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歸博士後化身中國版「絕命毒師」,制販毒案重審引注目

加拿大都市网

▲11月27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此案 圖據紅星新聞

海歸博士後、大學副教授,張正波的這些身份,讓武漢海關破獲的一起制販毒案更受社會關注。媒體報道中,張正波還被描述為「絕命毒師」。

2015年6月,武漢一所重點高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副教授張正波因涉嫌走私毒品罪,被武漢海關緝私局刑事拘留。次年4月,他被武漢市中院以犯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

同案一起獲刑的還有楊朝輝等3人。宣判後,4名被告人提出上訴。湖北省高院以「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2018年11月27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重新開庭審理此案。楊朝輝、張正波等被告人在庭審中對檢方的指控提出異議。

此案中,武漢凱門化學有限公司涉案,張正波辯稱,他2009年回國後僅擔任該公司顧問,並沒參與公司生產經營。得知公司有產品被國家列管後,他還積極勸阻楊朝輝,並讓人將相關產品進行了銷毀。

庭審中,檢察官訊問同案的另一名被告楊朝輝:「知道產品已被國家列管後,為何仍在制售?」他回答說:生產出來放那兒可惜了。

11月27日18時45分許,持續了一天的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擇日進行宣判。

副教授制販毒重審 同案被告:生產出來放那兒可惜了▲11月27日,庭審現場 圖據紅星新聞

大學副教授跟同學開公司,經營化學品生意

張正波的妻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丈夫與楊朝輝是大學同學。楊一直辦公司經商,聽說丈夫在做有機合成,二人便商量開了公司。

據此前的一審判決和武漢海關的起訴意見書顯示,武漢凱門化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凱門)是2005年註冊成立的,股東包括楊朝輝、張正波、邢某等。邢某系楊朝輝的朋友,佔30%股份,未實際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張正波出資3萬,佔27%股份。

副教授制販毒重審 同案被告:生產出來放那兒可惜了▲此前媒體對此事的報道 截圖自BTV

張正波供述稱,武漢凱門的主營方向是定製化學品的合成,經營模式是網上接單,根據對方要求進行合成。「當時定下的原則是,違背中國法律的東西不能做。」張正波說,最早是他在接單,通過企業郵箱與網上找到的客戶溝通。

對公司的日常管理及重大決策,張正波供述,主要由楊朝輝來決定,有些事情是他們商量着辦。2007年,他接到澳大利亞的邀請,出國攻讀博士後,將公司業務交給楊朝輝。「我跟楊朝輝主要是交接接單的工作。我將公司郵箱交接給了楊朝輝,並告訴他到網上搜索訂單,應該也有一些老客戶直接發郵件過來詢單的。」

張正波說,2009年,他回國後看到公司做的挺好,實驗室重新選址了,招的人員也比以前多,公司還有盈利。他負責接受楊朝輝關於客戶定製化學品的諮詢,主要是化學品合法性的諮詢,以及工藝上是否能夠做出來。

「生產方面,我沒有管。」張正波說,對於中國沒有禁,但國外被禁的化合物,他只查中國的合法性,國外的合法性不關心。2014年六、七月,他通過公司員工馮靜得知,其生產的4號化合物,從2014年1月1日起就被國家禁了,便質問楊朝輝為何還在做,對方答應停掉。但他的勸阻,沒能制止住4號化合物的生產經營。

武漢海關查獲國際郵包,牽出制販毒案

武漢海關緝私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顯示,2014年11月25日,武漢海關駐機場辦事處郵檢科對一國際特快包裹依法查驗,發現包裹內的2袋晶體狀物品呈毒品陽性;11月26日,郵檢科又在另一國際快件包裹內查獲2袋類似物品。

經公安部國家毒品實驗室鑒定,這些晶體狀物品均為2014年1月1日起國家管制的一類精神藥品「3,4-亞甲二氧基甲卡西酮」,總重量3965.5克。

這牽出了大學副教授張正波等人制販毒案。

武漢市檢察院【2016】165號起訴書指控,2005年,楊朝輝、張正波等人共謀以生產銷售尚未被我國列入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質謀取利益,並成立武漢凱門化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漢凱門),聘請、培訓工人從事此類新精神活性物質的生產製造工作,生產產品全部銷往英美等國家和地區。

檢方稱,楊朝輝負責產品銷售接單、客戶聯絡,張正波負責技術指導,馮靜負責收取貨款、下達生產指令、購買原料、包裝發貨及快遞跟蹤,鮑俊喜負責研發新產品、改進產品工藝及指導工人生產。生產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學品均通過向私人非法購買等非正當渠道獲取。為逃避海關監管,向境外發貨採取偽報品名及價格的方式矇混過關。

2014年1月1日,《精神藥品品種目錄(2013年版)》開始施行。武漢凱門的多款產品列入國家管制的一類精神藥品。武漢檢方指控,由於利潤巨大,2014年楊朝輝等人在未獲得藥品生產許可及精神藥品定點生產許可的情況下,依然繼續進行上述產品的非法生產及銷售。

