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外籍看護申居留成功率大跌 兩年只接納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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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tess Antonio Uploaded external by: Nicholas Keung

■安東尼奧抵加工作後,才得知學歷未達到加拿大要求水平。   星報

聯邦移民部數據顯示,前聯邦保守黨政府在2014年底對外籍看護(caregiver)申請永久居留權所訂立的新語言和專上教育程度條件,道致在其後3年獲得批出永久居民資格的外籍看護數目大減,成功率僅得20%。在2015至2017年間,2,730名外籍看護申請永久居留權,但獲接納只有555人。

根據聯邦政府紀錄,在未實行新例的2006至2014年間,每年平均約有8,000名外籍看護獲批准成為永久居民。他們當時面對的門檻較為寬鬆,只須完成2年住家看護的服務承諾,並且通過體檢和刑事紀錄審查,便可成為永久居民。前聯邦保守黨政府頒佈新例後,成功申請永久居留權的比率從1990年代高峰83%,下跌至過去3年只有20%。

研究移民政策的多倫多大學社會工作教授布揚(Rupaleem Bhuyan)表示,現行外籍看護申請永久居留權的規定,建基於教育和語言水平,令到申請者難以達到標準。

聯邦自由黨在2015年上台後,一直無意為外籍看護永久居留條件作重大修訂。護理人員支援組織表示,很多外國中介機構沒有對來加的看護透露,加拿大已經收緊批出永久居留權的條件,以致他們耗費大筆金錢抵加後才發覺不符合資格。

曾在香港做外佣14年的菲律賓籍護理人員安東尼奧(Maritess Antonio)表示,香港中介機構介紹她在2016年抵達西北特區黃刀鎮(Yellowknife)照顧3名兒童,但到去年才知道新規定。她需要在加拿大修讀相關課程才能取得資格,但她沒有時間和金錢去完成,最終無法成功申請永久居留。

華婦難民上訴駁回

加拿大聯邦法院裁定,中國籍男子袁岱凌(Dailing Yuan,譯音)和他的妻子及女兒共4人,並不符合難民定義,而較早時移民和難民局拒絕給予他們難民身份的決定合理,因此駁回袁岱凌所提出的司法複核申請。

據法庭文件顯示,上訴人包括袁岱凌、李建君(Jianjun Li,譯音)、李樂怡(Leyi Li,譯音),以及李樂瓊(LeQiong Li,譯音)。袁岱凌與李建君為夫妻,李樂怡和李樂瓊是他們的未成年女兒,以上4人統稱上訴人。法庭文件顯示,已育有兩女並且聲稱曾被迫墮胎的李建君,以擔心自己返回中國後會被迫接受絕育手術為由,向加拿大當局申請難民身份。

指2報告與事實無關

法庭文件又顯示,李建君聲稱自己在2011年11月誕下次女後就採取避孕措施,不過在2014年6月意外再度懷孕,由於擔心被中國當局強迫墮胎,因此曾一度寄居親友家中暫避,但她最後仍被「家計會」發現並且被迫墮胎。

難民保護局(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在否決上訴人的難民申請時表明,李建君所稱的「事實」並不可信,因此不符合聯合國難民公約的難民定義,也不符合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受保護人士定義。

難民上訴局(Refugee Appeal Division)駁回上訴人的上訴時進一步表明,李建君不但沒有被迫墮胎,而且她或丈夫袁岱凌均不存在被迫接受絕育手術的風險。   

聯邦法院法官漢尼根(Elizabeth Heneghan)宣判時指出,難民上訴局的決定合理、透明、有根據,並且是合乎期望的結果,因此法庭並沒有介入的理由。

此外,漢尼根表明,上訴人指當局並沒有考慮李建君的一份胎兒超聲波報告,以及一份心理評估報告,但這兩份報告均與李建君所作的不實表述無關,因此法庭駁回上訴人的司法複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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