,无论出口还是自用都可造福人类,实在是一笔被无视了的宝贵财富。  加草药比中草药管用 经过在加拿大十几年的研究,谢天方称他已经发现了100多种与中国草药同样的加拿大草药,比如我们最熟悉的野草蒲公英,也就是中国民间所说的苦菜花。还有地丁、何首乌、金银花红根、黑草、益母草、小茴、木芙蓉、田七、红根、车前草、木贼等。木贼就是他在铁路边散步时发现的,欣喜若狂地他赶快采摘几颗拿回家种。据他介绍,中医采药有传统,为了保留种子隔一棵采一棵,他声称有朋友听他讲某个地方有那种草药,就立刻过去一采而光,一棵不留,从此他再也不敢跟人提起。 在谢天方家庭院参观的时候,还有几种单独种植的草药他不予介绍,这有可能是涉及他的秘方。他就此解释说,不想说出那些药名,不然价格一下子都上去了,对消费者不利。他注重的是疗效,而不是为了宣传药。由于种了很多草药,甚至还用水桶蓄积很多雨水用于浇地,里面难免滋生一些蚊虫,他的院落也显得有些与邻居整洁的草坪格格不入。但谢天方表示,两边的西人邻居都知道他种的是草药,有点小毛病都会找他要一些草药且效果不错,所以不太介意他看上去凌乱的庭院,反而会把割的草送给他做肥料。 传统上不同地域生长的同样东西,可能成份会有所不同,加拿大的草药能像中草药那样管用吗?谢天方的答案是:管用,而且效果更好。在几年的实践过程中,他利用加拿大的草药配置药剂,送回儿子在中国的医院内给病人服用,效果明显优于中国国内的草药,往往几副就见效,加拿大草药使他的秘方如虎添翼。 他解释说,鉴于过度施用化肥和长期使用农药,中国的环境污染已经影响到重要的生产,再加上药农为了利益不注重采摘时节,以及不分草药部位混合出售,假的中药材暂且不提,真中草药的疗效都会打折。比如说益母草,春天采摘的就只能治疗幼女的妇科病,夏秋采摘的才能治疗成年妇女的妇科病。采药的不分时节,也不告知什么时候采的,再好的中医也不能用对药。 而加拿大让他见识了肥沃的有机土壤,谢天方为了实验规模化种植草药,于2015年5月在伦敦周边买下了一个45英亩的农场,尝试把完全野生的草药大面积种植。伦敦土壤研究所的人员对该农田土壤取样分析后发现,这里的有机指数在4.5到5.5之间。 其中一位熟悉中国土壤状况的华裔工作人员表示,中国目前大部分土壤的有机指数只能达到1,东北一些优质土壤也只能达到1.5。 谢天方在加拿大也见识了一些中国不曾有过的奇事,比如中国的益母草只有青杆的,只适用于女性,而加拿大的益母草居然有适用于男性补肾的紫杆益母草。中国的益母草每年过冬冻就会死掉,第二年还要再种。而加拿大的益母草居然可以平安度过严寒,不用管它第二年照样长。 中国几乎见不到的黑草 中医将亡于药? 谈到中医的现状,谢天方认为中医在中国和国际上发展都存在障碍是有多种原因的。中医的发展历来不是靠国家、政府的力量可以促进的,历朝历代中医都是以家族祖传的模式发展下来,过去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比如说以前的中医都是从小跟随上一辈从辩草尝草开始,在几十年的过程中吃住在一起言传身教,在人品、医德过硬的情况下才能得到真传,绝非是在学校的环境下能学到的。现在很多中医可能只见过干货的草药,野生的可能都不认识,有的甚至连干货都不一定认识,只知道配方。 很多人以为拿到所谓的配方、秘方就等于拿到了中医的绝密,然而配方、秘方仅仅是中药的一个环节。他指出如果炮制方法不对,药材质量不行,采摘时间不对,药材部位使用不对等,每一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到疗效和中医的信誉。中国《新民周刊》2013年关于中医的一篇文章指出,该周刊记者在2011年采访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司司长骆诗文时,他曾感叹:传统中药死了,中医也就完了。南京中医药大学周仲瑛教授也曾断言:“中医将亡于药!” 谢天方也表示,目前国际市场上中药出口大国是日本而不是中国,日本拿走了中国很多秘方,但是炮制手法却难以掌握,同样制约着日本的中药出口。尽管如此,日本的很多中成药还是深受国际上的欢迎。就加拿大来说,中医已经沦为针灸和按摩的代名词,他指出他不要和老外们抢针灸和按摩这个市场,而是另辟溪进生产草药。他表示民以食为天,中医则以草为天,但种植草药却不是一个简单的活儿,首先要认识草药,仅凭于此,这个世界上熟识草药的老中医已经不多了。 这十年来,他除了在尝试种植草药之外,还撰写了一本关于安省草药名录的书,详细地介绍我们身边的各种草药。至于康尼部长2014年希望他提交的发展草药的方案,他则表示如今年事已高,不敢想得太远太多,不想要别人的资助,自己摸索着看,能走多远算多远。他最大的感叹是,加拿大的草药蕴含量太大,这个宝库是加拿大的一个巨大资源,现在白白地浪费。 中医作为中华民族的独特文化遗产,其独特的传承方式既保留了它的魅力,也同样限制着中医的发展。比如中医药到底是如何治疗疾病,至今不能像西药那样通过科学实验的验证,也无法系统地大规模地传授。谢天方表示西医是通过实验来验证,中医则是通过在辨别症状的基础上,施以有效的中药,是一个随时调整的过程,更有针对性灵活性,却无法量化和固化,学中医学的不仅仅是治病施药,还要传承老师的思想和古文化底蕴,因此找一个合适的徒弟很难,这也道致中医的传承总是在父子之间。 已故的中国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前组长贾谦,在一次会议报告中曾经再次提到谢天方。他说:河南有一个民间祖传的大夫名叫谢天方,90年代的时候曾经到卫生部把自己家里治疗心脑血管的方子献给国家。那里的两个女同志说,不管什么人进来就拿个破方子献出来,骗国家钱。他说我是无偿献给国家,人家说拿300万来检测,后来他确实请港澳台的同胞出钱帮他做了检测,并且拿着检测报告去了三次,也没人理他,一个扫地的人告诉他,你有儿子吗?他说我有,扫地的人说传给你儿子吧,以后有碗饭吃,不要献了,没有人理你。 一楼诊室内挂著各种象征著荣誉的照片

男子攜6條小蜥蜴入境加拿大 被罰6,000元

【加拿大都市网】本报记者: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简称CBSA)周三公布,卑诗省一个男子于去年10月被揭发企图偷运6条小蜥蜴入境,遭判罚款6,000元。 CBSA指出,2015年10月27日,在阿波斯福─亨廷登区(Abbotsford-Huntingdon)关卡,边境官员在安德逊(Gregory Anderson)的外套口袋内,发现6条幼小的华丽王者蜥蜴(Uromastyx Ornate Lizard)。 被告安德逊,已经承认一项虚假申报罪,以及一项未授权下偷运受保护动物罪,今年10月14日遭判罚款6,000元,其中5,000元拨作环保损害基金(Environment Damages Fund)。 根据CBSA提供的资料显示,由2011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阿波斯福─亨廷登区关卡先后充公42批违禁动物。 同时,国际野生物种非法交易活动涉及的金额,估计平均每年达数十亿元,包括数以亿计的植物及动物品种。

前屋主裝修結構受損 7年後才發現能索賠嗎?

