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建房超高30厘米 鄰居投訴遮陽重建被拒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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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side社区一幢新屋因涉市政附例被拒重兴,华裔华主上诉得直。图为Leaside社区街景。google street view

Leaside社區一幢新屋因涉市政附例被拒重興,華裔華主上訴得直。圖為Leaside社區街景。google street view

本報記者

居住在多倫多東約克區一名華裔業主,拆卸舊屋重建一幢兩層獨立屋的計劃,被多倫多市政府以違反了市政附例拒絕。業主於是向安省市政事務委員會(Ontario Municipal Board,OMB)提出上訴得直,終能圓新屋夢。

由於物業位於Leaside社區,OMB也批准一名鄰居和社區業主委員會(The Leaside Property Owners Association)的代表參與聆訊。

市府調整委員會(Committee of Adjustment)拒絕批准新屋興建,是由於新屋高達8.8米,超過8.5米的上限;新屋的樓面面積佔地皮65%,也超出市府規定的45%;新屋也缺乏附例規定的一樓主牆4米內,應要有10平方米樓面;新屋違反東約克區的市政附例,車房不能位於已修整斜坡之下的規定。

OMB指出,對於任何輕微改變市政附例的上訴,委員會衡量的4項標準是:修改是否符合市鎮政府的正式城市規劃原意;修改是否符合市政附例的原意;修改是否適當的發展或切合土地用途;以及修改是否輕微。OMB並且要顧及省府的土地政策和大金馬蹄地區發展計劃。

OMB認可的專業規劃師Andrew Ferancik表示,新屋符合多市政府的土地規劃。市府要保留社區特色並非一成不變。新屋將尊重並強化社區特色,並符合市府發展標準,高度與區內其他物業差不多,建築密度也與區內其他房屋相若。車道的斜坡令車房從外觀上不會覺得是位於斜坡之下。他又出示一些在附近和同一條街道相同房屋造型的照片。

OMB裁業主上訴得直

他說,不同密度和屋型混雜是社區特色。新屋毗鄰物業的建築密度介乎45%至60%之間。市府未有考慮附例實施前已經興建的房屋。新屋的深度與舊屋相同,並且少於附例容許的最大長度。大約是212平方米的新屋在區內也只算是普通大小。雖然新屋超高30厘米,但屬區內範圍之內,甚至低於一些獲批准的房屋高度。

他又說,附例規定車房不能夠低於斜坡,是為了美觀和安全理由,並且避免出現一個凹陷。新屋設計在技術上符合附例要求。

位於新屋後側的一名業主表示,新屋高度將增加其房屋後園的陰影,妨礙他享受庭園之樂。當華裔業主的代表律師詢問他,高出30厘米有甚麼別響時無言以對。律師提醒他,新屋的深度短了2.5米;換言之,新屋與鄰居的物業多出2.5米距離。

社區業主委員會的代表認為,這種細地皮只適合興建一輛車停泊屋前的兩層房屋。新屋在外觀上看似是一幢3層建築;房屋建在車房上,沒有明顯的主層;突出的風格破壞社區特色。新屋的屋頂、兩端的山形牆、大門位置和主層高度,都有違社區特色維護指引(Leaside Character Preservation Guidelines)。

OMB指雖然業主會被強烈要求保留社區傳統特色,但該社區和多倫多全市正在以不同形式重新發展,房屋的大小和設計,也與原來的建築有很大差異。新屋與附近物業相類似,並且在闊度和長度上作出讓步。新屋高度也符合現代房屋的樓底高度,由原來的9呎升高至9.5呎。新屋的車房和外觀由於在南北兩面都沒有窗戶,也不構成問題,因此同意上訴得直,批准業主變更市政附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