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度假屋 車路合法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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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氣溫回暖,相信度假屋(cottage)會開始大受歡迎,但揀選度假屋用作度假,與揀選度假屋用作投資,在考慮上是完全不同;在購買度假屋方面,除關注景色之外,車路亦是重要關注事項。

度假屋的准買家,應該要進行土地查冊,包括道路補貼、火爐安全證書、化糞池許可證、水質測試及水井證書等;而更重要的是,可通往度假屋的車路是否合法。

大約3年前安省上訴法院的一宗訴訟,引起人們對度假屋的車路問題。

該案件涉及Parry Sound附近的Manitouwabing湖上一塊土地;Sheila Wise與丈夫(已去世)擁有該項物業,之後將一半產權給予女兒,自己擁有另一半產權;但通往Wise的物業,雖然有一條車路,從沒有進行道路登記及註冊通行權。

為Wise提供按揭的銀行發現該地段沒有註冊訪客權,故向法院要求解釋何謂必需土地權,當時下級法院認為Wise擁有的土地雖然沒有登記道路及註冊訪客權,但Wise為方便出入,仍可享有必需土地權,故可以繼續使用該條車路。

但上訴法院3名法官則不同意下級法院的裁決,認為Wise不擁有這個必須土地權,因為水路亦是一個通往Wise物業的可行方法,故車路並非絕對需要;而銀行亦向法院提出必要土地使用申請,亦遭法院拒絕。

這案例反映希望購買度假屋的准買家,除了建築物本身及周圍景色之外,亦要考慮通往建築物的道格註冊通行權,若果只可取水路,土地及物業價值將會大減。

有專家認為,購買度假屋的准買家,應該尋找熟識度假屋問題的地產經紀及律師。

(圖片:多倫多星報) 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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