这宗指标性案例保障投保产权保险的置业人士,防止他们因一些隐藏的结构缺陷而无法转售房产(星报资料图片) 【加拿大都市网】 麦克唐纳夫妇于2006年在多伦多购入一间独立屋,7年后他们发现上一任业主在装修时拆掉了一堵承重墙,道致建筑物二楼出现安全隐患。依政府工程令进行房屋加固补救工程后,他们向投保的产权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在遭到拒绝后又提出法律诉讼。这宗被法律界称为加拿大近代最重要一宗产权保险诉讼案,经历被安省高院驳回、安省上诉法院改判一波三折之后,终于于今年10月由加拿大最高法院定案:业主有权获得产权保险赔偿。   这个故事是从麦克唐纳夫妇(Paul 和 Stefanie Macdonald)买入多伦多一幢独立屋开始的。这幢房屋在前业主进行翻新整修时遭到了严重损坏。麦克唐纳夫妇在自己装修时,发现承重墙已被移除,但拆墙工程并未获取所需的建筑许可证。结果,房屋的第二层不能保障安全使用。   多伦多市政府最终发出维修令,要求麦克唐纳夫妇采取补救措施支撑不安全的楼层。   麦克唐纳夫妇自行做了补救措施,耗资75,000元。后来,他们根据与Chicago Title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单索偿房屋维修的费用。保单的承保范围包括如果业权不能在市场上出售,也就是当买方拒绝履行购买协议时,业主的损失。   Chicago Title拒绝了麦克唐纳夫妇的报销支出要求,指称他们申请的补偿并未涵盖在保单内。   安省高院驳回业主索偿   2014年10月,麦克唐纳夫妇入禀安省高级法院,请求法院裁决他们有权根据保单规定,向保险公司索偿补救和维修费用,保险公司有责任做出赔偿。   在Chicago Title要求法院驳回麦克唐纳夫妇索偿的当时,法官裁定,多伦多市政府因房屋潜藏缺陷而发出的工作令,并未包括在保单承保范围之内。   法院的理由是,市政府颁布的工程令并不影响“土地所有权”,因为工程令没有登记在物业产权上。法官显然不知道,工程令从来不进行对产权不利的登记。   在安省,工程令即使未在产权上登记,仍继续在所有权转移后对房子产生影响。以往,调查未完成的市政府工程令,是衡量安省律师在物业买卖中是否尽职的一个指标。但是,理所当然地,无论调查揭示出任何不利于产权的结果,都有产权保险来保障业主权益。基于这种假定,通常上述调查就不再是必需的了。   安省上诉庭改判   去年,安省上诉法院推翻高级法院的审讯判决,改为裁定承保的保险公司有责任支付维修费用以及超过50,000元的费用。上诉法院这次裁决的重点是,房产若存在重大但潜藏的物质缺陷,足可道致有关房屋产权无法在市场上交易(unmarketable),因此业主应受产权保险保障。   上诉法院法官胡里根(William Hourigan)在书面判词中提醒,加拿大法院在诠释业权保险条文时必须要确保“消费者受到公平对待,他们的合理预期得到保护”。   加拿大高院维持有利业主的裁决   今年10月,加拿大最高法院否决保险公司提出的上诉,维持安省上诉法院的裁决。   尽管这次结果是判决麦克唐纳夫妇获得胜利,并且引伸到一般业主,但最高法院的结论,却与几个世纪以来行之有效的普通法保障产权有效转移原则背道而驰。这个裁决事实上意味着,存在重大隐藏建筑缺陷的房屋,拥有无法在市场交易的产权(unmarketable title)。   在11月中,安省政府及消费者服务厅土地产权署总监莱姆(Jeffrey Lem)对参与法律学会计画的房地产律师解释,一个有毒废弃物堆放场可能完全无法在市场进行交易,但产权持有人拥有明确的所有权,而且没有进行按揭贷款。   不过,在麦克唐纳诉讼尘埃落定之后,一些保险公司已经修订了其提供的产权保险条款,将房屋潜藏的重大缺陷排除在保险覆盖范围之外。   律师不能向买家保证房屋没有重大隐藏的物质缺陷。未来,承担风险可能落在买方、又或者是那些仍然提供产权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身上。   作者Bob Aaron是多伦多房地产律师

他在後院的樹上搭了一個房子 法律允許嗎?

【加拿大都市网】 ■阿尔佩扎的两名儿子兴高采烈玩攀爬游戏。 星报 ■阿尔佩扎的树屋楼高三层。 星报 ■投诉树屋造成不便的邻居。 星报 综合报道   加籍克罗地亚裔承包商阿尔佩扎(John Alpeza)在多市斯旺西(Swansea)兴建“船型树屋”,原先遭到市政府下令拆卸,但在安省市政委员会(OMB)调停下,阿尔佩扎终于与市政府及邻区达成协议,准许他们在缩小树屋面积的情况下保留树屋。 阿尔佩扎声称,这间树屋耗费6年时间兴建,斥资30,000元,目的是作为两名儿子的玩具屋,让他们有足够空间玩耍作乐,但去年被一名邻居投诉树屋阻挡阳光,而且侵犯她的私隐。市政府在6月下令阿尔佩扎拆卸树屋,阿尔佩扎拒绝要求,向安省市政委员会上诉。 阿尔佩扎对于最终达成协议感到兴奋,虽则他需要因此支付15,000元的额外法律费用,以及10,000元改建费用。他现在承诺今年5月前改建树屋,除了缩小树屋的范围外,还需要筑起篱笆,把树屋与邻居的院子分隔。资料来源:星报

都市報特稿:加拿大代孕媽媽合法嗎?

