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有這些大問題 賣家居然無需向買家說明!

加拿大都市网

SOURCE星岛地产王
Subject: Emailing: dreamstime_m_29268663 On 2013-12-03, at 4:34 PM, Van Der Voort, Jane wrote: Dreamstime image of hands signing a contract, homes & condos, jane vdv dreamstime_m_29268663.jpg dreamstime_m_29268663.jpg

有讀者想在今年較後時間賣房子,但知道房子存在一些問題,想知道有哪些問題是必須向潛在買家披露。有幾點需要考慮的,例如房子的問題有多嚴重,也許還有其他您沒注意到的問題,以及房子是否還可以住?

賣家應該考慮藉助專業人士來評估房屋現存問題的嚴重程度及整體狀況。有了這些信息,建議賣家請銷售人員和房產律師協助決定哪些內容是必須或應該向潛在買家披露。

如果您發現已有問題比較嚴重,並且在掛牌出售前,您沒有時間、金錢或專業技能進行必要的維修,那麼可以請銷售人員和房產律師幫助決定以何種方式來解決。

他們會根據適用的具體要求提出若干選擇。這些選項可能包括完成部分修復,確認所列問題並在掛牌標價中標註出來,或者可能「按房產原樣」掛牌出售。

什麼是披露要求?安省法律對明顯缺陷和潛在缺陷進行了區分。明顯缺陷是指在驗屋時,即使未經訓練也能很容易地看到房屋的問題,而潛在缺陷是指即使是專家也難以看出或檢測到的問題。

舉例來說,明顯缺陷可能是主體牆上一個大而可見的裂縫,也可能是破損的樓梯或衛生間少了某些固定裝置。明顯缺陷,在視覺上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您無需向潛在買家說明。他們有責任自行查驗。

而潛在缺陷是另一回事。作為賣方,法律要求您披露那些可能會給房屋帶來危險或不適合居住的任何已知的潛在問題。潛在缺陷的例子包括在暴雨期間地下室因洪水遭淹,牆壁結構問題或發現黴菌。如果賣方明知這些潛在缺陷卻未告知買方,則將面臨被買方起訴的風險。

若您還未說明可能存在的問題,強烈建議您與銷售人員和律師討論您的披露要求。

請注意,雖然您的銷售人員須按您的要求辦理有關事宜,但他們也須遵守「地產經紀專業守則」。如果他們被直接問及房產的有關問題時,銷售人員必須說出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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