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本拿比大樓物業把本應由一家公司獨佔並使用的儲藏室出租給研科(Telus)電訊,卑詩省民事審裁處(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 CRT)最近做出裁決,須支付這家公司租金損失。
據Vancouver Is Awesome報道,本拿比的一個分契物業處(strata property)將一間儲藏室出租給Telus多年,但由於業主表示反對,理由是他們本應獨佔該空間,卑詩省民事審裁處勒令物業須支付5,000元給這家公司。
Trinden Enterprises Ltd.擁有的喜士定街(Hastings)3900號街區Ingleton Place一幅59平方米(635平方呎)商業分契地塊,有自己專屬儲藏室,因其使用問題與物業意見不合而提交民事審裁處,審裁處於上周做出一項裁決。
裁決書說,根據1999年3月的一封信顯示,物業將柏文樓屋頂的儲藏室和空間租給Telus,用於存放電信設備,包括「蜂窩和微波天線」。
在物業的規劃中,儲藏室是被留出給商業單位專用的,而Trinden於2005年購買了這些地塊,但他們最初並沒有反對租給Telus的安排。
直到2017年1月Telus的租約即將到期時,Trinden才通知物業,它不會同意延長租期,但會同意以「合理租金」來安置Telus的設備。
在此之前,該物業一直在收取租金並將其存入其聯合運營賬戶。
根據裁決,儘管Trinden反對,但該物業仍在2017年11月的業主立案法團(strata council)會議上續簽了Telus租約(在提高租金後),當時沒有Trinden代表出席。
此後,Trinden多次向物業投訴,稱其反對該協議,第三方不得在不向Trinden補償合理租金的情況下使用儲藏室。
裁決稱,該物業「總體上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來回應投訴,甚至無視其律師的建議。律師在2020年7月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因為儲藏室未經許可而被出租,Trinden「可能對物業提出索賠」。
Trinden於去年8月向民事審裁處提出申請,要求賠償26,100元,以彌補過去5年的租金損失,並下令迫使物業立即將儲藏室歸還給Trinden使用。
該物業辯稱,將房間出租給Telus是合理的,因為租金使整個物業受益,而且業主已在立案法團會議上批准了租約,因此「行為正確」。物業並表示將於2023年2月將房間「歸還」給Trinden。
審裁處站在Trinden一邊,但表示該公司僅有權獲得2020年8月以來的租金損失,因為它沒有提前提出索賠。
法庭成員江先生(David Jiang,譯音)命令該物業向Trinden支付5,000元的租金損失、214.46元的利息和225元的仲裁費。
圖:谷歌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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