Sally Rhoads 【加拿大都市网】17年前,家在安省南部小镇的Sally Rhoads,在大多数人还不十分了解代孕的时候,因为出于善心想成全别人的家庭,为美国马里兰州一个因车祸摘除子宫的家庭免费代孕了一对龙凤胎儿女。这事情或许对于很多人来说显得不可思议,但在加拿大,法律上规定代孕合法,但代孕者不能收取任何报酬,委托者只能支付一些合理开支。 本报记者 文琪 人们很难想像,代孕母亲冒着生命危险和药物对身体刺激带来的副作用,无偿为他人代孕宝宝。但Sally表示,“这正是加拿大人价值观的一种体现。她们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家庭,让他们也能有一个自己的家,把自己的需求放到了后面。”  Fertility Lawyer Nancy Lam 加拿大法律:严禁代孕牟利 Sally代孕成功后用网络博客记录了成为代孕妈妈的心路历程,她希望把这个故事分享给更多人,唤起更多人愿意帮助其他家庭的善心,因为目前在加拿大,要寻找那些愿意无偿为别人代孕的妈妈愈来愈难, Sally的故事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人们透过网络向她咨询有关代孕的事宜。这些人中有想组成家庭的父母,有想成为代孕妈妈的人,有律师,有医生。渐渐的,Sally把小小的博客演变成多伦多富有名气的代孕中介机构。 在加拿大,有不少人开始关注“代孕”,大多地区资深的代孕和试管婴儿专职律师Nancy Lam,就是从帮助自己身边一对需要辅助生殖技术的朋友做法律咨询开始,关注到需要代孕的人群和代孕妈妈这个群体,进而成为代孕和试管婴儿方面的专家律师。 Nancy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作为一个生殖方面的专业律师,我最为担忧的就是看到有许多夫妻和伴侣存在生育上的问题,但他们难以启齿,过度保护隐私。当他们需要帮助,需要寻找代孕妈妈的时候,也许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他们需要帮助;或者碍于现在加拿大的法律,人们不愿意无偿为别人代孕小孩。” 2004年,加拿大《人工辅助生殖法规》立法生效,法律规定代孕人必须是自愿、无偿地帮助它人,不能以此收取利益报酬。但13年来,这条法律完全没有改变。 经营代孕中介的Sally称,每天有很多的人通过她的网站希望申请成为代孕妈妈。然而,当她们得知为别人代孕并不能获取任何报酬的时候,她们就放弃了。“怀孕可能令代孕者暂时不能工作。她们许多人是自雇,很多人还要还房贷车贷,收入的减少是最大的顾虑。”“而一些从国外来到加拿大寻求代孕的人,往往也希望有合理合法合规的方式为帮助他们代孕孩子、给他们完整家庭的代孕妈妈们做一些什么。”但一成不变的法律无法帮助他们。 律师Nancy 承认:从“2004到现在,生殖领域的技术突飞勐进,有许多新的出现。然而,我们的法律,政府还是没有改进它。哪怕是规章制度,告诉我们怎么遵从法律的东西,都没有。” Sally说:“一些加拿大代孕妈妈之所以误解代孕可以赚钱,是因为她们在网络平台上常常看到很多广告,比如说‘成为一个代孕妈妈在一年内能赚4至6万元’,但这些广告都是美国的。她们找到我,然后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注意到加拿大的法律法规。” 政府应修法保护代孕者利益 美国在代孕方面不单历史比加拿大长,政策上也比加拿大开放得多,有些洲完全允许有偿代孕,比如加洲。委托者可以为代孕母亲的服务支付任何觉得合理、对方也能接收的费用,只要达成一致,找到律师签署合同,明码标价即可。有些洲甚至可以选择婴儿的性别,以及要求代孕双胞胎,即植入一个以上的胚胎。但在加拿大,选择婴儿性别是违法的。同时,除非有医生针对个案的分析和允许,否则不会为母体植入一个以上的胚胎。  多伦多西乃山医院的生殖专科医生Dr. Crystal Chan在接受《加拿大都市报》专访时表示,虽然她曾在美国经受过培训,也掌握性别选择的试管婴儿技术,但是回到加拿大就意味着遵从加拿大的法律法规。她强调在加拿大选择婴儿的性别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不可以身试法。 据Sally介绍称:有对婴儿性别有需求的加拿大客户,往往透过在美国进行受精卵的培植并选择性别,然后把加拿大的代孕母亲接到美国接受移植,成功后再回到加拿大生产,这样既满足了需求,也规避了法律上的限制。 对于加拿大法律滞后于现实社会的发展,律师Nancy声称:现在的代孕法律很像20世纪前20年加拿大的禁酒令,想喝的人总可以透过地下酒吧、走私、私造、黑市等弄到酒,最后只好修改法律。她认为 “如果法律不更改或者不接受更多的需求,那么最终它将推动更多非法渠道的滋生”。 坊间有传言称一些需求者在代孕结束后,暗地里会赠予代孕母亲一些昂贵礼物,或者想通过赠与钱财表示感谢,也有人为争抢仅有的几个代孕妈妈名额,会无所不用其极地增加自己被代孕妈妈选中的机率,对此律师Nancy再三强调,在加拿大给代孕妈妈的服务以任何形式的补偿,都是犯法的,要负刑事责任,有可能会被判50万以上的罚款或10年的监禁,是最严重的犯罪之一。一旦政府追踪到这样的情况发生,代孕妈妈会成为证人出庭,而付钱给她的父母,将会为此付出牢狱之灾的代价,不论他们是不是加拿大人,都会被起诉。她奉劝民众不要因为迫切寻求代孕母亲而走极端,要依法依规。 但因为法律严禁代母收费,道致自愿的代母愈来愈少,“现在有很多胚胎就那样冻在医院里,可能永远没有重见天日的那一天,” 代孕中介的Sally说她为此表示无奈和悲哀。 事实上,加拿大法律就代孕妈妈因代孕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报销一说,也存在着很大的模糊点和争议,因为政府没有明确说什么可以拿来报销什么不可以,联邦卫生部只是提议每个涉及于此的代孕妈妈必须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但并未指出这些开销涉及的范围。 Sally表示,她认为所有跟代孕沾边的费用,都可以向有需求的父母要求报销。比如说,在怀孕期间需要吃的特殊食物,去健身房锻炼身体的开销,去做产检的路费,因为怀孕而不能工作或照顾家人的开支,只要有理有据,都是可以去索要的。 但律师Nancy则认为,这些开支应尽量在代孕的合同里明细标明,但合理开销费用始终是一个泛泛的说法。“我们也不清楚太具体的,什么应该给,什么不该给,只能看双方的协商,”Nancy说。“未来希望政府可以出台管制政策,作出明确规定。”“政府应该有一个专属的监管机构,监督并允许可以适当的补偿代孕妈妈的服务。管控哪些费用可以付或者不可以付,甚至为这笔服务费用设置上限。” 政府为外国人生娃买单? 目前,有许多代孕中介打出类似这样的广告语:“来加拿大寻求代孕,不但不需为代孕妈妈的医疗付费,还可以给孩子加拿大国籍”。这类广告所传达的信息,似是暗示加国纳税人为外国友人生娃买单。对此律师Nancy称,无疑此类吸眼球的广告是在鼓励外国人占加拿大公费医疗的便宜,很不厚道,但广告所说的也是事实,所以这些广告并没有犯法。 