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華人三姐妹因$70萬遺產鬧上法庭!50多年不聯繫,親情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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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都市網】一名由姑姑和姑父撫養長大與親姐妹分開生活的華人女子,在被剝奪了平等分享親生父親遺產的權利後,贏得了一場改變父親遺囑的法律訴訟。

三年前Tat Kuan Cheong去世時,他給自己最大的親生女兒、他在遺囑中稱她為侄女的Celina Kan留下了1.75萬加元,這筆錢與留給他同父異母妹妹的數額相同,少於留給乾女兒的2萬加元。

據稱,剩下的68.3萬加元由另外兩個女兒Ina Cheong和Sophia Cheong平分。

根據卑詩省的《遺囑、遺產和繼承法》(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如果遺囑訂立人沒有為配偶或子女提供足夠的資金,法院可以更改遺囑。

法官Lisa Warren在支持Celina的觀點時寫道,法官有基於道德規範的自由裁量權,以確保死者合理履行基於「當代社會標準」的義務。

故事開始於Celina四歲的時候。法官判決稱,她被從澳門的家中帶走,與富裕的姑姑和姑父住在香港,這對沒有孩子的夫婦把她當作女兒撫養,但雙方並沒有簽訂收養協議。

她住在香港一個有名的社區,房子寬敞,有管道、熱水和空調,上的是私立學校,有時髦的衣服和很多玩具。而相比之下她的親姐妹們則與多達七八個親戚合住在一套沒有抽水馬桶、熱水、冰箱和電視的兩居室公寓里。據稱,Ina Cheong與幾個表姐妹同睡一張床,有時家裡甚至揭不開鍋。

判決書中稱,Celina害怕她的姑父,因為他曾毆打過他的妻子,而她「因在年幼時被『送走』而受到了精神創傷和困惑」。

18歲時,Celina搬到了多倫多,並自食其力讀完了大學。

法官寫道,其他家庭成員,包括她的姐妹們,都在她之後來到了加拿大,但 Ina Cheong 和Celina Kan 鬧翻了,她們直到50年後的這次審判才再次見面,而她和另一個姐妹Sophia Cheong 也從未聯繫過。

判決書稱,Tat Kuan 和他的第二任妻子於 1990 年移居加拿大,並一直住在列治文,直到去世。他們用Sophia Cheong所說的經濟援助買了一套房子,不過這一說法並未得到證實。

據稱,Celina與撫養她長大的姑姑關係親密,與其他兩個女兒不同,她與父親的關係並不親密。

2021年4月,親生父親Tat Kuan去世後,Celina並未接到有關葬禮的通知。

在她被排除在父親的遺囑之外後(在遺囑中,Tat Kuan稱她為侄女),她尋求三姐妹平分遺產。然而姐妹倆爭辯說,遺囑中已經為她提供了足夠的保障。

法官Warren寫道,所有證人的證詞都是可信的,除了Ina Cheong,因為她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對Celina表現出了強烈的敵意」。

在闡述該案件的法律原則時,法官寫道,有人可能有「正當理由」剝奪成年子女的繼承權,但除非遺囑中給出了不平等分割的有力理由,否則成年子女應該平等分享父母的遺產。

她說,這些原因可能與遺產的數額、立遺囑人和孩子的生活水平、遺囑之外的贈予、孩子的期望以及「原告的不當行為或不良品格」有關。她寫道,但這些原因都與本案無關。

「在Celina很小的時候,他決定放棄在她生活中父母的角色,這一決定永久性地損害了Celina與Tat Kuan的關係。這給她帶來了巨大的情感上的痛苦,這種痛苦持續了她的一生,」儘管他是一個善良的人,他告訴Celina他這麼做是為了讓她過上更好的生活。

她的姐妹們從小就認為她享有特權,這在她們心中引起了「深深的怨恨」。

姐妹們對她的拒絕,以及她被親生父親拋棄的情感痛苦,可能阻礙了她嘗試與Tat Kuan建立更親密的關係。

「這件事不能怪她,」法官寫道。

法官總結道:Celina Kan的「道德主張是強有力的,沒有理由否定其合理性。我不難得出結論,Tat Kuan 未能為 Celina 提供足夠的保障。」

法官Warren說,她意識到自己干涉了Tat Kuan的意願,但指出他「在制定遺囑時並沒有尋求法律意見,了解他對Celina Kan的道德義務」。

圖片: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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