一審判決後上訴,湖北省高院裁定發回重審

2017年3月28日,武漢市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判處楊朝輝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處張正波無期徒刑,判處馮靜、鮑俊喜有期徒刑各十五年。

宣判後,4名被告人提出上訴。湖北省高院以「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據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7條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張的家屬及代理律師認為,「列管的一類精神藥品,並不完全等同於毒品」。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就此分別聯繫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家單位均表示,「暫不方便接受採訪」。

重審現場一幕:「生產出來放那兒可惜了」

一審宣判後,楊朝輝、張正波等4人分別上訴。2018年4月25日,湖北省高院對此案作出二審裁定,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撤銷武漢市中院作出的一審判決,發回重新審判。

11月27日上午,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此案。9時20分許,楊朝輝、張正波等4人依次被帶入法院。走向被告席時,他們紛紛望向旁聽席上的親屬。

庭審中,作為武漢凱門公司股東的楊朝輝和張正波,均對檢方的指控提出異議。

楊朝輝當庭說,當初成立公司並非為制售尚未被我國列入管制的新精神活性物質,而是為開發醫藥中間體等。他是在海關查扣了公司郵包後,才得知其生產的涉案產品屬於管制化學品。

「產品被查扣後,你們採取了什麼措施?」公訴人訊問。楊朝輝回答:「沒有。」

「 此後對國家已經列為管制的物品,為何還在制售?」公訴人繼續追問。楊朝輝說,他覺得已生產的化學品,放在那裡可惜了;買家不願意退款,堅持要求發貨。另外,海關查扣其公司郵包後,很長時間並沒找他們處理此事。

張正波辯稱,他擔任公司技術指導,主要是在2005年至2007年間,2007年出國後,他便沒有做技術指導了。2009年,他回國後僅僅是擔任公司顧問。

楊朝輝和張正波均表示,公司經營10年來,從未進行過股東分紅。他們只在公司領工資。楊朝暉還提到,公司所售物品的利潤僅有兩三成。

上午的庭審持續到12時許,完成對4位被告人的法庭調查。下午1時30分,法院繼續審理此案。18時45分許,持續了一天的庭審結束,審判長宣布擇日進行宣判。

親屬眼中的張正波:農村出來的孩子,勤奮刻苦

「我們這一代人,堂兄弟之間走的比較近。」張志攀回憶,堂哥張正波是農村出來的孩子,學習一直很勤奮和刻苦,父母是淳樸的農民。

張志攀說,他們堂兄弟相差十歲,但從小學到高中,所讀的學校都是同一所。老師們對堂哥的評價是很勤奮、刻苦,也會用張正波作例子來教育別的孩子。

張志攀告訴紅星新聞,張正波研究生畢業後留校當老師。「從求學開始,到這次出了事,他基本沒離開過校園,這造成他為人處世很單純。」他稱,工作後的張正波,日常生活是學校、家裡這兩地之間的重複,「學生們都喊他波哥。」

張志攀說,事發後,他一直在關注堂哥的案子,「成立公司我聽說過,具體名稱之前不知道。他一般不會跟親戚朋友說起公司或工作上的成就。」

副教授制販毒重審 同案被告:生產出來放那兒可惜了▲張正波之前任教的高校學院樓門處 圖據紅星新聞

同事談此案:僥倖心理越了「紅線」

張正波一案被媒體報道後,同事們感到「大吃一驚」。

劉宏芳與張正波是同班同學,畢業後均留校工作。她的印象中,張正波是「淹沒」在所有老師中最普通的一個,日常吃穿用的,沒見有奢華之處。但是,張在學生中口碑不錯,「他對學生要求很嚴格,學生既怕他,又認為他講課好,有人說他是不及格的『殺手』。」

副教授制販毒重審 同案被告:生產出來放那兒可惜了▲張正波原來工作的高校實驗室,大門緊閉 圖據紅星新聞

劉宏芳說,張正波被抓兩三個月後,自己才從網上得知,張合成的有機化合物中間體,可能會用於製造毒品。

劉宏芳說:「2014年,涉案的化學品納入限制目錄後,他們再做就不對了。國家限制不讓用,會給我們一個易制毒化學品手冊,今後買這些產品,就需要報備,買了多少、用了多少,定期會統計。」

張正波同事董先生則認為,是僥倖心理讓張正波等人越過了「紅線」。「2014年之前,他們生產的化學品沒有上目錄,國外有需求,企業在不違法的情況自然可以做。但2014年之後,國家有管制,張正波知道後就該立馬切斷。」

他回憶,張正波開公司的10年,正好大家都在搞創新創業,許多老師在各自熟悉的領域,依託自己的專業做些事情,但化學領域一定要吃透國家政策。

「不能踩法律的紅線。」劉宏芳說,張正波案發也給同事們提了個醒。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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