中介代理Sally告诉本报记者:由于代孕妈妈为别人代孕的事实,一开始从家庭医生到产科医生再到医院都是了解的,所以代孕者、委托者的资料都是清晰的。如果本地某医院因接收太多的代孕产妇,影响了他们的财政预算,医院不排除也开始对为国际友人代孕的妈妈收取一些生产费用。也就是说,完全想占公费医疗的便宜,也不一定能百分百的成功。 西奈山医院生殖专科医生Crystal Chan 西奈山医院生殖专科医生Dr. Crystal Chan称,目前在西奈山这样大的综合医院代孕的案例并不多,因此并没有看到本地产妇为外国父母代孕而被收费的现像。但她不排除在其他地方,医院的确会因为预算问题在收费上对外国人找的代孕妈妈有特别对待。 Sally 说:“有些新生儿,也许是一个,或者是双胞胎,出生后使用了保温箱,或做了手术等,这些昂贵的支出,最后很有可能需要国际委托者来买单。所以没有人能保障委托人一定可以凭代母而享受加国公费医疗。” 至于坊间有消息称“未来加拿大会对国际代孕需求者关闭大门”,Sally称她无法获悉该传闻是真是假。 据Nancy律师介绍,有代孕需求的国际父母在过去一直是有的,近年来在逐渐增多。 大多伦多地区从事代孕和生殖的律师并不多,大概十几个左右,但足以支持目前大多伦多地区的代孕法律市场了。 加国代孕中介盆满钵满? 表明上看,加拿大法律对代孕的盈利行为有很严格的监管,但由于缺乏专门的监管部门,以及细节化的法律条文,令政府很难监控代孕中介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律师Nancy 认为:“在加拿大卖保险、卖房子、卖烟、都要持牌;然而涉及到生命的制造和延续,这些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却不需要持牌从业,不需要培训,更没有专业的行业协会去管制他们,这应该是很让人失望的一个现像,” Nancy举例说。“代孕中介可以为他们的服务收取服务费,我们的代孕妈妈却不能为出借了子宫为别人创造家庭而得到服务费,这不合理。” 本报记者就此透过电话向多家中介机构发出询问,结果发现不同的代孕机构不单止收费标准不同,就连服务项目也并不完全一致。在他们除的收费项目中,有为需求者寻找代孕妈妈、交代流程、安排检查、选择医院、协助沟通、联络律师,以及帮助办理新生儿移交的法律手续等等,这其中的每个环节都要收费,但并不确保一定能配对成功。 据一位行家介绍,某家代孕中介机构,一个代孕妈妈配对资料库两年使用权,缴费高达5,750加元以上。其他的相关费用,可以与客户商定收取。以此匡算,一个圆满完成结案的代孕案例,中介费用约在1万至2万加元,特殊情况特殊收费,这中间有先收费,也有“不成功不收费”的,当然也有客户最后想方设法甩掉中介的。 代孕宝宝的国籍判定 2014年,加拿大曾有一个公民身份争议极高的案例。加拿大最高法庭裁决一位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母亲,在印度生下的名为Nanakmeet Kandola的孩子,不符合“加拿大公民”身份,因为这位母亲是通过借精借卵再植入自己体内的方式,代孕生下了孩子。也就是说孩子虽然是她所生,但与她完全没有DNA的血缘关系,法院以代孕宝宝与母亲没有基因联系为由判定孩子没有加拿大身份。 Nancy就此评论称,加拿大现有的法律并不能完全解决每一个案例,但终将把这些问题推举到立法的改革。这个案例很像一对加拿大夫妇或伴侣,去国外领养了一个孩子,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把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加拿大人工辅助生殖法规》允许我们代孕生子,但移民法部却可以藉没有血缘关系否认其公民身份,这是矛盾的。所以,Nancy建议,当国际需求者来加拿大寻求代孕前,或者加拿大人去其他国家寻求代孕,都应该在行动前多了解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 据一位知情者透露,目前也有中国的夫妇看中加拿大优良的代孕环境,他们寻求寻找加国代孕母亲为他们生产一个“加拿大制造”、拥有加拿大国籍的孩子,但按照中国的法律,孩子一旦回到中国跟随父母入户口变为中国籍,在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情况下,这也意味着孩子自动放弃了加拿大国籍。当然在孩子长大后可以选择返回加拿大。 去年11月29日,安省通过了《所有家庭都是平等法案》,其中一条明确指出,采用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子女的父母以及代孕所生子女的父母,均可通过合法的书面手续获得法定父母地位。代孕母亲把孩子转交给委托人的手续也得到了简化。代孕妈妈只需要用书面同意的形式,放弃代孕母亲对孩子的父母权益,即可让委托者获得孩子法定父母地位的权益。 Nancy说:“过去还需要走法庭程序,现在则简化了许多,这是我很高兴看到的。”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加拿大法律这个书面同意书并不能在孩子7天大之前签署。代孕妈妈和委托者从孩子出生到孩子满7天这段时间里,共享父母权益并共同承担责任,7天以后依据书面同意书分割权利。 如果代母拒绝或无法签署这份同意书,那么有需求的父母可以向法庭申请走法律程序,要求拥有孩子的父母权益。 法案同时明确:“代孕合同在法律中是不能强制执行的,但可作为证据。 Nancy对此法案相当的困惑。一个由律师费尽心力为客户起草和安排签署的合同,最后有可能不被法律认可执行,但法律又明确必须要在进行代孕前签署代孕协议。 但Nancy承认: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有遇到过代孕妈妈产下宝宝,拒绝把父母权益交给有需求父母的案例。 代孕胚胎储藏罐 给寻求代孕父母的建议 在寻求和确认代孕关系时,律师的作用相当重要。不论是作为有需求的父母一方,还是作为代孕妈妈一方的代理律师,在做代孕相关的法律合同的时候,律师会确保当事人的需求能够最大化地被满足。Nancy称她常常会建议双方都要想到最坏最尴尬最不可预料的情况,在合约中明确化,作好未雨绸缪的打算。 此外,代孕合同中,通常在可报销的开支方面没有太过于具体的提及。但是“合理开支”的范围与细节应该在合同中有所体现并且得到双方的认可。 Nancy指出争议非常大的一点是关于代孕母亲怀孕过程中以及生产后,双方参与孩子成长过程的量度、互相干预的程度深浅,这些都是容易产生分歧的地方。正因为如此,一份详尽合理、明确双方职责、保护双方权益的合同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 有着华裔背景的生殖专科医生Dr.Chan表示,在着手开始代孕或寻求代孕前,不论哪一方都应当在医生或诊所的推荐下咨询社工(social worker)或心理医生,为成为代孕妈妈或成为代孕宝宝的父母作好足够心里和精神上的准备。尤其在面对日后家庭关系的处理上,双方都需要有更多的情感支持。 代孕中介结构的Sally则认为,对国际有需求的代孕父母来讲,一定要做好钱的充足准备,用于应对在加拿大等待代孕宝宝出生期间的一些超出计划外的开销。

加國女和丈夫分居不分屋14年 要求分產敗訴

【加拿大都市网】 ■离婚妻子因错过申请追讨财产时限,被安省最高法院裁定房屋全部归丈夫所有。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一名离婚妇人以分居后依然与配偶居住在同一间屋,子女也仍然由母亲在家教育自学为理由,要求分得出售居住物业的一半所得,安省最高法院裁定房屋全部归丈夫所有,安省上诉庭也维持原判。 上诉庭指出,原审法官经过9日聆讯后,确定丈夫是两人分居前所居住房屋的唯一业主,因为妇人为避债权人,将产权赠予丈夫。 法官又裁定两人的分居日期为1996年12月,妻子在2010年8月才申请追讨财产已错过申诉时限。法官又认为夫妻两人均分卖屋收益并不合理,因妻子不顾后果消耗家庭财产,买屋款项和相关费用全部由丈夫支付,况且在整段婚姻期间,妻子以欺凌和行为控制对待丈夫和子女。 高等法院聆讯时,妻子没有代表律师,到提出上诉才有律师;丈夫在原审时有聘请律师,但上诉时既没有委托律师代表,也未有亲自出庭。妻子的代表律师向上诉庭表示,原审法官忽视了妻子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的专家报告,因而没有指派专家查询妇人的精神状况。 代表律师又表示,两人居住在同一间屋,又继续一起经营生意,子女仍然由母亲在家教育自学为理由,认为原审法官如果有考虑到这些情况,会对分居日期有不同的裁决。两人到2010年才实际上分居,因此追讨财产财申请未有超过时限。 上诉庭3名法官驳回妻子提出的各项论据指出,分居日期和房屋业权是原审法官裁决的重要依据,代表律师也承认法官没有错误陈述。原审法官也衡量过上述因素,但裁定两人买屋后不久便分居。上诉庭又指,律师试图以妇人的精神状况需要律师和精神科医生协助作供,妇人在原审时作出误导性的供词。 上诉庭指出,代表律师无法确定妇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Mentally Incapable)接受审讯,需要法律监护人。妇人提交的精神报告的大前题是个人自述,并不是评估状况。律师未能就妇人的精神状况提出新证据,因此原审法官没有任何责任为妇人委派律师或派专家进行评估。 上诉庭驳回上诉申请。由于丈夫没有递交书面文件也没有出庭,因此法庭不裁定堂费负担。 ■专长家庭和婚姻事务的黄严焕卿 法例认可分房如分居   专长家庭和婚姻事务的黄严焕卿律师表示,法例对追溯期有不同的规定,离异配偶分财产有时效限制,分居是6年内,离婚则为2年,超过时限便不能够分财产。 分居原则上是分开居往,有些人是因为宗教或其他理由不能够离婚,因而采用分居的方式。黄严焕卿说,实际上分居的定义相当繁复,最重要是没有夫妇的关系。法例认可分居者可以居住在同一间屋内,但必须证明两人已经不再有正常夫妇的关系,例如是分房居住,外出时也不再使用夫妻或伉俪的称谓,基本上是不会做一些夫妇一起做的事。 她说,居住在同一间屋被认可为分居是因为经济原因,现时迁出独自生活的负担很重,很多女性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因而被迫继续一起居住。基本上,仍然同一间屋居住的分居夫妇关系,相当于一间屋两名分租租客,各自煮食和洗衣服,有独立的生活,当然子女仍会无视分居的情况,与双亲维持关系。 当分财产时可能会产生一些争拗,其中一方可能以一起生活和食饭为理由声称没有分居,但另一方则以分房居住作为理据。她说,因为计算财产时通常以分居日期厘定,日期的先后可能直接影响到分得财产的多寡。 她说,其中一方放弃名下物业最常见原因是其中一人欠债,为了避债权人令债权人无法受惠,因而将名下资产转予配偶和子女。

案列:租客玩弄制度 不付房租白住18個月

【加拿大都市网】任何业主有意在安省出租物业,可以从法院最近一个案例汲取一些经验,当中揭示一名不择手段的租客如何扭尽六壬,令到他能够在不付租的情况下白白居住了18个月。 恩瓦布(Rogers Afam Nwabue)是士嘉堡Howell Square一幢出租大厦的租客。从2015年4月1日开始,他停止缴付租金。当业主要求业主及租客委员会协助及启动驱逐恩瓦布的程序后,恩瓦布同意根据驱逐令在2015年7月31日迁离单位。他与业主达成交换条件,获得业主答应豁免其租金直至6月30日为止。 不过,这名租客没有履行承诺如期搬迁,反而要求业主及租客委员会重新审议他原本已同意的驱逐指令。业主及租客委员会2015年7月29日驳回了他重新审议的请求。 租客参照教科书一个如何耽延驱逐令的范例,向安省高等法院上诉庭一个3名法官小组,就业主及租客委员会的两个指令提出上诉。 租客在2015年9月提交所需的申诉文件,但却没有设法去确定一个聆讯日期。业主的代表律师分别在2016年2月、3月及6月致函租客,要求他设定聆讯日期,但他一直没有回应。 最后,业主在去年11月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撤销租客的上诉,因为他的上诉“琐屑无聊、无理取闹及滥用司法程序……显然没有上诉价值……是为了不正当目的而进行上诉──只想不需付租金而继续居住在单位内”。 租客获通知聆讯日期是11月22日,但他没有出现。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法官在当天拒绝撤销租客的上诉,而是定出12月6日为新聆讯日期。 在新聆讯日期来临前数天,租客传真给法院通知他不能在当天出席聆讯,因为聆讯日他要离开多伦多到外地参加考试。 到12月6日,租客杳无音信,法院继续进行上诉程序。 法官当布罗(Michael Dambrot)于12月9日,代表高等法院上诉庭一个3名法官小组驳回租客的上诉。他在判决文件写下:“特别基于他自2015年4月1日开始不付租金居住在公寓单位中的事实,很明显,该名租客是在逃避接触及避免出席聆讯”。 法院判处租客需要向业主支付5,000元,但从这名租客过往拖欠租金的历史判断,业主收到这笔款项及拖欠租金的机会似乎渺茫。 法院指令多伦多市警方行政执法办公室“立即”驱逐租客,把单位所有权交回业主。多伦多市警方行政执法办公室通常积压很多未处理的个案,所以驱逐行动可能在数周或甚数月后才执行。 业主及租客委员会不会公开拖欠租金的租客姓名。我相信这种做法违反了司法程序必须公开及透明的原则,以致很难建立一个记录无赖租客的据库。 租客的姓名只会在法院完结租务纠纷审讯后,才会向外公开。 安省政府需要采取行动,防止滥用司法程序的租客长期拖欠租金。我建议规定租客向业主及租客委员会支付欠租,保障业主的利益不会因申请驱逐欠租的租客而受损。 业主应当紧记在移交出租单位锁匙给租客前,必须非常小心查核租客的信用纪录,以及他们的工作状况和过往租住资料。业主必须做好预备功夫,否则后患无穷。

美女萬錦丟錢包 居然是這樣找回來的!!

失主和李先生合影。 【加拿大都市网】(作者:谭笑)才读了一条有关加拿大人友好的新闻(加国友好:烂醉男回错家 屋主礼让住一宿),说一名加拿大的醉汉喝醉后,半夜跑到别人的家里,结果屋主还是礼让,让醉汉借住一宿。今天就亲身感受了一回加拿大人的友好! 李先生一大早来到办公室就宣布自己昨天晚上在Canadian Tire的停车场里捡到一个大大的钱包,请办公室的人帮忙找失主。翻开钱包一看,除了各种信用卡外,还有为数不少的现金。大家纷纷支招儿,要尽快找到失主。抢在失主挂失前找到最好,因为都知道补这么多的卡是多麻烦的一件事,更不要说现金的损失了。 李先生在大家的建议下,拨打了钱包中的一张牙医名片,说明情况希望能找到失主。奇怪的是牙医那边迅速回话说,打通了电话但失主居然说没有丢钱包! 要不要交给警方?一头雾水的李先生决定再亲自打给失主问一下。结果对方接了电话说,立刻说真的是自己钱包,原来失主接到牙医电话时,小女子完全不知道自己丢了钱包,后来查看才发现钱包真的不见了。也是醉了~~   大约15分钟后,失主急速来到了李先生工作的地方。检查了ID后,李先生将钱包交给了失主。失主反复道谢,说接到牙医的电话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丢了钱包,后来查看才发现真的掉了钱包。太神奇了。 热心的同事们也透过窗子观看了交接仪式。我呢就赶紧冲出去补了几张照片。顺带问失主能不能写篇东西发表。失主立刻首肯,说自己也要发到Facebook上。 失主离去后,李先生说,顺利找到了失主,今天回家要给女儿一个交代。原来昨天捡到钱包回家后,李先生首先和11岁的女儿小乐讨论,该如何处理,女儿当时就说要快点找到丢钱包的人!李先生还提到一个细节,当女儿小乐打开钱包查看时,非常郑重地说“I am sorry, I will open it“,原来小乐觉得没有经过允许就打开别人的东西,需要说抱歉。 失主事后专门给李先生发来了信息,再次表达谢意。 加拿大的友好感受到了吗?这个周末对很多人来说真是神奇愉快的一天。 【独家稿件,谢绝任何形式转载。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加國友好:爛醉男回錯家 屋主禮讓住一宿

【加拿大都市网】 本报记者报道 鹊巢鸠占搞笑短片 点击率逾130万 北温一个男子某晚回家时,发现一个陌生汉在自己床上呼呼大睡。事主并无因此而勃然大怒或是报警,反而把整个过程拍成短片,上载互联网,短片至今的点击率已超过130万人次。 据《省报》(The Province)报道,这段名为“Guy woke up in the middle of the night on a stranger's bed”的短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vKgw1NnJJ4),全长2分41秒。自上周末开始转载至YouTube网站。不过,有网民表示,早于数周前,该段短片已率先上载至社交网站脸书facebook。 短片显示,拍摄者叫醒睡在床上的一个醉汉,告诉他入错屋,但该个醉昏昏的青年却声称认识拍摄者的兄弟,多番表示是自己的睡床,并且已经“缴付了税款”。 拍摄者继续保持礼貌态度,把被子拉开,邀请对方观看房屋四周查看,甚至主动容许对方,可以睡在屋内的另一张睡床。 最后,醉汉起来四处观察,才恍然大悟,并且向事主承认错误。他解释,他是这间房屋的前住客,酒后忘记了自己已经搬家。 有网民披露,事主名叫“乔丹”(Jordan),与约4个朋友分租该间位于北温的房屋。

加國法規:你家大樹不能隨意砍

■博勒加德表示多伦多自2008年以来申请砍伐的树木数量倍增 ■枯死的树杆树皮剥落无法徒手攀爬 ■有的树杈只能单手操作 加拿大房大院大树木多,夏天绿树成荫好乘凉,但秋天黄叶落满屋顶院落,对于一些人来说,落叶不但阻塞屋顶排水,也增加不少家务。华裔移民家居讲究风水,如果门前有棵树,会想到“顶心柱”,朋友来访,有好事者论来论去,主人听了难免不舒服,如此就动了拿起斧子砍树的心思,《加拿大都市报》本期的话题,就讲讲砍树。 本报记者 李海涛 在多伦多,政府希望把绿化率从过去17%提高到未来30%,自然对树木保护有严格的法规,其它周边城市也是如此。虽说是自家的树木,但砍起来也要看看市政府的脸色,高度超过1.4米以上、或者直径30厘米以上规格的大树,砍之前一定要先申请才行,这自由世界并不随意。 砍树申请者多起来 对于未经批准的砍树行为,是不是要处罚呢?为此《加拿大都市报》记者走访了多伦多公园林业和休闲场所管理局城市树木保护部经理博勒加德(Arthur Beauregard),他是园艺师出身,也是一位风光摄影师,多伦多不少城市代表风光照片都是出自他之手。 博勒加德表示多伦多自2008年以来申请砍伐的树木数量倍增,自2008年到2011年的数字分别是3424、2760、5096和4814棵树。他解释说,并非意味着砍伐量的增加,而是意味着居民对法规的理解和遵守增强了。以前砍树可能不报告,现在报告的人多了。多伦多市政府共有33名职员负责审批和指导业务,因此忙得不可开交。 记者问及几年来执法处罚情况时他表示,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增强居民的绿化意识,而不是处罚。言外之意,似是多伦多市从未因砍树未申请而导致罚款的案例。33名工作人员主要忙于审批申请,遇有投诉他们也尽量采用纠正的做法去处理。 他认为,作为一个居民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我们的绿色资源,虽然很难统计绿树为我们带来的直接价值,但是一个良好的环境正是吸引我们五湖四海移民的亮点,这种好处是可以感受到的。居民自觉遵守法例,增加多伦多绿树覆盖率(目前为28%左右),也是在为我们的家园增值。 被忽略的“伤害树木” 多伦多市政府树木保护条例中还有一项树木伤害(Tree Injury)申请。这一提法让记者非常不解,难道伤害树木还能被批准吗? 博勒加德就此专门向记解释,这个“伤害”一词可能是有点会让人误解,严格意义上说应该是危害树木健康的行为。因为树根一般扩展开去是树本身覆盖面积的2到3倍,如果施工切断大量树根会导致树木死亡,还有其他行为也能危及树木安全,比如填埋垃圾、倾倒废液(油漆、汽油、油漆等)、大型工程车辆车辆频繁驶过、大型车辆停在树附近等。 他解释说,施工就不必说了,大型车辆频繁近距离驶过或停在树下,会压实土壤,会导致土壤内空气和水分的减少。因此市政府规定工程施工距离树木要有一定的距离,这种工程申请属于伤害树木申请(Tree injury)。 关于私人院落树木保护区的范围规定,直径小于10厘米的树保护范围是周边1.2米之内,直径10到29厘米的树木范围是1.8米内,91到100厘米的树木保护范围是6米等。 很多人往往只注意到砍树需要申请,其实在树木周边有工程都需要危害树木申请,市政府的人员会实地勘察,提出树木保护的意见。为了让记者更加明白,博勒加德花了一个草图:一栋房子四周有四棵树,一棵很近(A)、一棵较近(B)、两棵较远(C、D)。如果屋主要扩建房屋,A树可能要砍掉,B树就属于伤害范围,但不要忽略了C和D。因为工程车辆会频繁取道他们附近,按照规定需要在其周围树立保护性栅栏,这都需要市政府人员现场提出专业的意见。 专业砍树专在何处? 许多文章中都曾出现过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就是砍树最好聘请有证书的专业砍树公司。 博勒加德表示,关于树木保护属于各个市政府的管辖范围,因此没有行业立法权,也就是说砍树公司不需申请专门的牌照。但是,在砍树行业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专业人员就是园艺师( Arborist),关于园林树木的很多申请(并非所有申请)都需要园艺师的报告。所谓的有许可证的砍树公司,一般是指其团队中有专业的园艺师。 而园艺师的认可证书由园艺师专业协会核准,并非类似建筑师之类的由省属法规认可的专业人员,园艺师的报告会非常有助于各种申请。 但是有行家表示,不少园艺师都有自己的砍树公司,在评价一棵树该砍不该砍的时候,由于砍树赚钱远比评估价格(约150元)高,因此他们更倾向于把树砍掉,有点利益冲突的嫌疑。 砍树也有生死风险 据《星岛日报》报道,安省贝尔维尔(Belleville)以北Madoc的59岁男子Jim Morison在2012年3月31日砍树时,正当他在清理四周灌木丛过程中,被倒下的树压到并当场丧生。 由此看来,砍树绝非一把大斧头加上无穷的蛮力就能搞定的。身为多伦多一所高中老师的庞志良有一个特别嗜好:砍树。他利用寒暑假期和平时休息时间,砍遍多伦多地区,既赚钱又满足。 他回忆说,几年前他到一个朋友家吃烧烤,朋友指着后院一棵树说:“请人砍棵树就要七、八百元,真是贵死了。”从小就在广西山区长大的他,爬高上低不在话下,上山砍柴放树更是轻车熟路。于是他就问:“你有工具吗?我现在就把它给砍了。” 为朋友省了砍树钱之后,他发现在加拿大砍树是个赚钱的好方法,于是就越来越专业化:各种电锯、爬树钉鞋、安全绳索等一应俱全。砍树成了他业余生活中主要事情和乐趣。 即便如此,三年前他也曾遭遇了生死门。他回忆说,那天风特别大,在那之前他从来不戴防护绳索,因为爬了几十年的树从来没有失过手,因此就大意了。忽然一阵大风吹过,刚被锯得差不多的大树杈,像大象的鼻子一样席卷而来,把他从高高的树上横扫了下来。导致他髋骨断裂,躺在医院呆了三个月,好在他平时体质非常好,恢复得很快。当时,连医生都认为他以后行走都有困难,不料他几个月后就又出现在高高的树梢之上,但身上多了一套保护绳索。 放倒树绝非易事 砍树绝非对着树根部一阵狂锯,然后一声“倒也”那么潇洒。加拿大的居家后院一般收拾的都很精致,草坪、园艺、栅栏、露台等都是要花钱做好的,损害任何一样都要花费不菲才能恢复原样,因此砍树容易放倒难。 庞志良介绍说,有经验的砍树人会规划好让粗壮的树枝向什么方向倒去,考虑到避让邻近物体。需要先爬到树干上,把较大的枝枝杈杈锯掉,并通过绳索把树杈吊下来。有的时候甚至会因为重心问题,巨大的树杈回甩,会把树上的砍树人砸下来或者严重刮伤,他上次历险就是这样的原因。 《加拿大都市报》记者随庞志良到他砍树的现场采访,看到他并非像平时那样直接利用钉鞋爬上树,而是借助梯子上树。原来这次面对的是一棵枯死的大树,树皮与树干都已经是两张皮,钉鞋抓住的只是树皮,而树皮很容易脱落。平时我们爬梯子都是与墙面有很大的倾斜角度,而他上树的梯子几乎是直上直下。一方面是他艺高人胆大,此外他还有一条安全绳系在身上,即便如此一般人上这样近乎直角的梯子也会两腿发软的。 只见他选好一根较大的分枝,先把控制树枝掉落方向的绳索绑好,然后把电锯从地面吊上来,控制好角度锯断树枝,然后由助手把树枝慢慢吊落下来。叙述这个过程仅仅是寥寥几句,然而距离地面十几米的高空,抱着圆熘熘的树杆,身缠时紧时松的安全绳,后面还吊着一个沉甸甸的电锯。每一个动作都会消耗大量的体力,每一寸移动都要仔细掂量,砍一棵大树的过程是缓慢的。 砍树也是一门生意 身为教师的庞志良按说收入已经相当不错了,但他还利用假期砍树不但鼓了钱包还满足了兴趣。他表示,砍树的价格范围很大,就他来说50元到5,000元都有,完全取决于树木的大小、树木所处的位置、树木健康状况等。 有的时候很小的一棵树,他只需动下电锯就搞定的,收50元就行了。有的时候砍下的树木留下一片狼藉,屋主来承担后续的清理工作,往往也会省下三分之一的费用。而按照规定,小枝杈市政府是负责回收的,但是要全部截成4英尺长,捆成一捆不能超过40磅。树杆之类的大块木头市政府是不收的,一般砍树公司都有自己的关系户来回收。 一般来讲,西人专业的砍树公司砍树费用会高一些,从300元到2万元不等,通常700元到3,000元是比较常见的。园林专家建议,最好每十年让园艺师对树木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一次,不要等到出问题了再临时抱佛脚。 他表示有的死树已经干枯,可能非常脆弱,人爬上去随时有断裂的危险,因此就不能使用绳索攀爬,需要租用吊车的吊臂仓,费用会因此大幅增长。 对华裔客户心有余悸 在中国砍树是标准的打工仔才干的活,在人们的眼里这个工作毫无技术含量,收入也不高,社会地位更是低下。即使在多伦多庞志良也能深深体会到这种感受,他坦言不太喜欢接华裔和印度裔客户的活儿,倒不是歧视,而是因为其中的文化差异,他们通常喜欢使劲儿砍价格,同时也不太尊重砍树人,觉得他们是地位低下的苦力者。 他表示,华人脑子里深层次的观念依然存在,诸如“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观念根深蒂固。本来身为教师的他,把征服参天大树当作一种乐趣,在几番讨价还价之后往往就失去了工作的热情和激情。与此同时,屋主那种蔑视的神情,似乎是在面对一个来讨饭的叫花子,让他感到砍树的乐趣荡然无存。一般还会提出你顺便帮我把什么什么清理一下之类的额外要求,似乎他是一个专门雇来打理家务的人。相比之下,西人的屋主一般会很尊重砍树者,把他当作一个帮自家解决问题的专业人士,有着独特的技能,可以征服别人眼中的高难险峰。在平等的聊天中礼貌相待,并十分欣赏这个工作的过程,让他也感到十分满足,砍起树来也是满心愉悦。 乱砍乱伐的代价 2009年,温西一名屋主未获批准就砍掉23棵大树,结果给Google街景车拍到而揭发出来。 2007年,温哥华一名华裔梁姓(Paulo Leung)地产经纪,在灰岬(Point Grey)把三间毗连房子共72棵树砍掉,结果按每棵树罚款2850元计算,共被罚20万5000元,成为罚款最多的砍树个案。 砍自家院子里的树木需要什么手续? 多伦多的树木无论私有还是市属,都受法例保护。私人物业内直径在30厘米以上,或者高度在1.4米以上的树木,都在市政府附例保护之列。直径30厘米的树木其周长通常为92.4厘米,测量树干的位置必须要在距离地面1.4米以上未经许可损坏或者砍树都是违法行为,损坏或砍伐每棵树会导致500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砍树之前需要提交一份申请表,上面有物业业主的许可、园艺家的评估、园艺计划书、树木保护计划、小区规划图、最近的勘查图、申请费等。 无建筑工程相关的砍树申请费为100元,有建筑相关的则需要300元。 砍伐死树则不需要申请,但需要园艺师的评估备案。 如果私家物业位于多伦多市河谷保护区域(Ravine Protection Areas)内,无论树木直径多大,都受法律保护。 万锦市有规定 万锦市在2008年6月24日通过了《树木保护附例》,屋主要砍伐直径在20厘米以上或者高度在1.37米以上树木之前,需要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申请处理时间在30天以内,违者罚款在500到10万之间。 以下情况除外:有害的树木、紧急救援时需要砍树、死树、专业修树(锯去部分不超过三分之一)、园艺修剪保养树木、遵照市政府建筑许可要求需要砍伐的树木。此外,市政府按照城市法规砍伐的树木、城市规划需要砍伐的树木等,不需要另外申请。

從著名的威斯康星獵鹿人事件 再看美國的正當防衛

作者:史毅敏 2004年11月21日,星期日,北国早冬,天气初肃。 36岁的王柴(Chai Vang 音译)携带一枝俄制半自动步枪,与朋友前往威斯康星州猎鹿。 王柴是苗族人,来自老挝。在中国西南省份与相邻的越南老挝,有众多苗族同胞。越战期间,部分老挝苗族部落民众选择与美国人合作,接受中情局招募训练,在“胡志明小道”运输线进行袭扰作战。 嗅到利益则来,搅成一锅粥见局面不可收拾则去,是大国干涉小国的俗套。越南战争打到1972年,美军与他们扶持的南越与老挝政权已然四面楚歌。如同多年来在世界各地所做的事情一样,美国人拍拍屁股走人了,留下了满目疮痍的印度支那,以及饱受战火摧残的当地民众。 与美国人合作的老挝苗族部众战后难以立足,很多人不得不选择逃亡,其中不乏苦难。王柴随家人逃到泰国难民营住了数年,于1980年12岁时作为难民移民美国。王柴从此在美国接受教育,并加入国民警卫队,赢得二等神枪手(Sharpshooter)奖章以及良好表现奖章。 威斯康星米特尔地区,公共林地与私人林地混杂。罗伯特•克罗图与特里•维勒斯等人共同拥有一片400英亩(1.6平方公里)私人林地。这一天,他们也邀约上朋友家人等10余人来猎鹿。 大约中午时分,维勒斯发现在他们的树木了望架上有个陌生人。陌生人是与朋友失散的王柴。他向维勒斯解释说迷了路,道歉之后就离开了。维勒斯用对讲机向同伴说,我刚刚将一个“树上的老鼠”赶走。就在此时,克罗图等人驾驶山地车闻讯赶来。本来已经结束的事情,开始节外生枝。克罗图要过去“向他确认他在此不受欢迎”。一伙子人跳上山地车,追上正在离开的王柴,拦住他的去路,争端开始升级。 一群当地猎人,手执武装,将孤身一人已经道歉离去的王柴截住,此场景已与霸凌无异。王柴回忆,这些人使用种族仇恨与侮辱色彩的字词(”chink””gook”)辱骂他,且作出殴打威胁。当地猎人一方事后则否认使用种族仇恨语言,只承认使用了“苗族混蛋”(“Hmong axxhole”)一类的脏话。轻微身体接触已然发生,克罗图动手翻看王柴狩猎背心后背附着的狩猎许可证号码。 面对众人凌辱,感受到危险的王柴转身离开。据王柴说,在他转身离去走出大约100英尺(30米)左右时,维勒斯向他的方向开了一枪,击中地面(事后有人推测,维勒斯也许只是故意向王柴附近射击来嘲弄羞辱他)。王柴遂开枪还击,一通枪声过后,当地猎人一方5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其中一人转天在医院伤重不治。 王柴于当天被捕。翌年9月,全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判处王柴6项一级谋杀以及3项企图谋杀罪名成立,获刑6个终身监禁外加70年有期徒刑,合并执行终身监禁不得保释(威斯康星州没有死刑) 。事件震动全美,亦在亚裔社区引起反响。在亚裔社区角度看来,此案审判难言公正。 事件有强烈族裔因素,陪审团却由清一色白人构成。如果陪审团有一半成员是亚裔,且有遭受种族歧视、凌辱围攻的经历,判决结果是否仍然如此? 事件无第三方证人,本地猎人一方的证词,来自受伤幸存的两人,包括维勒斯,而维勒斯否认他先开枪。王柴孤身一人,身处荒林野岭,面对对方多人且有武器,双方一旦发生交火其实处于劣势,怎么会在已经举步离开之后突然主动开火呢?如果不是感受到了极度危险或受到严重侮辱,他会选择以死相拼来反抗么?王柴坚称自己正当防卫,在法庭上拒绝向事件死伤者致歉。 愿死者得到安息,愿生者心灵得到安宁,愿世间没有歧视、霸凌与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